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库信息导入
灌云县发票发放及验旧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2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基本信息

发票发放及验旧

二、部门信息

税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37-58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

3.《发票领用簿》。

4.税控IC卡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提供)。

5.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使用税控机的同时提供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卷式发票验旧需提供已开具发(红、废)票汇总单或清单。通用定额发票验旧需提供发票存根联。(非首次购票)

6. 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发票退回时提供)。

7.已领但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发票退回时提供)。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如果处于停业、非正常、注销等状态不予购票。

2.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是已经核定票种并发放《发票领购簿》的纳税人。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发票发放及验旧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