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5-00478 分 类 30/TC888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6-23
标 题 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建议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建议

 

内容:

一、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已实施30多年,全国少生了4亿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为遏制人口过快增长,换取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当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正陆续进入老年期,养老问题已成为独生子女家庭最为关注的普遍的社会问题。

一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缺乏养老经济来源。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人靠每月80元计划生育养老扶助金解决不了养老实际问题。有的老人七十多岁了还要为了生计在田间劳作。在一些独生子女外出打工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养老面临着更多的风险,老人生活无人照料,有了疾病得不到及时救治,个别的甚至病故在家里好多天都人知晓。

二是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同样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超过一半的年轻人认为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独生子女到外地甚至国外工作的越来越多,空巢老人普遍感到孤独。养老服务机构供求失衡。面对庞大的养老需求,城镇的养老机构服务显得极不相称,一些地方的养老设施还不完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难以适应老年人的需求,给老人颐养天年造成困难。

二、现有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政策

(一)国家及省级层面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对农村60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奖励金,2009年提高到60/月,2013年提高到80/月。

2、特别扶助政策。2007年,对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进行扶助,每月分别是100/月和80/月,2010年为150/月和120/月,2013年调整为500/月和400/月。

3、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政策。国家从2012年起,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实施特别扶助政策,对鉴定为一、二、三级手术并发症患者每人每月给予300元、200元、100元扶助。

4、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2009年起,江苏省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给予一次性2400元奖励。

(二)我区政府层面拓展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区政府规定为农村一女孩家庭父母年满50-60周岁发放50/月的奖励金。

2、城镇持证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对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岁无业人员一次性发放2400元的奖励金。

3、增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农村一女孩父母在年满40周岁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每年增补100元的养老金。

三、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建议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需要由政府、社会和家庭来共同解决。

一是政策宣传要有导向性。一方面,要宣传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老年人口比率升高,既有出生人口减少的原因,也有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多的因素。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关键是提高社会和家庭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让独生子女父母从主观上弱化对子女养老的依赖。确立独立生活也没什么的心态,经济上不依靠子女,生活上尽量自己照顾自己,充分理解子女的工作、生存压力,要大力宣传到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养老很正常也是大势所趋。

二是各级政府要承担起责任。首先政府有责任、有义务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要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规划。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无业、无生活来源人员,建立政府出资补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 其次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在社区建立居家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助乐等服务,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照料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建立邻里互助帮扶制度。对子女不在身边或子女没有时间照看的,发动邻居对其进行照看,帮助干家务活,处理紧急事务,其子女对提供帮助的邻里给予一定的补偿。第三,要建立全国区域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方便老年人随子女到外地居住。

答复意见

尊敬的张宜梅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人口问题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局面,特别是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伤残、失独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是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2014年底,全市共有户籍总人口526.2万人,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0.7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35%,人口老龄化形势迫切。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奖扶政策、扩大救助渠道、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将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市民生保障工程,不断完善奖励、扶助、优惠、优先、服务、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方面问题。

一是彰显政策效应,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认真实施市百件惠民实事项目,积极推进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2014年共确认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省级标准的奖扶对象8624人,符合市级标准的奖扶对象2002人,发放奖扶资金934万元;全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人员733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10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323人,共发放资金401万元;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符合条件人员695人,发放资金84万元。积极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建立了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2014年,市级财政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895人,发放资金800余万元。

二是完善救助机制,落实各种保险制度。推行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购买计划生育综合保险,涵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补贴等四大方面,提升计生特殊家庭防御重大疾病等风险的能力。2014年,为全市失独和伤残家庭成员558人购买综合保险保障,定期开展精神慰籍帮扶、上门走访慰问和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活动,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3000多户,发放慰问金300多万元。赣榆区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试点工作,以搭建多层次养老服务平台为载体,努力构建计生家庭养老工作3+X工作机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保险工作获得全面推进。并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201417号)和《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连人社发[2011490号),我市实现了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与全国各地之间的接续转移,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接续和转移提供了方便。

三是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实施计生特困家庭救助活动。市计生协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情暖计生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和连心家园-关爱失独家庭行动,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制度,全市共筹集公益金330余万元,建成帮扶救助项目31个,市各级协会组织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档案,根据困难家庭的不同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载体,拓展服务内容。连云区对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和4000元的扶助,同时,动员企业参与生育关怀活动;海州区与市民建联手,协调电信局等辖区单位,开展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与计生困难家庭结对救助帮扶;赣榆区实施了幸福家庭·你我同行--生育关怀行动工程,区政府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奖金救助,企业对户计生困难家庭进行结对救助。

四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市投资近9亿元,建设了8个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实现市县区全覆盖;投资7000万元,对全市70个农村敬老院进行提档升级;省、市和地方各级投入3000万元,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0余个,拥有各类养老机构床位250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5张。近年来,市、区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对市区149个社区办公和老年活动用房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面积均在200平方米以上,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场地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把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在养老院进驻、心理慰藉、助餐助医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实行养老救助的政策倾斜,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我们在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距离。我们将以落实人大提案为契机,切实发挥政府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方面的主导作用。

一是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将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作为专题重点考虑,加快老龄服务产业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积极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业,积极探索以房养老或养老协议等形式来获取养老保障的新路子。

二是为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养老服务。加强与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体系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实行城乡一体、标准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政策,建立和完善满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需求的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养老体系。

三是大力推广先进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好的做法。积极推广赣榆区计划生育3+X养老帮扶模式,加快实施智能养老服务工程,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落实综合信息平台的启用工作,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养老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城乡养老信息化服务全覆盖,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养老帮扶工作,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老人乐享金秋、安度晚年,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加强尊老爱老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定期对社会老年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孝道文化,加强典型引导,通过社(村)居委会开展宣传尊老、爱老、助老的典型事迹,同时联系发动青年志愿者把关爱计生家庭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把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恳请您就卫生计生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 

此复。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5 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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