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0-04-30 10:48:32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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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4月30日9: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吴红

发布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玉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赵斯江,海州分中心主任朱彩云

发布议题:介绍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暨账户规范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吴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暨账户规范管理工作情况。也是进一步落实市委巡查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首先,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玉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计划处处长赵斯江,海州分中心主任朱彩云,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吴红,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由刘玉波主任通报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情况;二是由我向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规范管理工作情况;三是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媒体朋友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刘玉波主任发布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情况。

刘玉波: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市公积金中心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审计署《2019年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报告》的审计整改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巡查整改工作要求,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有效引导和支持我市居民基本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同时对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职工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是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7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3.25%”。

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并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职工家庭拥有住房情况”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在下列三种情形下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已还清),且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

(2)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已还清)且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仅有一套住房。

“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是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3.02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3.575%”。

三、本通知自2020年5月10日起实施,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市区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2020年5月10日之前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吴红:刚才,刘主任对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通过刘主任的介绍,社会各界及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对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利率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市公积金中心也将在连云港发布、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及时发布,欢迎大家继续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由我向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规范工作情况。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规范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及有关政策规定,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的规范账户管理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账户合并工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凡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予以账户合并。

具体要求如下:对于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内退、病退等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账户转移,导致一人多账户的情况,各相关缴存单位和职工应于5月15日前办理账户转移合并业务,逾期未办理的,中心将按照缴存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原则,依规对缴存账户直接合并处理。

二、规范长期封存账户

对于因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及离职等原因长期停缴封存的职工(无其他缴存账户以及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须尽快办理账户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中心将按有关规定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状态六个月以上的,在本地有新缴存公积金账号的,办理账户转移业务;已经到外地就业,并且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公积金转出到异地。

三、规范日常账户管理工作

1、缴存单位应在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核准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发现有误的,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予以封存。封存6个月以上的要及时督促职工办理销户或转移手续。

2、缴存单位要掌握职工基本信息,包括职工有效联系方式,并协助市公积金中心和职工办理后续转移和销户手续。

3、缴存单位应在市公积金中心登记全面、准确的基本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指定专门经办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封存等账户管理工作,并随着经办人的更换及时变更基础信息。

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享有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不得为公司负责人、退休返聘人员、退休后再就业人员等各类虽然仍在工作岗位,但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缴存公积金。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媒体朋友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

记者:刚刚听了刘主任介绍,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并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职工家庭拥有住房情况”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职工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如何查询?

赵斯江:首先,我介绍一下“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如何查询。“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是指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中的贷款记录。在连云港市申请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通过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采集。其次关于“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房产产权管理部门)已实现信息联网的行政区域(分市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并信息联网的数据能够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条件的,可由借款人书面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进行查询;对未联网或通过联网不能查询的,需借款人向其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记者:职工不能有两个以上账户是在指本市范围内还是全国范围内?如何办理合并手续?

朱彩云:“职工只能有一个账户”是指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账户缴存公积金,不允许两个以上账户同时缴存。职工从原单位离职或调动,个人账户封存状态六个月以上的,如果在本地有新缴存公积金账号的,通过原转出单位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原单位会计在单位网厅上即可操作;如果职工已经到外地就业,并且在当地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可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公积金转出到当地。

记者:规范公积金账户管理,清理长期封存账户涉及很多职工,这些职工如何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以及如何办理销户手续?

朱彩云:我们近期已在《苍梧晚报》上刊发公告,公示长期停缴单位名单,同时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具体停缴单位名称和职工姓名,广大职工可以在这些地方查询到有关情况。姓名、身份证信息无误的职工可以通过连云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我的连云港APP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有支付宝的职工还可以扫脸登录个人网厅进行注册认证后,直接在手机上办理销户提取手续。不愿意或不会线上办理的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银行储蓄卡,至市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服务窗口,经审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身份证信息不准确的且找不到原单位会计进行完善信息的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银行储蓄卡,另须提供在原缴存单位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就业登记证、离职证明、户口本等),至市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服务窗口,确认并完善身份信息后,经审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吴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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