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举行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16-09-30 11:03:24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阅读次数:
  • 字体:[ ]

时间:9月29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和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

主持人:赵涛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嘉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玲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寒洁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红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戴涛同志,市卫计委副主任仲建业同志,市老龄办副主任董明义同志

赵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赵涛,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欢迎参加《连云港市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和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

再过几天,就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是《老年法》规定的老年节了,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连云港市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和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为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市老龄事业,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领导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玲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寒洁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红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戴涛同志,市卫计委副主任仲建业同志,市老龄办副主任董明义同志。

今天新闻发布会有二项议程:一是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玲同志解读《连云港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内容,并介绍2016年度“敬老月”活动安排。二是请记者提问。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玲同志发布解读。

王玲: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连云港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对《连云港市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白皮书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我市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深入发展。“敬老月”前夕,市老龄办依据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编写了《连云港市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白皮书。白皮书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向社会发布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情况。第二部分是发布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现状报告。

下面,先向大家解读白皮书第一部分内容。

和全国大部分省、市一样,我们采用的是市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户籍人口531.59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7.36万人,占总人口的16.43%,超过全国(16.1%)的平均水平。通过对比分析,我市人口老龄化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人口老龄化呈持续上升趋势。2011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9.65万人,到2015年12月,已增加到87.36万人,增长1.46倍,净增27.71万人,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约为1.07%。二是市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各县和农村地区。其中,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是东海县和灌南县,老年人口与全县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5.23%、15.43%;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是连云区、开发区和徐圩新区,老年人口与全区总人口比例分别为20.71%、19.90%、20.05%。三是高龄化特征明显。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数量也不断刷出新的纪录。80周岁以上老人由2010年的8.46万人增加到13.96万人,增长了1.65倍,高于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速度。以上现象提示我们,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已经到了时不我待、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了。

接下来,给大家解读白皮书的第二部分内容。

白皮书第二部分写的是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内容涉及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卫生医疗、养老服务、维权优待、精神关爱和文化教育体育等诸多领域,都是社会各界平时非常关心关注的话题。从各部门、各行业“晒”出的“成绩单”来看,我个人认为,我市老龄事业已经呈现了多点开花、整体推进的发展势头。比如:

在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连续十一年以超过10%以上的增幅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由2010年的每月1228元,增加到2015年月人均的2030元,年均增长10.58%。至2015年底,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在参保人数和参保率上,都全面完成了省“十二五”规划的各项量化任务,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尤其是大病保险和省内医疗异地结算等方面,我市走在苏北甚至全省的前列。在老年医疗服务方面。不仅在部分医院开设了老年门诊,在市一院、市二院、市东方医院设置了老年病科,还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咨询、普查、主动介入服务等工作。截止2015年底,累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46.4万余份,老年人建档率达95.2%。在养老服务方面。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41个,建成农村老年集中居住区3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小型托老所、“关爱之家”1353个,拥有各类养老床位2976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6张。同时,还建成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10家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较好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在落实惠老政策措施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尊老金的发放制度,也实行了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公益性文化设施、旅游景点等优待、优惠政策。部分企事业单位结合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和部门的特点优势,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得到社会各界肯定。比如:海通公交公司把23路车确定为敬老文明线,全福出租车公司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起步价,市法律援助中心部分项目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实施法律援助。在老年精神关爱方面。坚持在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创办了《枫叶正红》等栏目和节目,不仅对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尊老敬老意识起到了重要的宣传作用,还从新闻信息、生活服务、养生保健、休闲娱乐到心灵慰藉等多层面给老年人提供关怀服务,打造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家园。在老年维权方面。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在全市共设立了13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先后办理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869件,解决了很多让老年人牵肠挂肚的赡养、继承、婚姻等问题。在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在各类老年大学、民间老年文化艺术团体学习娱乐的老年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2016年9月市老年大学搬入新家以后,报名人数突破4500人次,再创历史新高。对白皮书第二部分解读就到这里。

