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连发〔2021〕16号
(2021年7月13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苏发〔2020〕27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联防联控、科技支撑、中西医并重,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人才为根本、改革为动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到2025年,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一)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1.加强公共卫生普法宣传工作。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法治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疫情防控执法机制,建强监督执法队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等联合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进一步强化并合理划分各级疾控机构职能,提高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水平,强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等功能。至2025年,市疾控中心、海州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深化网格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将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隔离观察室、心理健康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全面落实家庭医生团队防控责任。加强幼儿园和学校医务室等设置,按规定配备校医(保健教师),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校园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健康城市和卫生城镇,2021年实现国家卫生城镇全覆盖。加强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与社区治理工作相融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改革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1.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积极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以传染病医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为前哨、院前急救机构为纽带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据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市传染病医院建设独立的呼吸道传染病病房楼、肠道传染病病房楼、医务人员隔离轮休楼等,保证不同传染病收治区域划分合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2023年,市传染病医院总床位力争达到800张;2025年,市传染病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水平。市级综合医院设置传染病救治独立楼栋,床位设置不少于50张,作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并设立传染病负压重症监护室。各县(含赣榆区)在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内建设传染病区,或选择一所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改扩建成传染病分院,床位不少于100张。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疾病筛查、防治知识宣教、患者转诊、长期康复管理等职责。(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优化中医药应急救治网络。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市级中医药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传染病定点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建强重症危重症救治体系。建立全市医疗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专家巡诊、远程会诊、包片指导等制度,科学高效开展医疗救治。规范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传染病医院重症监护室、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市传染病院负压病房达到30间,配齐重症抢救设备和移动CT等影像检查设备。推进县级医院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室建设,配齐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4.完善急救转运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健全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独立设置县级急救站,改革创新运行机制,优化急救医疗服务模式,增强转运和抢救传染病患者的能力。市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全市急救资源,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推进急救分站建设。将县级急救医疗站、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急诊科纳入全市急救医疗网络,按标准配置负压救护车和急救设备。加强无偿献血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全市无偿献血组织发动体系。启动献血场所升级改造,规划和建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献血屋7个(市区3个,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各1个),并辅以不同规格的流动献血车4台。提高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实现“血管到血管”输血业务的实时协同和血液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实时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体系
1.强化应急医疗救治保障。实施重大疫情等医疗救治费用综合保障,确保先救治、后收费。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健全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经国家、省授权及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医保基金,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五)健全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统筹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体系。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发挥市内大型医药物流企业仓储物流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平台运作模式。加强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因地制宜地采购、储备各类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更新调配。鼓励居民家庭储备适量应急物资。市、县、乡镇三级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实行清单管理。医疗机构按“填平补齐”原则配置医疗救治重要医疗设备,各医疗机构按满负荷运行30天消耗量储备应急物资,各级疾控机构物资储备要达到国家储备库目录要求。(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2.加强供需衔接。建立关键应急物资需求和供给清单,合理确定实物和产能储备比例与数量。优化生产能力,立足我市产业实际,建设或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并动态优化调整。编制供应商名录清单,明确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的财政补贴和兜底收储政策。加强与外市应急物资生产保障的互济互助和产业链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强化组织调运。出台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快建立高效的应急物流运输体系,健全应急调运协调机制,制定应急调配预案。加快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指挥调度系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一)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加强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可疑症状监测预警,提高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2.扩大监测哨点范围。加强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推动二级以上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以及儿童、妇幼、老年等专科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热门诊(诊室)“应建尽建”,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化的发热门诊(诊室),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能力。到2022年,所有市级医院、县级综合性医院建成示范发热门诊。拓展呼吸道、肠道、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监测医院哨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态实时收集数据,加强研判,及时预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健全病原体检测监测网络。推进市和有条件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入国家病原菌分子分型实验室监测网络,加强病原体分型、毒力、耐药性及其变异情况的检测和监测,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和共享,及时研判传染病流行趋势和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4.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综合监测。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社区、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环境因素对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功能板块)
5.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将医院HIS、电子病历等系统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政务云共享平台,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市政务云共享交换平台,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和共享,逐步实现实时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政务办,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1.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技术装备配备,市疾控中心建设BSL-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总量不少于10个(其中负压BSL-2实验室5个以上),预留BSL-3实验室的建设用房;万级洁净实验室2个,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检测能力,重点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应急检测、食源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快速筛查、饮用水污染物应急检测、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快速检测、职业卫生应急检测等实验室建设,有力支撑区域检测需求;加强核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核应急处置水平。各县区疾控机构BSL-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总量不少于4个(其中负压BSL-2实验室2个以上)。适时整合建立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和各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化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建设,力争在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查找病原体,为制定治疗方案和防控措施提供依据。