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保局2016年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16-11-28 14:39:59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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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月24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环保局2016年环境执法工作
主持人:胡月武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嘉宾:韩尚富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杰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监局局长,钱诗亚 灌云县环保局局长,相海龙 灌南县环保局局长


  胡月武:同志们,根据国家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天上午,市环保局决定在这里举行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尚富同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监局局长陆杰同志,灌云县环保局局长钱诗亚同志,灌南县环保局局长相海龙同志,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各县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环保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我是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胡月武,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在新闻发布和推进环境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新闻发布我们得到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新华网以及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连网等省市主流媒体和记者们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尚富同志发布2016年度连云港市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请灌云县环保局钱诗亚局长发布灌云县2016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请灌南县环保局局长相海龙同志发布灌南县2016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媒体记者提问环节。

  现在进行第一项内容: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尚富同志发布2016年度连云港市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韩尚富: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全市环保执法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一方面是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环境执法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更重要的是,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传递一种“向环境违法亮剑、向环境污染宣战”的信号,那就是,我们将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环保执法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秉承对违法企业“零容忍”的监管执法理念,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通过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移交司法等多种执法手段,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对487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2868.53万元。其中由市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22件,处罚金额549.88万元;东海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149件,处罚金额255.67万元;灌云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99件,处罚金额640.8万元;灌南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158件,处罚金额1058.37万元;海州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11件,处罚金额41万元;赣榆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28件,处罚金额262.73万元;连云区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为28件,处罚金额60.08万元。在各县区中,灌南县和灌云县执法力度最大,处罚金额最高。所以我们今天的发布会,也请到了灌南县和灌云县环保局的两位局长到会发布他们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的情况。

  全市环保执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面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开展环境执法。继续开展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年活动,坚持“严”字当头,利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坚决做到“有案必查处、违法必追究、涉刑必移送”,案件数量及质量均有较大突破。截至11月中旬,全市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共92起,同比增长136%;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12起,同比增长50%,充分发挥了新环保法的利剑作用。

  2、全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利剑行动、化工园区及环境问题突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以零点行动、清管行动、异味溯源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执法“利剑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整治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二是开展化工园区及环境问题突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79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17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2件,关停取缔17家,排除环境隐患135个,化解环境矛盾41个,行政拘留14人。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对59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4个化工园区的261家企业进行排查,开展夜间突击检查8次,检查企业85家,有效遏制了园区废气污染。四是对全市28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对6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97万余元。五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29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立案查处了36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起。

  3、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市共划分1个一级网格、10个二级网格、89个三级网格和15个特殊网格,已全部制定实施方案并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了环境监管的全覆盖。

  4、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截至目前,市本级、赣榆区、东海县、灌南县和灌云县已建立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市辖各区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正在建立之中。前三季度,全市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检查企业84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92件。

  5、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认真梳理我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及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水平。大练兵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11件,罚款总额650余万元。

  6、依法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对排查发现的91家“十小”企业依法开展取缔整治工作,其中小型造纸25家、炼油1家、电镀1家、化工2家、塑料造粒7家、炼铁3家、其它类型企业52家。目前已完成取缔整治79家,其余12家取缔整治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预计12月底全部取缔到位。

  7、积极化解各类环境信访矛盾。坚持每月排查重难积访案件,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有效化解突出环境信访问题。

  8、认真处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期间,分31批向我市交办168件事项,已全部办结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关停取缔35家,立案处罚61家,罚款366.1294万元,移送行政拘留2件,拘留1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在连云港日报公示了8期24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各县区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共问责39人,其中,约谈11人,诫勉谈话24人,行政警告2人,训诫1人,党内警告1人。

  9、深入推进移动执法平台建设。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均配备了移动执法现场端,制定了环境监管执法数据联网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开展全市移动执法现场端使用培训工作,为开启环境执法监管新模式,增强执法效能,丰富执法手段,推进我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刚才介绍的,是今年以来全市环境执法的有关情况。应该说,纵向比,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现在的环境执法,无论在力度上、广度上、深度上,还是在实际的效果上,与目前环保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都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我们直面问题不回避,向污染宣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保护好连云港的青山绿水。

