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推进执法“观察期”制度,让执法力度与温度并行
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更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暂行办法》,在执法过程中积极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近期,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拍黄瓜、凉拌萝卜丝等简单制售凉菜的行为,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灵活运用执法“观察期”,对其下达行政指导书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在执法“观察期”内,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且复查时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经营户们表示:“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实施让我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开发区对经营者的关怀与支持,让我们有机会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因小的疏忽而遭受重大的处罚。”
据介绍,执法“观察期”制度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观察期”内对经营主体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违法的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的制度。推动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举措之一,既能有效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又能促进经营主体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以综合裁量为原则,以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为程序保障,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合理,让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并行。
未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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