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富民增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年4月10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富民增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名志
嘉宾:市发改委委员郭惠群,市人社局副局长邵晓峰,市委农工办副主任王洪波
张名志: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界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富民增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富民增收工作部署,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富民增收大会,并印发《连云港市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二十八条》等富民增收政策文件。现在,市政府在这里举行连云港市富民增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向大家深入解读我市富民增收相关政策文件。
首先,我介绍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同志:市发改委委员郭惠群,市人社局副局长邵晓峰,市委农工办副主任王洪波。我是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名志,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新华网,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台等记者朋友们。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请市发改委委员郭惠群就全市富民增收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重点举措进行解读;二是请市人社局副局长邵晓峰就创业政策二十八条进行解读;三是请市委农工办副主任王洪波就农民增收与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解读。
首先,请市发改委委员郭惠群解读全市富民增收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
郭惠群: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两聚一高”的发展方略和奋斗目标,作出了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好省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省富民增收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连云港是江苏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偏小、居民收入水平偏低、贫困人口较多,更应该下大力气,聚焦富民补短板。为此,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富民增收的相关要求,结合连云港实际情况,出台了《连云港市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涵盖的内容多、政策多、受益面广,是我市建市以来扶持力度最大的富民增收政策文件。《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以富民、惠民、助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拿出政策干货,推出优惠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实施意见》确定富民增收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实施意见》提出富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和30条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创业富民行动计划、就业富民行动计划、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重点群体激励计划以及公共服务提升计划等六大行动计划,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增收致富,加快建成惠及全市人民、体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下面我对六大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一个简要介绍:
第一,创业富民行动计划。在居民收入构成中,经营性收入可以依靠推动创业创新得到较快增长,最具有增收潜力,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有可为的地方。把创业作为富民增收的主要抓手,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优化创业环境、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支持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在外能人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不断降低创业成本,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
第二,就业富民行动计划。在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是主要支柱,占比超过了五成。目前全市每年提供就业岗位约3万个,而全市每年新增就业需求达到5万人,就业缺口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把就业作为富民增收的基础工作和关键支撑,在《实施意见》中,提出完善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补助、强化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就近转移就业等政策措施,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空间,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有关创业就业具体政策措施,待会儿请市人社局领导给大家作详细介绍。
第三,实施农民增收行动计划。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全市农村人口达到179万人,占到总人口的40%左右。农民是聚焦富民的重点群体,也是富民增收的突出短板,围绕农民增收中心任务,《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等新型业态,激发农村农业活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第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我市目前有省、市、县三级经济薄弱村300个,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36.1万。低收入农民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扶贫投入、推动产业扶贫、完善社会兜底脱贫等政策措施,强化精准扶贫,增强造血功能,确保到2020年低收入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有关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的具体政策措施,待会儿请市委农工办领导给大家作详细介绍。
第五,重点群体激励计划。科技人员、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具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特点,是富民增收的重要驱动力。《实施意见》提出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全面实施重点群体激励计划。围绕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热情,以高层次人才增收为引领,带动社会整体财富增长,推动居民增收致富。
(一)对小微创业者的扶持政策。一是注重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清除各类创业壁垒,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小微创业者创业成本。二是优化创业配套服务。在园区、创业基地、产业集群等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集中的地方设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提供创业、涉企、便民服务。三是支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在大众创业万众创业中实现创收致富。
(二)对技能人才的扶持政策。一是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加快培育高技能人才。二是发挥榜样力量,弘扬工匠精神。在全市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大赛或岗位练兵,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工匠能手和技术创新人才。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机制,突破年龄、资历和比例等限制。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技能人才扶持力度。对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等我市重点领域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三)对科研人员的扶持政策。一是健全多渠道收入机制。完善科研人员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收入机制,合理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比例。二是加大奖励力度。发挥市科技进步奖、优秀科技人员奖、专利奖等奖项作用,扩大奖励范围,更好地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带动社会群体增收。三是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加大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支持力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离岗创业,离岗期不超过3年,离岗期内保留人事关系。
(四)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政策。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技能培训,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技能提升。二是落实培训补贴。完善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三是支持建设培训基地。推进农民培育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每年培育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2个,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