  第二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

  1、国家和省市对绿色发展的要求更高。党的十八大首提建设美丽中国,之后,党中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更是系统地阐述了发展与环保辩证统一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工作提出了一些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对江苏的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关心,多次做出重要指示。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对江苏转型发展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我们能够扎扎实实进行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12月总书记视察江苏期间,殷切希望我们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强富美高”这四个字当中,“美”就是环境美,环境美是总书记对我们“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要求中的重要内容,总书记还明确要求我们要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在11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意见反馈会上,省委书记指出当前我们正处在加快转型、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如果环境问题解决不好,从小处讲,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健康都受到影响;从大处讲,江苏发展就难以再造新优势,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无从谈起,在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我们江苏没有任何退路,来不得半点迟疑和松懈。要求全省上下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江苏生态建设的殷切希望,牢记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则尽、失之难取的深深告诫。从思想深处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环保这个闸门。真正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对于连云港而言,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努力打造美丽港城,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要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要按照省党代会的部署,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摆脱传统的发展模式,发挥生态优势,推动绿色发展。

  2、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对环境行为的约束更严。新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评法以及正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对环境行为的约束越来越严,对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要求也越来越严。省市领导就加强环境执法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书记在中央督察组问题反馈会上强调,环境监管执法要树立“全面从严”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利益获得者和姑息纵容者。要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敢于揭短亮丑,形成舆论攻势,发动全社会监督。市委、市政府要求环境执法要“全面从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更高。近年来,群众对于环境问题的信访举报一直在高位运行。这些问题,既有百姓身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油烟、噪声、废气、废水等环境问题,也有区域环境中水、气、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这一方面反映出群众环境意识的提升,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问题依然处于高发状态,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4、突出问题对发展及环境的影响更重。一是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企业层面环境违法问题依然呈多发趋势。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存在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问题;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水、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造成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较大影响;部分企业危废管理也很不规范。有的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停用治污设施,蓄意偷排工业废水,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给群众健康造成较大威胁。同时,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美信誉度。在这样的环境形势下,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第三个方面,介绍一下环境执法的具体安排。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采取最严的措施严罚重处。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考虑执法处罚与环境问题是否相适应?同时,我们将认真梳理新环保法的铁齿钢牙作用发挥得怎么样?配套文件用得怎么样?顶格处罚用了多少,按日计罚用了多少?查封扣押用了多少?移送拘留用了多少?

  1、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拍、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防止违法排污现象反复和严重违法排污企业死灰复燃;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2、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环境执法为民理念,时刻关注舆情、了解民生,认真查处环境污染信访案件,踏踏实实解决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获益多的环保实事。

  3、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检查行动。不断研判环境执法形势,通过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督查、环保部重点环境案件核查工作、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严查重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向深层次迈进。

  4、建立长效倒逼机制。通过环境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等方式,督促环境违法问题真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在执法监管中,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既重项目审批,更重项目监管。在企业层面,普遍存在着一种过关的思想。第一是环评关,环评获批了表示拿到了准生证;第二是验收关,项目验收了表示拿到了工作证。为了过关,有的企业什么都答应,什么都承诺,不计代价,不讲成本。等验收之后,设施运行跟不上,环境管理跟不上,该加的药剂不加了,该换的设施不换了,该转的设备不转了,多排一点是一点,于是环境被污染了:园区的空气没法闻了,园区的河道没法看了。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项目的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验收之后的监管。看看是否落实环评时的要求,是否保持验收时的状态。另外,随着国家审批制度改革,批得越来越少,更多地需要我们事中事后监管。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既重罚款额度,更重整改成效。罚款是手段,整改是目标。我们的关注点不是仅仅看处罚了多少家,罚了多少款?更要看通过处罚,企业的环境问题改了多少?园区的环境质量变了多少?如果问题得不到整改,罚款再多也无济于事。所以我们会对处罚过的企业问题再做做梳理,搞搞“回头看”,看看处罚落实了没有,整改到位了没有。如果整改不到位,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对问题紧抓不放,对整改毫不放松,直至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3、既重点上监管,更重面上推动。外界对一个区域环境问题的关注,既有点上的企业违法如偷排、超标等,更有区域特别是工业园区面上的问题,比如园区水、气环境状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一方面,园区的问题是企业问题的直接和外部化反映,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最直观的因素。另一方面,园区存在的面上问题也会制约园区整体发展,影响企业运行。因此,监管要做到企业和园区双管齐下,统筹兼顾。

  第四个方面,介绍一下环境执法的保障措施

  为将严格执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学习上要抓紧抓好。在全市环保系统迅速掀起学法高潮。各县区都要制定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学、深入学、经常学。切实做到环保法律法规真正烂熟于心,能够灵活运用。

