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库信息导入
连云港市赣榆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2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基本信息

为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外资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商务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咨询方式:1.单位咨询、2.电话咨询:0518-8603377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受理条件: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

4)经办人授权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https://iecms.mofcom.gov.cn/),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

2)提交书面材料:<1>《登记表》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未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另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审查: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者,可携书面材料至办公地点进行办理。经审核材料无误通过后,可即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者,经审核后将当场退回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待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后,可至办公地点再次办理。

4)领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者,通过审查后,可当场领取《登记表》。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单位咨询、2.话咨询:0518-86033772

监督投诉方式:赣榆区人民政府西附楼商务局212室,联系电话:0518-86223238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iecms.mofcom.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项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https://iecms.mofcom.gov.cn/)提交申请后,另需线下办理。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