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为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外资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咨询方式:1.单位咨询、2.电话咨询:0518-8603377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受理条件: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
(4)经办人授权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https://iecms.mofcom.gov.cn/),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
(2)提交书面材料:<1>《登记表》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未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另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审查: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者,可携书面材料至办公地点进行办理。经审核材料无误通过后,可即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者,经审核后将当场退回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待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后,可至办公地点再次办理。
(4)领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者,通过审查后,可当场领取《登记表》。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单位咨询、2.电话咨询:0518-86033772
监督投诉方式:赣榆区人民政府西附楼商务局212室,联系电话:0518-86223238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项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https://iecms.mofcom.gov.cn/)提交申请后,另需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