最后,向大家介绍我市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

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统一部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2016年10月份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时间: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活动主题: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围绕主题,将在六个方面开展十项活动。

(一)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宣讲行动。

1、在10月份开通《连云港老龄》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敬老月活动主题,倡导尊老敬老文化。

2、策划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拟于10月中下旬出台作品征集的相关要求和评审奖励办法,并在《连云港老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希望相关单位或个人密切关注《连云港老龄》微信公众号。

(二)开展惠老政策落实行动。

3、举办连云港市老年维权法律援助十大案件评选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十大案件的评选,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的社会声势,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活动时间初定在10月20日。参加单位:市司法局、市法援中心、市老龄办

4、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时间初定在10月9日-10日,时间2天,地点在绿园路老年活动中心广场(明珠皇冠南门对面)。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的目的是向老年人介绍好产品、新产品,在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与老年产品生产厂家、经销商之间搭起一个桥梁,促进我市老龄产业的发展。目前,已有30多家厂商有参展意向。此次老年产品展示会产品涉及老年营养保健、康复护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养老服务等领域。

(三)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

5、召开“敬老文明号”命名表彰大会。“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质量,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为社会文明风尚注入了新动力。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市老龄委将于10月28日在市广电演播中心召开“敬老文明号”命名表彰大会,对我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开展文化惠老行动。

6、举办连云港市“中国人寿”杯老年文艺汇演。活动由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主办,连云港广播电视台承办,时间初定在10月28日,地点在市广电演播中心。节目由主要各县区选送,也接受各类民间艺术团体报名,参与节目筛选,报名和领取文艺汇演免费门票的老年人可以与市广播电视台联系。联系人:高昀,联系电话:13611551234。

7、举办老年大学书画展。活动的目的是激发老年人学习热情,展示老年大学教学成果。时间初定于10月17日(周一)上午9:30分,活动地点初定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展出的作品有书画、摄影、剪纸等。

(五)全面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教育行动。

8、举办连云港市“十佳孝老敬老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这项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市广电传媒集团共同组织开展的,目前,网上投票评选工作接近尾声。下一步,我们将对评选上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行动。

9、协调市四套班子领导搞好走访慰问工作。时间初定在老年节(10月9日)之前,走访慰问的对象初定为我市百岁老人和为老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

10、开展“黄手环”慈善助老活动。“黄手环”是针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老年人专门设计的,上面标有老年人的姓名和家人的联系方式,一旦老人走失,可通过手环上的信息找到其家人。从中央电视台播放“我的父亲母亲”节目以来,黄手环如今不仅仅是一个项目名称,一个帮助老人安全回家的工具,更成为了全社会关爱老人的象征,通过活动的开展,让更多人加入黄手环爱心行动中来。本次活动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慈善总会共同举办,时间初定在10月9日,数量约1000个左右。

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们积极关注,及时跟踪报道,帮助我们扩大各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主持人:谢谢王玲同志。接下来,请媒体朋友们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各自媒体的名称。

记者:随着我市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老年人法律需求也随之增加,请问,我市在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红:为适应当今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我市于7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年满70周岁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

记者:根据刘局长介绍,我市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那么法律援助案件也将进一步增加,我想请问,当前我市有几家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有多少?

刘红:我市现共有法律援助机构7家,另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35个,同时,还在市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老年大学增设了老年人法律服务站,以方便法律援助工作者对行动不便老人实行上门服务。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869件,接受老年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20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5月份,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当前我市在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有哪些优惠政策?

李寒洁:我市2014年出台了108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该文件不仅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方面:一是资金扶持。对建设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补贴标准为新建的每张床位10000元,改建的每张床位5000元;对市区社会力量举办30张以上床位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建的每张床位3000元,改扩建的每张床位1500元;对经考核评估合格,床位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按入住满半年以上老年人的实住床位,每月分别给予全护理50元、半护理40元、自理3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二是税费减免。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在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人防工程时,新建老年服务机构免收易地建设费;养老机构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三是土地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采取租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通过招拍挂出让有偿方式取得的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出让参考价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60%确定,但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和土地取得成本。

记者:随着老龄人口对医疗护理需求的增加,社会对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融合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请问卫生部门对促进“医养融合”出台了哪些扶持政策?