  2、能力上要尽快提升。通过到上级监察和督查中心跟班学习、参加各类培训(包括走出去和请进来)、利用上级机关督查企业的契机进行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尽快提升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3、力量上要配足配强。把精兵强将充实到第一线,充实到最基层,让执法力量兵强马壮,切实提高执法力量的战斗力。

  4、宣传上要入脑入心。要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主动向企业宣传,宣传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违法的?以及各种行为的严重后果。积极向公众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保的积极性。

  5、声势上要氛围浓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开设专栏以及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对好的示范,要大力褒扬;对负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切实形成深厚的环境执法监管氛围。

  胡月武: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请灌云县环保局局长钱诗亚同志发布灌云县2016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钱诗亚: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一、新法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运用新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9起,处罚64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起,限产、停产案件16起,移交公安行政拘留违法案件5起,行政拘留6人,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1件,处理嫌疑人5名。

  二、主要做法

  (一)切实推进监管方式转变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精神,完成“双随机”抽查企业175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管理问题的133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或作整改要求,随机抽查结果与案件查处信息做到全程公开。

  (二)及时有效处置信访纠纷

  全年累计接处群众信访纠纷321件,办结率达100%。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8件举报事项限时办结完毕,取缔违法养殖场所16处,关闭企业2家,集中整治15家,处理结果全部对外公示。

  (三)扎实有效开展大练兵活动

  对450余个污染源实施常规检查,抓住节假日、夜间、雨天等敏感时段,组织全局40多名执法骨干开展5次突击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共34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7起,限产、停产案件1起,处罚130万元;积极推进406个环保违建项目累计完成整治370余个,违建整治率达91%。组织“两学一做”思想教育、固废防治专家讲座、移动执法培训等学习活动共计10余次。

  三、典型案例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东王集镇盐东村生猪养殖基地污染情况。”的信访内容。

  经查,当地一家生猪养殖场(灌云县大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随后,灌云县政府根据环保等部门查处意见,决定对该养殖场依法关闭取缔。目前,该养殖场已落实取缔工作。

  (二)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县交办“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危废长期不处理。”的信访内容。

  今年4月,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废水偷排,被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公司两名负责人黄孝军、刘庆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在今年5月份全县开展的新一轮化工整治中,该公司因环境问题严重,被县委县政府列为拟取缔关闭企业。中央督察信访事项发生后,经多部门联合取缔,目前该企业已关停。

  四、下一步措施

  我县将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连续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为主轴,适时调整、更新污染源监管系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治打击宣传力度,做到“多媒体、多层面”曝光环境违法案件,营造环境执法严防、严管、严打高压态势。

  胡月武:下面,进行第三项内容:请灌南县环保局局长相海龙同志发布灌南县2016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相海龙: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理清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执法监管,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县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8件,处罚金额1058.37万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5%、225%,其中化工园区149件,处罚金额960.7万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48%、362%。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刑事拘留9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6件,行政拘留9人,移送案件数实现了零的突破。对企业查封扣押2件。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提出了“以打促治”的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园区、走访企业,具体指导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年初,我局召开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部署,重点是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等。成立了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科学、动态划分执法监管片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责任体系,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工作职责。印发了《2016年工作要点与重点工作安排》,环境执法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执法监管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同时,强化工作任务督查,环境执法监管部门每月上报《环境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局监察室对环境执法监管情况每月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年初,县委、县政府下发了《灌南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各园区、乡镇都设立了网格,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建立了3级14个网格,实现了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建立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灌南县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考核细则,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进行科学调整,超过了省定比例,调整后的《灌南县生态红线区域规划》已于11月9日由县政府印发。根据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我县编制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灌南县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灌南县城区噪声及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加强执法监管夯实了基础。

  三是坚决严格执法监管。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绝不招引新污染项目,对已有项目限期整改达标排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夜间抽查的高密度、全方位、立体式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今年化工园区挂牌督办问题,建立点线面监管新机制,局里成立8个工作组,点对点指导企业推进问题整改。印发了《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境执法监管部门严格实行“双随机”制度,按照规定比例,明确监管企业数额,并建立好规范的执法台账,切实提升了环境执法监管队伍行政执法效能。在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夜间抽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1-10月份,已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检查企业1100家次,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70批次,排查企业840家次。同时,加强后督查工作,我局出台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防止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确保有效督促企业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对所有执法监管案件进行了信息公开,与县内媒体合作,开辟了专版专栏,开通灌南环保局官网、灌南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环保政策,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件。

