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38次常务会例行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19-04-30 11:18:26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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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赵涛

发布人:市司法局副局长秦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茅中余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政府38次常务会审议议题相关情况

赵涛: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4月27日,市长方伟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政策变化,加强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经市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部分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有关情况。

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司法局副局长秦岭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茅中余同志。我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赵涛,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有四项议程: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司法局秦岭副局长通报《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秦岭: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经过多次交流座谈、征求意见,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工作平台。市司法局建立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的开发应用和维护,对依法实施的抽查事项,严格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二)完善双随机工作平台“两库两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该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对依法取得执法资格、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建立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制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抽查对象范围、抽查事项的范围、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的时间等。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抽查对象,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不少于两名的执法人员。被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并通过系统后台对抽查对象进行标注。执法机关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经审定后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双随机”抽查执法行为。完善双随机抽查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落实双随机抽查法制审核制度,事前严格审核抽查计划和方案,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落实双随机抽查的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可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将抽查过程中收集、形成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五)规范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的基础上,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牵头部门、成员单位、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时间等。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经审定后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按照“一次抽查,集体会诊,全面体检,综合施策”的要求,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组成联合抽查组经过培训一次性完成联合抽查。各相关单位分别录入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

(六)强化运用,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应链接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连云港)平台,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加强信用中国(连云港)平台建设,抽查结果要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监管主体的全过程信用约束。

二、《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改革创新

《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中,我市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一是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

二是建立专业专家库辅助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少、执法专业性强或跨部门抽查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名录库,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的补充。专家作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辅助人员,提供专业咨询和执法建议。

三是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与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双随机抽查的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抽查计划和方案,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双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书面、录音录像等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建立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制度,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行联合惩戒。在公开抽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信用监管平台通报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赵涛:谢谢秦岭副局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公安局茅中余副局长通报《关于确定连云港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相关情况。

茅中余: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发布关于确定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有关情况。


2019年4月27日,市十四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连云港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关于确定连云港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是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第一次从市级层面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做出系统性的规定。《关于确定连云港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通告》和《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法规构成了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合法有效的一个基础性制度。

近年来,我市家庭养犬的数量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伤人问题、扰民问题、卫生问题,特别是疫病防治问题越来越突出。不文明养犬已经成为公众舆论、市民投诉的热点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难点。2018年10月1日《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明确规定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的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对此,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专门组织人员开展调研、专家论证,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将我市城区养犬禁养犬品种确定为46种、将我市城区养犬管理禁养区范围设定为20个街道(镇)所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范围。此次确定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和禁养区范围的背景主要有4个方面:

一、确定禁养犬品种和禁养区范围的主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予以确定。根据2013年《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的标准和名录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新颁布的《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大型犬、烈性犬的体型和种类认定标准以及禁养区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对照新的法规,2013年由市公安局、市农委联合确定的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已不符合法定要求,需要重新确定。

二、原有的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市养犬管理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2013年11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市农委联合确定了我市城区养犬22种禁养犬品种、设定我市城市建成区为禁养区范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城区养犬的种类已从2013年的数十种上升到目前的上百种,数量以每年1万条左右递增,2017、2018年公安机关新登记的犬只均达5000条以上。另外,我市建成区面积也随着城市发展发生了较大改变,2013年确定的禁养区范围已不适应形势变化和管理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养犬管理的执法依据发生了变化,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前,公安机关对城区养犬没有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只能按照《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引导;《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前提是需要明确禁养犬品种和禁养区范围。

四、养犬滋生的公共安全、卫生问题增多,亟需加快明确相关规定。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城区养犬的管理力度,但涉犬纠纷的数量以及每年注射狂犬疫苗的市民人次仍然居高不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相关公共安全、卫生问题的高发,要求我们尽快明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

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确认并公布后,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管理力度,落实养犬管理措施,对“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者嘴套”等涉犬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推动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发展。

赵涛:谢谢茅中余副局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记者:请问“双随机、一公开”具体是指什么有哪些贯彻落实措施

秦岭:“双随机、一公开”,具体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我们制定这个实施意见,是为了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为了保障《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主要有四项措施: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建立各级执法队伍操作平台、各级执法机关管理平台、市级执法监督平台三级管理模式,实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是实施双随机资源共享。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设置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块,可以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资源互通,各部门在平台上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共同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

三是推进双随机平台运用。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市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执法机关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平台运用,并对运用情况开展定期通报,切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度。

四是制定双随机考核细则。通过量化随机抽查比例,巡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定期公示各级执法情况并作出分析报告。

记者:请问茅局长,这次市政府确定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茅中余:养犬管理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研究,广泛倾听民意诉求,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加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我市城区禁养犬品种及禁养区范围的确定,为相关职能部门今后的管理和执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为规范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促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早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人与犬、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共处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养犬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为我市创文工作贡献力量。

赵涛:记者朋友们,本次常务会议相关议题情况通报完毕。希望大家广泛宣传,为这几项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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