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3-09 18:12:48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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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连云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全市制发并公开政府规章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77件,主动公开《连云港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规划》《连云港市“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及时发布连云港市2021年决算报告与2022年预算报告,主动公开《江苏省连云港市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等,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强化解读回应。全程公开公务员考录信息,切实做好招考政策、计划、条件、程序和录用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名单,及时发布项目进展和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稳岗就业、生态环境等信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公开。

(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2022年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67件,上年结转6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30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3件,当年办结1304件,结转下年度29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围绕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加大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力度。对即将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以让公众“读得懂”为目标,推出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政策解读方式,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

(四)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注,及时将已失效或废止文件进行标注并转移至“失效文件”专栏;各县区、部门对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逐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或文件库;及时更新优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紧紧围绕国省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强化日常读网巡查,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质量和监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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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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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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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2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在原来的制度、机制基础上,加大审核、检查、通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担当,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功能,规范公开文本格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继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全市按规定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1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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