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单位概述
2019年2月份,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9月份,根据《关于同意成立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灌编发〔2019〕24号)规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于政府办,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后勤服务、运转保障等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县级机关后勤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做好县内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参与县有关部门财务预决算,承担对县级机关有关部门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监督管理部分县级机关国有资产工作;
(五)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的运行、操作工作;
(六)负责部分县级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公区公有房产、地产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办公区、明德园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九)负责外地调、派干部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负责全县机关车辆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公车进行监管工作,并做好公车平台运行工作;
(十三)负责县四套班子重要内外宾接待工作;
二、办公信息
| 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1号 |
邮编:222500 |
| 公开电话:0518-83222253 |
公开邮箱:无 |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00(夏季) 8:30-12:00 14:30-18:00(春秋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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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分工
姜辉: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督查室、机关服务中心。
丁乃灿: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扶贫开发、卫生保洁、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物资采购、秩序管理、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公务接待、机关食堂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分管综合科、保卫科、采购供应科、后勤科、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明德园服务科,联系县信访局、县公安巡特警大队。
杜顺前: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基本建设与房屋维修、设备运维、会务保障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科、房管科、会务科。
刘晓慧: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人事劳资、档案管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财务审计、新闻宣传、机要保密、12345政务服务平台、政策法规、工会、群团、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工会,联系县派驻纪检组。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电文处理、印鉴使用、档案管理、党政务活动、组织协调、人事、政工、劳资、考勤等工作;负责中心来访接待、政务平台、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督查室。
负责中心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中心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负责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督导建设维修工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车管理及公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负责对中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质量、标准、效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对所有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督导检查;负责机关考勤、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标参与监督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根据有关法规,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行政集中办公场所运行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等工程建设的财政性资金管理与使用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财务运行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房管科。
负责县级机关公有房产、地产管理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和集中办公区8号楼供水、供电、电器设备、房屋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牵头职责范围内的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标运行、操作;
(五)国有资产管理科。
参与制定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机关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及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集中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存量办公用房管理、调配、置换、租售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租借和处置工作;负责中心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采购供应科。
负责单位日常消耗物资、备品配件计划、采购、供应工作,根据需要合理地组织采购,并及时供应后勤保障所需的物资;负责办理购进物资的到货后的验收、入库、货款结算工作;负责对采购物资市场行情及价格信息的搜集和分析,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建立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建立保管好物资采购供应档案。
联系电话:0518-83962139
(七)综合科。
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创建和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扶贫工作、行政中心和集中办公区8号楼卫生保洁等工作;
(八)保卫科。
负责行政中心和集中办公区8号楼的安全保卫、秩序管理;负责监控安全、消防管理和消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访人员的说服解释工作和群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九)后勤科。
负责行政中心和行政集中办公区机关餐厅日常管理工作;
(十)会务科。
负责行政中心会议服务、音响调控等相关工作;
(十一)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
负责集中管理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制定保留车辆和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对集中管理车辆的司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协助车辆主管部门,运用平台技术手段,对所有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十二)明德园服务科。
负责纪委明德园的日常综合保障,包括卫生保洁、安全保卫、餐饮服务等。
(十三)下属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外地调、派干部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1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