(五)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扶持政策。一是优化经营环境。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大力开展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三是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第六,公共服务提升计划。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基本医疗、住房保障和是养老服务最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切身感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可以减轻城乡居民支出负担和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增加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公共服务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进行调整。二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按照每年8%增长,到2020年最低达到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孤儿供养标准,将孤儿集中和分散最低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分别调整到1746元、1036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5%左右。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二)教育惠民方面。一是加大义务教育补助力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义务教育阶段,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比省标准提高25元,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分别达到725元、1025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并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补助范围。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2%,高于省标准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5%,高于省标准3个百分点。三是加大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力度。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和公办非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医疗惠民方面。一是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规定的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失能老人等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到2020年达80元以上。二是逐步破解就医难问题。加快推进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到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在家门口就医。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三是建立合理药物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补偿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四)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加快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因地施策推进货币化安置。探索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直接收购、社会化收储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分散建设和补贴租赁并举转变。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新建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
(五)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托老所、老年助餐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到2020年,城市、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4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及信息化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为了加快富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推进落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富民增收政策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富民增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市富民增收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二是完善推进机制,按照任务分解表将富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抓落实的推进机制。三是强化督查考评。将富民增收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和监测评估。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富民增收大会后,我们将通过政策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富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创业典型、致富能手以及富民增收工作的创新做法,开展媒体宣传,树立标杆榜样,大力激发广大劳动者创业的热情和潜能,形成全社会兴业创业、共同致富的浓厚氛围。
张名志:谢谢郭主任的解读。接下来,请市人社局副局长邵晓峰同志解读鼓励创业政策二十八条的相关内容。
邵晓峰: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我们积极主动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二十八条》(以下简称《二十八条》),通过创业鼓励政策,激发群众创富活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让老百姓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借此机会,向新闻界朋友做一简要解读,以期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二十八条》政策立足我市实际,紧扣大学生、返乡农民、科研人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七类重点群体,力求更细致、更具体、更有操作性,为创业者提供了最优的创业环境、最低的创业成本、最多的创业帮助。
关键词一:营造宽松创业环境
《二十八条》政策是针对解决以往创业者常遇到的实际困难来设计的,在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方面,我们主要考虑如何解决创业者市场准入、注册登记等方面的问题,从而让更多创业者,特别是“草根创业者”能够“进的来”,真正让每一个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社会主体都能够“低门槛”创业。
一是所有创业者均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登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中未列入的新兴行业、新型业态,非禁即可,予以核定。
二是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登记,除法定及上级指定的外,实行同城通办,由创业者自主选择登记管理机关就近办理。新设企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含赣榆区)两级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养老服务、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关键词二:加强创业金融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是我们最主要的金融支持方式,和原有政策相比,《二十八条》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和扶持对象范围、提高了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门槛,最大程度上给予创业者金融支持,缓解创业者融资难题。
一是将市本级和各县(区)创业担保基金总额分别增加到3000万元和1000万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达到2.5亿元。原有政策规定,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总额为1000万元,并且对县区没有要求。
二是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网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范围实现全覆盖。
三是将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原有政策规定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是扩大返乡农民创业担保贷款抵押物范围,允许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评市级以上优秀创业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关键词三:加大创业资金奖补
创业资金奖补是激励创业富民的重要手段,《二十八条》政策在资金奖补上做到应给尽给,全力帮扶创业者创成业、创大业。
一是对市区领取营业执照3年以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按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对市区领取营业执照3年以内,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正常经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人员,按照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是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按每家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建设总额5%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四是对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按在基地(园区)内注册登记,3年内经孵化成功后搬离并在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户数,给予基地(园区)每户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五是在市区范围内,对进驻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初次创业人员,按照不超过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房租(摊位)租金和水电费补贴。
六是每年遴选扶持20个市场前景好和就业拉动力强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按照每个项目5-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向省推荐3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争取省级资助。
七是对正常经营1年以上正常纳税、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初创小企业,给予企业主最长不超过3年的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培训结业学员,创办企业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给予企业主最长不超过3年的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分流职工的企业,由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
关键词四:提升创业能力
为解决创业者普遍存在的缺少技术、不了解市场需求等问题,《二十八条》政策专门对创业培训进行了强化,通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等举措,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全天候的创业培训服务。
一是在连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学院,建立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推行在线开放课程和跨校学习的认证、学分认定制度。
二是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深化政府购买创业培训服务,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开发的专项创业培训项目,经评估认定,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和培训补贴范围。
四是鼓励企业、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重点面向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全面实施免费职业培训。扩大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分别按照不超过500元/人、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五是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
关键词五:强化创业服务
创业富民要靠服务保障。《二十八条》政策推出六项举措来优化创业服务,通过各项实实在在的服务,打通创业富民的各个环节。
一是引导社会资源设立创业服务公司等创业服务机构,对集聚作用明显、税收业绩显著,并办理社保、依法纳税的创业服务机构,按其托管服务的企业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支持骨干民营企业依托技术、产业、规模优势兴办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聚焦明确的细分产业领域,牵头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分别补足到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三是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享受同等创业示范基地运营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政策,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同时,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组织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