  四是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从多方面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增强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在去年对化工园区47家企业进行第一轮废气专项整治基础上,今年又对38家企业进行第二轮废气专项整治,从加强废气治理源头控制、完善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日常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并于10月底组织专家对38家企业废气专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有4家企业需要进一步整治。通过整治,化工园区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已无明显异味。针对固废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先后开展了5次固废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帮助企业算清数量关系,建好工作台账,规范现场堆放,切实提高固废管理水平,今年有38家次企业因固废问题被处罚207万元。全面开展清管行动,通过企业自查自纠、环保执法监管人员逐一排查、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等方式,对企业厂区内存在的软管排水、管道混乱等问题早发现,清理整改措施早到位,做到无任何废弃管道、无任何用途不清管道、无任何建而不用管道,累计清除废旧管道22374米,新建固定、硬质、高架管道24410米,对私设排污口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加快推进企业标准化雨水排口建设,要求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通过有效治理,化工园区地表水环境已得到持续改善。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强力推进第一批20家重点化工企业VOCs检漏与修复工作,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检测和整改,确保实施成效,年底前完成任务。按照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在全县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查处暗管偷排、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倾倒和处置危废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整治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污染企业,督查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积极开展环保“亮剑行动”,对信访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乡村“土小”加工作坊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新环保法震慑力。今年已开展4次环保“亮剑行动”,对9家违法违规作坊及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五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严厉的行政处罚,倒逼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所有企业必须要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必须正常运行,这是底线,任何企业不得触碰,否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高限处罚,严惩不贷。对企业存在问题始终坚持“问题没有大小,大小都是问题”的原则,做到抓小、抓早、抓细、抓实。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在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建立了司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以打促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6月24日,化工园区某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向园区外环境排放超标水污染物,环境执法监管人员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公安,包括企业总经理在内的3人被行政拘留。7月28日,县经济开发区某企业生产的洗涤酸水未经处理通过车间管网进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厂区一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内,该渗坑未采取任何防腐、防渗措施,环境执法监管人员第一时间将该案件作为环保刑事案件移送公安,该公司老板被刑事拘留。11月19日,环境执法监管人员对化工园区企业进行夜间抽查,发现某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向园区外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水质严重超标,环境执法监管人员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并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六是着力保护饮用水源。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着力做到每天沿线巡查一次,每周河面清洁一次,每月上游巡测一次,每季度总结分析一次。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水质数据变化。完善预警、协调机制,积极与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以及上游单位沟通对接,实时掌握上游涵闸排放水情况、上游污染点源的整治情况。5月31日,苏北督查中心专门就《跨界面源污染为主要特征的河流型饮用水源地管理机制研究》课题来我县开展专题调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极协调县内沿线乡镇及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今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建筑物等全部进行了拆迁拆除。硕项湖水厂、田楼水厂已投入运行,实现了区域供水一体化。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任何饮用水重大污染事件。

  七是积极化解环境信访。切实加大环境信访处置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信访登记、处理、回复工作体系,建好工作台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架构。定期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研究,对重点、热点环境信访实行包案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已开展了两轮环境信访包案工作,效果明显。通过有效措施,确保信访案件查处到位,核查属实问题整改到位,落实情况督查到位。今年以来,全县环境信访情况不断趋好,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1-10月份全县共受理562件,其中省级以上118件,同比分别下降16.9%、24.4%,在全省环境信访排名中打破了排名靠前、久坐“谷底”的窘况。

  八是圆满完成督察任务。7月份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环保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认真处理好交办信访件,接到的18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及时办理到位,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及时查处率、回复率达100%。县委、县政府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共问责7人,其中约谈2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2人。

  九是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素质,执法监管人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不计辛苦、无私奉献。为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我局编印了《环境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与企业,组织学习与培训,有力地促进了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环保执法监管人员提出“十二个不准”要求,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责任片区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定期进行交流、互动。专门为化工园区环保分局设立了纪检监察室,对一线执法监管人员进行重点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一方面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有效推动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双管齐下、治标固本,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做到铁腕监管不手软,铁面执法不放松,铁心处罚不动摇,抓重点,出重拳,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在此,我们也真诚欢迎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欢迎大家对灌南的环保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给予大力关心与支持!谢谢大家!

