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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涉及哪些税收?

  • 时间:2020-11-30 09:28:11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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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赵云澜到市税务部门咨询,她家购买的一套新房要明年10月份才交房,她听说《契税法》2021年9月实施,担心买房缴税会增加。据介绍,市税务部门接到不少市民咨询买卖房屋该缴纳哪些税、怎么计算,为此专门整理了买卖房屋涉及的主要税种,市民可要看清楚。

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涉及的就是契税。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房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其中,契税法明确法定税率为3%-5%,目前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税率在1%-3%,保持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对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

日前,市民刘女士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屋,她不知道在缴纳契税时,装修费用是否包含在内进行计算?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因此如果合同总价款中含有装修费用,那房屋契税的计税价格应包含装修费用。

“有市民咨询,婚前的住房,婚后加上老婆名字,是否要缴纳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外,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江苏省范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夫妻俩离婚,房子归属一方,需要缴纳个税吗?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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