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新闻发布会
时间:11月9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
主持人:段东市委副秘书长
嘉宾:王奎杰市纪委副书记,雷生保市委巡视联络办主任,周玉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海灵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
段东: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大家都知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10月27日胜利闭幕。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开启了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时代。为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践创新,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落实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新闻媒体界朋友们并通过你们向社会各界介绍这四项制度的有关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发布会的有关负责人:他们是市纪委副书记王奎杰同志;市委巡视联络办主任雷生保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玉久同志;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杨海灵同志;市纪委常委姚超同志。我是市委副秘书长段东,今天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市内外的新闻媒体:新华日报、省广播电台、新华网、扬子晚报、现代快报、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连云港电视台全媒体中心、连网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市纪委副书记王奎杰介绍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四项制度有关情况;二是答记者问。
下面,首先请市纪委副书记王奎杰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四项制度有关情况。
王奎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扎紧织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连云港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四个配套落实文件。这四个文件,是我市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一、四项制度的出台背景
(一)以失责必问树好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当前,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没有管到位、治党没有严到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行政,只有以严的措施监管、以严的纪律约束,才能使党员干部不敢、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通过党的问责与行政问责协同落地,强化常态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注重治本,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二)以容错纠错为担当作为干部服下定心丸。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连云港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就是向全社会表明市委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敢于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态度,强化鼓励创新、表扬先进的激励导向,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正确导向,为广大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担当有为送上一颗“定心丸”。
(三)以常态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不敢。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巡视网络格局、补齐党内监督短板的有效方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要求,总结市委巡察工作成功经验,进一步强调政治巡察定位,要求做到责任体系、机构人员、制度机制、联动对接“四个到位”,有力推动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
(四)以践行“四种形态”挺纪在前管住大多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就是强调要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同时,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对引起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绝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二、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连云港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共5章22条。问责范围方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适用该办法,市直属企业以及村(社区)参照执行,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没有禁区、不留死角。问责内容和事项方面。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行政为目标任务,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决策、执行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督管理和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归纳问责事项48条,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的方式与适用情形方面。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和改组。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问责的程序与实施方面。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为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的步骤,负责组织领导管辖范围内的问责工作,体现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同时,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二)《连云港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共15条。容错范围方面。《办法》提出的容错纠错,是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文件明确了容错免责的六种情形。对谋取私利、有禁不止、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的,不适用容错免责。容错程序方面。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受到问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实施问责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标准,把握五条原则,注重严格甄别。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从4个方面免予问责、处分或者从轻、减轻处分。纠错机制方面。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教育提醒,采取巡视巡察反馈、纪律检查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纠偏纠错,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有问题的干部坚持分类处置,避免放任错误造成更大损失。澄清保护机制方面。对受理的举报信件,分清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严禁借机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共4个部分12条。总体要求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市巡察一盘棋,一届任期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机构设置方面。成立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全面领导本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委。设立市、县(区)党委巡察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市委成立6个巡察组,各县(区)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3—5个巡察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采取公开选拔、内部调剂、带编入职、抽调借调等方式,严格标准组建巡察干部队伍。巡察对象方面。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巡察对象,市、县区党委一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至少巡察1次。市委巡察对象范围为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内容方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聚焦“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
(四)《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共3部分。“四种形态”为:第一种形态即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即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即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第四种形态即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方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权责统一、担当有为”的工作原则,准确区分“四种形态”适用范围,综合运用通报、谈话函询、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恰当处理,坚持权责统一,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组织实施方面。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及流程三项内容。每项都按照“四种形态”的分类具体展开叙述说明。如党员有不正确履行党员义务,不正常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等13种情形的应当实施第一种形态。文件同时提出,要注重“四种形态”的转化,体现严管厚爱。组织保障方面。强调践行“四种形态”,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承担“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把责任追究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三、四项制度的基本特点
(一)贯穿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四项制度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失责必问树立风向标,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以容错纠错送上“定心丸”,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担当、干事创业;以常态巡察放大震慑力,实现党内监督常态化;以“四种形态”管住大多数,注重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二)体现法规制度建设要求。完善党内制度建设,是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扎的更紧。四项制度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新要求,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到位。
(三)聚焦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四项制度聚焦当前全市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问责办法主要针对少数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一些党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敷衍塞责、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从党的领导、决策、执行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督管理和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用权担当戴牢“紧箍咒”。
(四)注重在实践基础上创新。在实践中感悟,在感悟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推动实践在更高层次上创新开展,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法。四项制度的出台,都是经过充分的调研,对以前的工作实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总结、分析、归纳和提升。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就是总结市、县区巡察的实践经验,既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机构、充实力量等新的要求,也保留了“双察双促”核心思想、巡察“回头看”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继承基础上有力推动了实践创新。实践表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有力保障。
段东:刚才,王奎杰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四项制度有关情况,我想大家对四项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接下来,是提问时间,请记者朋友们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热潮,在这个节点上出台这四项制度,有什么样的考虑?
