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交通出行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 时间:2022-11-08 11:15:29
  •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晶路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2:00 13:00-17:00

咨询方式:0518-1212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人

受理条件: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

五、办理材料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军车驾驶人信息表,一张一寸白底照片。

六、办理流程

资料审核,受理业务,(参加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10元制证费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162号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12123

监督投诉方式:暂无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