变更机动车所有人或所有人身份信息
一、基本信息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或所有人身份信息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晶路1号综合楼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 13:00-17:00
咨询方式:0518-1212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变更或所有人信息变更
五、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双方应当到场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
机动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领证日期需满一年以上,可以继续使用原号牌),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属于所有人住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六、办理流程
审查资料—业务受理—签注登记证书制证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
八、收费情况
行驶证工本费:10元。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1212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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