段东:这个问题请市委巡视联络办主任雷生保同志回答。
雷生保: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我们在这个重要节点出台这四项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举措。这四个文件都贯穿了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体现了市委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其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这四项制度特别是《问责办法》,就是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扎紧制度笼子,狠抓监督执纪问责,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第三是推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落实。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保障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必须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过硬的纪律保障全市发展大局,四项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个要求。
记者:请问新出台的《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有哪些亮点?
段东:这个问题请市纪委常委姚超同志回答。
姚超:一是内容更规范。这次出台的《问责办法》,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基础上,对我市现行问责的制度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整合,党的问责和行政问责协同落地,进一步提高了问责的规范性、普遍性和严肃性。二是覆盖面更广。《问责办法》重点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问责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从而形成了党政各个领域齐抓共管、职责明确的问责格局,实现了责任共担当、问责全覆盖。三是问题更聚焦。《问责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剑指党的领导、以及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督管理和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界定了失职失责的48种情形。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记者:在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出台《连云港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主要意义是什么?
段东:这个问题请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杨海灵同志回答。
杨海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把从严管理干部和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既要加大对为官不为的整饬力度,也要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让广大干部既干净又干事。问责办法体现的是从严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容错纠错办法体现的则是宽严相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特别是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市委提出的“双增双超三提升”总目标,需要大批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连云港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从激发权力活力、提高权力效能两个方面,整饬为官不为,激励担当作为,对于保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既定部署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就是向全社会表明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敢于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态度,就是要为大胆改革创新、担当有为者送上一颗“定心丸”。
记者:哪些情形适用容错免责?怎样容错纠错?界限如何把握?
段东:这个问题继续请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杨海灵同志回答。
杨海灵:你的提问包括3个方面的小问题。先回答你第一个小问题,哪些情形适用容错免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容错纠错,是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文件明确了容错免责的6种情形:1、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2、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上级政策无明确规定,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的;3、在推动改革发展、扩大招商引资、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问题中担当奉献、开拓进取,没有失职渎职的;4、按相关规定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5、受自然风险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的;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可予免责的。
关于如何容错纠错问题,《办法》明确: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教育提醒,采取巡视巡察反馈、纪律检查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纠偏纠错,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有问题的干部坚持分类处置,避免放任错误造成更大损失。
关于容错免责的界限把握问题,首先,容为公为民之失,不赦谋取私利之罪。容错纠错的落脚点必须是干事创业,价值取向必须是为国为民,决策过程必须是合乎规范,决不允许以改革为名牟取私利、恣意妄为。正所谓识错辨错,应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对谋取私利、有禁不止、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的,不适用容错免责。其次,容担当作为之过,不纵为官不为之错。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和政治本色。市委市政府鼓励全市党员干部遇事主动化解、勇于担当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肩负起富民强市的时代责任。俗话说,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为官不为实质是担当不足,怕被追责;虽不犯错,实际上却是一种庸政懒政的隐性表现,老百姓不会满意,组织也不会答应,必须坚决整治。再次,容改革创新之误,不免明令禁止之责。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就是引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但对于借改革之机破道德底线、踩党纪红线、闯法律禁区,以改革之名行拖延之实,心存杂念以权谋私者,必须严厉追责。
记者: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巡察工作,这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加强?
段东:这个问题继续请市委巡视联络办主任雷生保同志回答。
雷生保: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巡视网络格局、补齐党内监督短板的有效方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要求,在总结市委巡察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制定出台了这个《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更加突出政治巡察,明确巡察的重点是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实施办法》明确市、县(区)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做到责任体系、机构人员、制度机制、联动对接“四个到位”,有力推动了党内监督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
记者:《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及流程等内容,请问在实践中如何把握?
段东:这个问题请市纪委常委姚超同志回答。
姚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管党治党的纪律标尺。“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实践好“四种形态”,要求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这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更是治本。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在工作实践中,首先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要按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要求,把重心放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抓常、抓细、抓长,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守好第一道防线。其次要把握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始终用纪律的尺子丈量党员干部行为,动辄则咎,让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第三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绝不姑息、坚决惩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各级党组织不仅要态度坚决,更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段东: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为我们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昨天,我们和大家刚刚过了第十七个中国记者节,这里也衷心祝愿各位记者朋友和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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