依托市一院建设城市应急核酸检测基地,各县区建成县级应急核酸检测基地,提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依托县区级综合医院,每个县区建成日单检1万人份检测能力的核酸检测应急基地,提高重大疫情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完善检测标准操作规程,常态化开展室内和室间质控。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生物安全技术研究和实验室感染管理,防范生物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1.提高传染病医院专科技术水平。按照“强专科、大综合”思路,合理增加传染病医院诊疗科目,扩大诊疗服务范围,重点发展市传染病医院呼吸科、重症医学科、传染病科、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到2025年,至少1个专科达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鼓励发展儿童、妇产、心血管、普通外科等专科,促进重大疫情救治相关支撑科室全面发展。依托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救治相关专科资源,组建专科联盟,推动传染病医院加强专科建设,提高综合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2.提高综合医院专科救治能力。推进应急医疗中心建设,以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医疗中心、救治中心等建设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筑牢应急医疗救治主体,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加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院内感染管理科等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救治支撑能力。积极创建传染病和呼吸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康复、创伤、心血管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提高中医医院救治能力。加强中医院急诊、感染、重症、呼吸等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和重症监护室。完善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四)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1.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领军人才,探索在高校、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卫机构中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专家)制度,全面提升疫情研判、决策咨询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建强流调、检验、重大疫情救治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专业队伍,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出台支持疾控机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优化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提高疾控人员待遇。提高市县疾控机构中、高级职称比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2.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人才队伍建设。在传染、呼吸、重症、感染以及流行病学、检验检测等专科领域,打造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加强传染病、重症医学等专科人才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建设一支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技能操作熟练、医德医风高尚的医疗救治骨干人才队伍。面向全体医护人员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突出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治疗、报告、院感防控等重点,提升全员传染病防治综合能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院感队伍建设,提升院感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3.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市级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核和辐射、职业中毒、紧急医学救援等应急队。县级分类建设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职业中毒等专业应急队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4.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技能培训,加快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全面提升筛查识别、信息报告、感染控制、健康教育、配合流调等专业技能,培养储备一专多能的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发挥疫情防控基层哨点和网格化管理技术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五)提升科研攻关能力
1.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强化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医教研产协同创新。加大对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科研支持力度,支持开展重大传染病病原体溯源和流行规律等重点领域研究。围绕新发传染病发病机理、筛查与诊治,加强前沿技术攻关。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研究,筛选确有疗效的救治方案和中药复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2.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培育跨学科科研团队,提升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水平,争创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区域分中心。强化基础与临床研究创新,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生物安全实验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传染病定点医院等作用,开展新药、疫苗等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发挥创新药物、检验检测产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重大传染病防控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六)提升舆情引导能力
1.规范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信息。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跟进发布信息,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功能板块)
2.强化舆情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网络信息收集,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热点问题,强化风险研判和舆论引导。加强部门联动,快速识别虚假信息,及时消除影响。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心理干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拓展信息收集途径,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奖惩机制,健全可疑病例讨论报告制度,及时研判风险,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落实防控措施。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健全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探索建立疫情报告与通报同步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逐级响应、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行业及军地联合的应急联动机制,推进防控预案对接、信息互联互通、防控措施协同。应急状态下,在口岸、机场、车站、学校等重点场所启动联合监测机制。服从国家、省统一调度,强化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市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共同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连云港海关,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协同开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立体防控。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压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责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搭建学科和科研、技术培训、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建立人员双向柔性流动机制,建立专家会商研判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五)完善平战结合机制。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救治分级响应、梯次启用、资源调集机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预留平战转换接口。梳理应急状态下可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的场所,制定储备清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五、加强党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党委、政府相关责任。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健全完善督导、考核、监督问责机制,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范畴,加强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完善保障机制。坚持公共卫生事业公益性,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规定给予保障。落实对传染病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传染病医院承担政府指定任务给予足额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专项补助;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动态调整传染病诊疗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应急状态下新增诊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提高待遇水平。实施公共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改革,对疾病预防控制、急救、采供血、卫生信息等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水平,逐步建立保障更加有力、激励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制度。对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一线人员,落实关心爱护措施,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各类科研、人才项目向公共卫生、传染病等专业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四)强化项目支撑。科学编制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将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建设纳入专项规划内容。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清单。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用地等保障,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整体实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功能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