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使用须知
一、市民卡介绍
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是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连云港市民卡。连云港市民卡IC芯片内设有专用电子钱包,该钱包只能用于消费,不计息,不提现。
连云港市民卡可在已开通的连云港市民卡应用领域使用,持卡人在遵从本须知的同时也应遵从相应的《连云港市民卡暂行管理办法》。
二、市民卡的种类
连云港市民卡分普通卡和特种卡;
普通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不记名卡不挂失,遗失不补;记名卡可以挂失,遗失后可以补卡。
特种卡包含:学生卡、老龄卡、老年优惠卡、优抚卡、爱心卡等;特种卡必须为记名卡;特种卡每人只限办理一种。
卡片质保期为2年,普通卡卡内金额使用有效期为1年,每次充值后,按最后充值日期自动延长1年或到期后前往服务网点免费延期。
三、市民卡的办理
收费标准如下:
公交功能: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
图书借阅功能:首次开通图书借阅功能需缴纳押金100元
公共自行车功能:首次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需缴纳押金200元及骑行费90元
旅游年票功能:首次开通旅游年票功能需缴纳年票费用88元/年
公交功能办理须知:
普通卡
1、发行范围:面向所有市民发行。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充值金额最低为20元,最高充值限额为1000元。实名制卡卡内金额最高为5000元。
3、乘坐公交优惠:可刷卡乘坐市内公交车、BRT享受8折优惠。
学生卡
1、发行范围:面向6-15周岁或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中小学生发行。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办理时凭小学毕业证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充值金额最低为20元,最高限额为5000元。
3、使用领域:可刷卡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BRT并享受5折优惠。
老龄卡
1、发行范围:面向70周岁以上的老龄人发行。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首次办理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
3、使用领域:可刷卡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BRT。
4、年审要求:每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老龄卡进行年审,逾期未审验者从次年1月1日停止使用。年审时须本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柜面办理,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优抚卡
1、发行范围:面向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残一级二级、归侨和侨眷等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可享受免费乘车优惠政策的人群。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首次办理须本人持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部队介绍信、特殊身份证明等原件(士兵证、军官证、军残证、残疾证、归侨证、侨眷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
3、使用领域:可刷卡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BRT。
4、年审要求:每年11月至12月对优抚卡进行年审,逾期未审验者从次年1月1日停止使用。年审时候须本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柜面办理,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老年优惠卡
1、发行范围:面向60-69周岁的老年人发行。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首次办理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充值金额最低为20元,最高限额为5000元。
3、使用领域:可刷卡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BRT并享受5折优惠。
爱心卡
1、发行范围:面向市区内70周岁以下残疾人发行。
2、办理标准:首次开通公交功能需缴纳24元服务费,首次办理须本人凭各区残联审批的《爱心卡申请表》、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办理。
3、使用领域:可刷卡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BRT。
4、年审要求:每年11月至12月对爱心卡进行年审,逾期未审验者从次年1月1日停止使用。年审时候须本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市民卡公司指定柜面办理,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功能可参考发行机构相关规定。
四、连云港市民卡各类业务办理办法
1. 充值
(1)不记名卡电子钱包内金额不超过1000元,记名卡电子钱包内金额不超过5000元。
(2)充值金额:20元起充,金额为5的整倍数。
(3)充值地点:连云港市民卡各服务网点及代理合作点
(4)团充卡充值:团充卡仅限在市民卡自营网点进行充值,团充卡充值需一次性完成,且充值完成后团充卡收回。
2.换卡
(1)本人携带旧卡及有效证件。
(2)经鉴定卡片情况,质保期内人为损坏的(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收取工本费10元/张,自然损坏的(卡面整洁、无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免费换卡,不收取工本费;超过质保期的卡片一律收取工本费10元/张。
(3)旧卡可读的,受理当天即可完成卡内账户信息和余额的转换;旧卡不可读的须提交换卡申请6天以后,方可办理。
(4)换卡受理当天,旧卡收回。
3. 挂失/解挂(只受理记名卡)
(1)本人携带购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
(2)挂失后,48小时内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3)挂失6天后,持新卡、有效证件和指定业务回单办理挂失卡卡内余额的转值,需要补办新卡的,须缴纳10元工本费/张。
(4)挂失后卡片找回,且未办理挂失卡转值的,本人持所挂失的卡和有效证件可办理解挂失业务,解挂48小时后可以正常使用。
4. 可充值卡的注销和退还卡内余额
(1)持卡人因死亡、户籍变动等原因无法在本地使用的记名卡,持卡人或者其近亲属在办结相关社会事务后,在三个月之内,可凭有效证明办理注销手续。其它情况不办理注销业务。注销不退服务费。
被注销卡卡内有余额的按照以下规则办理:卡内余额在100元内的,由持卡人或者其近亲属进行有效身份信息登记后,退还卡内实际余额。卡内金额大于100元的不办理退款。
(2)注销业务受理当天,旧卡收回。
(3)申请注销业务的卡片必须为芯片可读。
五、市民卡的使用
1、持卡用户乘坐各种公交车时须主动刷卡,并自觉接受公交机构司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查验。
2、特种卡在乘坐公交车时须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代为他人使用。
3、以下情况属于违规用卡:
(1)持卡人将特种卡转借他人使用的;
(2)持卡人用特种卡代替他人使用的;
(3)用卡人使用他人特种卡换帖自己照片使用的;
(4)其它属于非正常用卡的行为。
对违规用卡行为,发卡机构可以对用卡人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
持卡人自办理之日起,即视为了解并同意遵循《市民卡暂行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lygsm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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