  胡月武:最后,请记着对环保工作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今年具体开展了哪些环保专项行动,能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陆杰:今年以来,我局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陆续开展六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以零点行动、清管行动、异味溯源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执法“利剑行动”,查处了一批暗管偷排、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倾倒和处置固废危废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整治了一批废气排放严重的污染企业;二是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钢铁、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面检查,推动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自觉守法意识,提升了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遏制了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四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治理,在夏季高温期和G20峰会期间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企业进行管控、限产,推动了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五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查处饮用水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为我市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切实保障。六是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将以项检查为抓手,切实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可以说,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是推动环境问题整治、促进环境矛盾化解的有力抓手,在今年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中,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够有人主抓、有人落实。专项行动中共检查企业近千家,对一百多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其中对9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力地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

  今年,省委书记在省党代会讲到“要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惩处背后的利益获得者和姑息纵容者,绝不允许把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接下来,我们将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继续以贯彻新法为核心,不断研判环境执法形势,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抓好“查”这一基础,紧盯督察重点及薄弱环节,强化各方责任,深入查、仔细查、反复查,确保符合标准、群众满意;二是抓住“严”这一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严查重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三是抓住“改”这一关键,坚持边检查、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针对查找的问题,严格时间节点及整改标准,坚持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落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推动环境执法向深层次迈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记者:据了解,目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的工业固废处置基础设施还处于推进完善阶段,一些企业化工危废不能及时转移处理,有的企业暂存场所已出现“涨棚”现象,那么我们下一步应对措施是什么?

  钱诗亚:感谢媒体朋友对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首先,给大家公布一组数据。2015年,我县全年一般固废产生量为3.86万吨,综合利用3.64万吨;危险固废产生量0.26万吨,处置量0.036万吨。从有关数据来看,我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情况较好,危险废物处置率低,主要因临港产业区危废处置基础设施尚未实现全面运行,这个问题主要是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所造成的,并一直影响至今。

  目前,我县唯一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就是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它的进驻就是为了解决原有处置单位接纳量不足问题。但正因为这样一个环保高度敏感项目,省市县高度重视,论证、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从严把关。记者同志刚才提到的企业暂存场所“涨棚”现象,作为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我们更是心急,为尽快解决有关问题,今年,我们已推进光大固废填埋场投入试运行;光大环保年处置1万吨危废回转窑项目投入建设,预计明年6月份建成投用;同时,我们还不断推进境内危废的县外安全处置工作,为数家危废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急转户”办理了跨区转移公示和转移处置手续,强化了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内消为主、外转为辅”措施,促成园区固废集中防治设施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帮助依法登记企业解决“涨棚”难题,消除危废防治隐患,优化市场环境。

  记者:刚才听了灌南县环保局相海龙局长的情况介绍,你们在环保执法监管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今年以来,立案查处案件数已达到158件,处罚1058.37万元;移交案件9件,拘留18人,成绩最为突出,请问,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相海龙:谢谢你对灌南环保工作的关心。近年来,灌南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比较明显的生态优势与产业特色,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环保问题,特别是化工园区,由于建园较早,初期规划水平不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企业入驻门槛低,一些累积性环保问题现在比较集中地凸现出来。

  作为环保部门,我们既服务好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好企业与园区的发展,更坚决地抓好执法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则重拳出击,以打促治。第一,我们调配资源、集中力量,把单位精兵强将放在执法监管第一线,划分责任片区,执法监管人员联系具体企业,明确工作内容,列出任务清单,打造了一支过得硬的执法监管队伍;第二,我们建立了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夜间抽查的高密度、全方位、立体式的执法监管体系,对每一家企业都盯牢、盯紧、盯严、盯死,“问题没有大小,大小都是问题”,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一查到底、一改到底,不放松、不放过、不放纵。还建立了后督查制度,保证企业问题能够真正整改到位,切戒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水平、管理水平与环保水平;第三,我们对违法违规企业采用综合处罚手段,不单单是经济处罚,还建立司法联动机制,该移交的一律移交,保持高压态势,形成足够震慑;第四,我们在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一碗水端平,没有一家企业“例外”,没有一家企业“特殊”,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第五,我们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高限处罚,不下“毛毛雨”,不出“无效牌”,让违法违规者最终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铁腕监管、铁面执法、铁心处罚,履职尽责,毫不懈怠,攻坚克难,为建设美丽生态港城再作贡献。

  胡月武:同志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与绿色相约,共环保同行。在各自的岗位上,为连云港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心地更大贡献。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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