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新闻发布会

2018-06-22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6月22日上午10点45分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成功

发布人: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洁,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

发布议题: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有关情况

杨成功: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新闻发布会,同时,也非常感谢大家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是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成功,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这位是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洁同志,秦局长右侧就座的是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同志。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来宾有: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电视台、连云港发布的记者,市内审机构的代表,还有我们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发布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有关情况。一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秦洁同志发布主旨信息;二是由刘林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秦洁同志发布主旨信息。

秦洁:同志们,2018年1月12日,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公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以下几个方面对《规定》精神进行解读。

一、《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每一个市场主体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只有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细胞是健康的,市场经济才能减少出问题的风险。在我国,审计对象涵盖所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又下辖若干层级,只有每个层级都健康、依法、诚信,被审计单位才能有效抵抗风险。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因此,审计机关要着眼于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风险防控,减少问题的发生,促进被审计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2003年审计署发布实施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以下简称4号令),自4号令发布实施以来,为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内部审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先后作了重大修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新时代的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4号令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需要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作相应调整;二是内部审计独立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明确规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四是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的职责范围和方式方法等缺乏明确规范,影响了指导监督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审计署组织对4号令进行了修订。

二、《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规定》对内部审计职责作出了明确界定。首先,规范了内部审计定义。在总则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与原定义相比,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将目标定位为“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其次,划清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共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12项职能,与原职责相比,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审计,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等职责。

三、《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为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强化。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领导机制。规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国有企业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明确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规定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在遭受打击、报复、陷害时,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范围

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对于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规定》专设一章对如何运用内部审计结果做了明确规定。一方面,单位内部应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内部审计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机制,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应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在审计中,特别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级以下单位审计中,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

五、《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

为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定》从两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明确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的范围,包括:起草有关内部审计的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指导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等。二是明确指导和监督的主要方式,指导主要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展开,监督主要通过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展开,此外审计机关还可以通过向内部审计自律组织购买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特别是此次修订《规定》时,一并研究制定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对《规定》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为今后审计机关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促进《规定》更好地贯彻执行。

六、《规定》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情形

《规定》列举了被审计单位有“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审审计工作的”等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有“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等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国家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内审工作也必将迎来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美好明天。《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内审工作的重要性,为内审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提供了重要遵循和积极动力。内审工作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市审计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内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增强监督整体效能、推进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

杨成功: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由刘林同志回答记者提问。现在,有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记者:请问近年来我市内审机构现状如何,内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刘林:谢谢你的提问。据统计,目前我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内审机构的有64家,其中专设机构20家,主要是部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医院、高校、银行系统和部分民营企业,其他为合署办公。现有内审人员134名,其中专职内审人员42名,其余或身兼财务、纪检、办公室等工作。

近年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对各单位内审工作的指导,促进提升内审水平,我市内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全市各内审机构共开展各种类型内审项目611个,审计总额57.6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719万元,提出内审意见审被采纳547条,发挥了内审在促进管理、强化控制、增加价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历年来我市组织开展的内审科研、人才培训、法规竞赛、案例展示、双先评选、宣传通联等多项工作多次受到中內协和省内协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市内审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还存不少短板,离《规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内审制度不完善、内审机构不健全;有的地方和单位内审工作不到位、质量不够高;有的地方和单位内审不善作为、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记者:请问市审计局将采取哪些举措贯彻落实《规定》精神?

刘林:谢谢你的提问。贯彻落实《规定》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内审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审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贯彻落实《规定》精神。

一是深入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首先是组织审计机关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深刻的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把《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去,为指导监督内审工作奠定基础。其次是号召组织全市内审人员认真学习,促进内审机关按照规定的要求,扎实做好每一项内审工作,推动我市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还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交流手段,开展《规定》精神的宣传解读,重点抓好对内审人员和各级内审机构,基层审计对象的宣传教育,在各单位营造遵守《规定》、执行《规定》、关心支持内审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将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并把它作为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用制度来保障和推动我市内审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今年5月,我们已对全市140家单位开展了行政指导,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专题的开展行政指导,引导各单位内审机构突出内审工作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使用、土地流转开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本运营、资产处置、生态环保等重大事项,开展内审监督。引导各单位内审机构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资源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加大内审力度,防范风险隐患。近期我们将重点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促进我市内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是注重内审结果运用。重点要抓好两点:一是将内审结果作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的重要参考;二是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内审结果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内审发现问题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记者:作为国家审计机关,请问市审计局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刘林:谢谢你的提问。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市审计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是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加强内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市内审人员参加各个层级各种类型的培训,促进内审人员拓宽视野,提升业务技能,增强综合素质。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为内审业务交流搭建平台,组织内审人员,分行业、分专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座谈交流、案例演示和现场观摩等, 推广内审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促进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互帮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是实施分类指导。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不同需求,上门服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的指导帮助,促进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内审工作做优做强。

四是组织开展内审课题研讨。围绕新时代对内审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内审站位,选准课题,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不断解决内审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课题成果评审,鼓励内审工作创先争优,多出科研成果,多出科研精品。

五是依法对内审工作开展监督。我们将坚持日常监督,结合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审制度建立情况、内审质量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我们已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将有关单位内审制度建立情况和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价。下一步我们还要做进一步拓展深化。

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很多,任务很重,要求很高。我们要按照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要求,推动任务落实。

杨成功:好,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今天的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恳请大家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的审计工作,共同推进我市审计事业的发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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