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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 时间:2025-07-24 16:26:36
  • 来源: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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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廖朝兵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友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文生、巩红梅、潘龙飞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齐庆磊,副县长祝银伟,县法院院长李作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魏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灌南县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灌南县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灌南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和《〈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等29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书面听取了全县大闸蟹养殖工作情况调研议题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免职、辞职事项。

常委会建议,要聚焦产业发展,强化招商队伍建设,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力促重大项目引进,同时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培育合成生物等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格局;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提速民生实事工程,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加强财政运行监测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控预算调整,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整改清零。加快水源地建设,强化水质监测与风险防控,压实责任保障饮用水安全。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两个高质量”,完善办理机制,推动从“满意率”向“办成率”转变。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聚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优化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要深刻认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的重要性,把制度要求贯穿到调研监督、建议办理、代表联系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实效。

县监委、县政府办、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镇人大主席(人选),开发区人大联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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