四是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完善街道(乡镇)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功能,增设创业综合服务窗口,高标准建设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园区,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五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立创业富民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咨询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反馈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六是通过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技能状元大赛以及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每年评选“创业明星”、“最美创业者”和“港城名匠”,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关键词六:扶持创业重点群体
我们前面解读了对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类重点群体,给予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等一系列重点帮扶,此外,《二十八条》政策还规定:
一是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三是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创业、离岗创业,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薪酬激励等配套政策,落实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和创业股权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张名志:感谢邵局长的解读。接下来,请市委农工办副主任王洪波同志解读农民增收与脱贫攻坚的相关内容。
王洪波:现在我主要就《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和《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进行详细解读。我们出台这两个计划主要是为广大农民朋友致富和困难群众脱贫提供政策支持。全市有1049个村,366.8万农民,其中还有26万低收入人口,大家2016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13932元。只有农民朋友致富了全市才能达到小康,看到农民朋友赚钱了我们心里高兴。我们真心实意愿意为大家通过创业就业走上小康路提供帮助。
一、 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解读
农民增收行动计划主要包含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新型业态培育、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和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四个部分。
1.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引导农业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市场化、绿色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达12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占耕地比重达到20%,建成3-5个生产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高效农业集聚区。二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大引领带动效应,力争形成家庭农场集聚片区、龙头企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群。尊重农户意愿,积极引导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三是打造区域特色产业。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积极扩大特色园艺、特粮特经、优质畜禽、设施果蔬、食用菌菇、渔业产品生产,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多村一品、一镇一特。突出抓好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大力实施“连天下”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行动。
2.加快培育新型业态。一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微店,支持知名电商开设农业电商地方特色馆,推动建设县域农业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电商服务点。二是培育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小镇。开展镇村经济评比活动,欢迎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全面加快镇村经济发展。三是加快发展创意休闲农业。鼓励农村创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动农村生态发展、绿色发展。
3. 完善支农惠农政策。一是落实现有政策。主要包含落实农业“三项补贴(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深入推进东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农民与土地关系改革主线,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年底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工作。二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经营性收入超100万元的村先行先试。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产权交易网络化管理。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三是稳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普惠程度,开展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对接活动,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四是推进支持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以《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若干意见》为总览,主要包含扶贫资金、扶贫产业及政府兜底三个方面。
1.扶贫资金投入。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看。市级层面。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安排100万元作为扶贫大病特惠保保费资金。交通、农业、农开、农机、渔业、林业等涉农涉贫项目资金,在贫困片区或经济薄弱村投入比例不低于50%。县区层面。县区级经济薄弱村由县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每个村20万元予以扶持。灌云县、灌南县每年新增财力要划出10%用于扶贫开发。个人层面。凡符合条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需扶贫小额贷款做增收项目的,单户贷款额度增加到2万元,农户在规定贷款期限内归还贷款的享受50%财政贴息。
2.推动产业扶贫。整合各级资金,大力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无劳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收购产品,政府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省定经济薄弱村领办、创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在原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1万元补助。县区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引导纯务农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新建设施大棚或养殖设施棚舍的,除国家和省给予的相关补贴外,从精准扶贫资金中按参与项目设施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扶贫产业园区内的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优先配套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户培育为科技示范户,科技人员每月到户指导不少于2次。对经济薄弱地区农业产品参加省内农产品展销的,由牵头单位给予相关摊位费等补贴。对于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物业的,其收益划出50%以上用于本地无劳力低收入农户分配,实现配股脱贫。鼓励利用经济薄弱村集体的闲置土地,建设村级扶贫光伏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收益按一定比例优先分配给低收入农户。
3.政府兜底脱贫。一是生活保障方面: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020年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500元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二是教育方面: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学数据与学籍系统相应数据进行比对后,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由政府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全面简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全面免除在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三是医疗方面:落实好《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扶贫大病特惠保实施方案》。对大病费用补偿,一般贫困户参保对象补偿标准为在新农合大病住院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5%;低保贫困户参保对象在扣除已报部分外,剩余合规费用按100%给予补助。每一参保对象年度大病费用补偿最高不超过20000元。对特定大病诊疗,凡参保对象初患4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一次性定额给付2000元诊疗启动费。政府为参加扶贫大病特惠保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额买单,个人不承担保费。同时,宣布一条重要决定,对通过扶贫开发扶持政策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到2020年前继续享受原扶贫开发扶持政策不变。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我们会牵头及时发布、公布。我们也会通过“双进双促”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把文件带到田间地头,宣传到每个村落,“连云港三农”微信公众号将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也欢迎农民朋友到各级农口部门咨询和提出建议。谢谢大家。
张名志:感谢王主任的解读。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快建成惠及全市人民、体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除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外,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大力支持我市富民增收工作,广泛宣传我市的富民增收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及时、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更好的致富增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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