仲建业:从规划设置、发展空间、审批流程、资源配置等方面着手,扶持“医养融合”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制定《连云港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30年)》,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布局规划、医养专业人员发展规划,用规划引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发展。二是发布《连云港市社会资本举办健康服务机构投资指引(2016版)》,提高投资需求匹配度。对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资源短缺型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养融合机构。三是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规模,为社会资本投资包括医养结合机构在内的健康服务机构预留空间和床位。四是简化审批手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五是鼓励医生到护理院多点执业,医师在护理院多点执业的时间,可视同为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

记者:请问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怎么上调的?为什么调整时间晚于往年而且调整比例只有6.5%?

戴涛: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今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9月份已经部署落实,人社部、财政部核定我省人均调整比例6.9%,其中企业人均调整比例约7.3%,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比例约5.6%,结合我市退休人员结构实际,调整后上述比例略有提高。本次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调整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调整。调整方式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块相结合。

具体来讲: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调整额能得到一定保障。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体现了长缴多得。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前基本养老金2.3%挂钩,与往年做法一致;机关事业单位考虑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针对高龄人员:标准为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分别增发30、40、50元。

下面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调整水平比往年略有下降

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由国家统一决定,合理的调整水平既有利于制度的长期稳健运行,也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晚年生活。今年国家决定继续按6.5%的比例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养老金支付压力等因素慎重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

养老金调整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施同步调整,考虑到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国家在部署今年调整工作时较往年有所延后,但仍然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不影响广大退休人员的利益。

记者:请问现行的医保政策对退休人员在就医、报销等医保待遇方面是否有倾斜,如果有,请简要介绍一下?

戴涛:首先,可以肯定的答复你,对退休人员我们是有政策倾斜的。

我市自2000年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经构成。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至去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4.26万人;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4%左右。在制定或调整相关医保政策时,我们反复论证、注重保障退休人员的待遇。

现行医保政策对退休人员在就医、报销等医保待遇方面的倾斜主要体现在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以及住院等方面,具体来讲:

门诊统筹待遇方面:退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和2300元,高于在职职工1300元的最高限额,而且建国前老工人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其他参保人员要高出10个百分点。

门诊慢性病待遇方面:退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分别为800元、600元,低于在职人员的1000元的起付线标准。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方面,退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一级二级医院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85%和70%、80%、90%,高于在职人员同级别医疗机构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市区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共有28个病种。通过医保大数据分析,动态调整门诊慢性病病种种类,将老年参保人员易患的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脑血管意外(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等病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保障老年人医保待遇,减轻经济负担。

住院待遇方面:退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不同,报销比例不同,但总体上比在职人员要高出2%-7.2%、3%-10%。

另外,符合住院条件的老年参保人员,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原因,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记者:日前,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充分肯定了江苏省给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做法,引起了部分市民的关注。请问,我市是如何执行尊老金发放制度的?

董明义: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苏财社[2011]47号)精神,我市从2011年3月1日起给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

要说明的是,尊老金不是养老金,更不是救济金和救助金,它更多的是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爱,目的在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提升高龄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发放尊老金也是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的一个尝试。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公民均属尊老金的发放对象。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委托人)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老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向户口所在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申请手续。

在尊老金发放标准上,省、市都没作具体规定,各地按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发放。目前我市大部分地区尊老金发放标准是: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谢谢记者朋友们的热情提问。“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各位记者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既要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事业发展成就、老年人丰富多彩的生活、尊老敬老的和谐社会氛围等方面进行深度挖掘、全面报道;也要对老龄战线先进人物、模范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要把镜头对准老有所为的老年人或老年人团体,把他们发挥余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乐观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展现给读者、观众;把版面留给生活困难的孤寡、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通过反映他们的生活状态、喜怒哀乐,透视老龄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呼吁社会各界关心老龄事业,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