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4-01 10:03 访问量:
2020年12月3日上午,市政府方伟市长专题听取徐圩新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会后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多次协调会办,研究解决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及对接争取等事项。各责任单位对照分工落实有效举措,项目实施总体有序,石化基地规划环评获批,封闭管理初步实现。同时,事关项目投产运营的原油进口、口岸临时开放及污染物排放等亟需落实,242省道中云段高架工程需尽快启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春节前后卫星石化建成投产试运行,盛虹炼化项目6月底实现中交。(责任单位:徐圩新区、市发改委)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卫星石化项目去年底实现机械中交,主装置区完成联动调试、“三查四定”、设备监检等试车前准备,正加快办理消防验收、试生产方案专家审查等手续,近日将投料试生产,预计4月中下旬投料试车。盛虹炼化项目桩基基本完工,土建基础完工率达94%,工艺管道预制全面启动。配套码头原油泊位和液体化工泊位水工主体完工,液体散货泊位正在钢结构安装,计划4月18日前完成交工验收。项目计划6月份常减压装置中交,8月份开工备油,年底全面投料试车。
存在问题及建议:(1)进口原油资质。根据现行政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及配额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审批,取得配额后从签订合同到报关入库至少历时3个月。盛虹炼化项目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申报材料去年10月报国家发改委,建议市发改委牵头跟踪对接,争取尽快获批。(2)配套码头竣工验收。经梳理需先期完成环保、安全、消防等专项验收,涉及的15个具体事项中质量核验(水工)已完成,交工验收材料已报省交通厅。建议市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靠前服务指导,必要时并联审批,确保5月份前完成总体竣工验收及经营许可证办理。(3)口岸临时开放。需转报省口岸办征求省级联检单位及军方意见,而后报交通部征求同级联检单位及军委意见。此外,当前危化品码头监管场所审批原则上只减不增,建议市口岸办会海关、海事、边检等联检单位做好对接争取,力争6月30日前获批,同时协调南京海关对项目监管场所备案予以支持。
2. 关于石化基地规划环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推进落实,强化沟通对接,确保2020年底前规划环评获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经市生态环境局、徐圩新区管委会对接争取,《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去年12月31日获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同时,石化产业基地规划修编有序推进,规划文本近日征求省工信、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后省发改委将行文报省政府。
3.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解决公用工程岛一期、卫星石化等即将投产和亟待开工建设重大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确保2020年内全部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公用工程岛一期项目环评获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所需污染物指标渠道已落实,正在推进实质交易工作。其中电力部分污染物指标通过华能淮安电厂取得,正在进行指标认定及对接沟通,非电部分污染物指标在市内平衡解决,相关指标待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公用工程岛属关键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建设刻不容缓,建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将项目污染物指标尽快落实到位,徐圩新区管委会全力加快项目建设,主动对标先进水平,确保公用工程岛建设后在技术、工艺、排放等方面成为标杆示范。关于卫星石化等项目,经沟通对接,通过对“十三五”期间治污项目深入挖潜,据现行政策制订了污染物总量指标解决方案,下一步将对解决“容缺”审批问题项目核发排污许可证。在此基础上,建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密切关注政策动向,找准切入点,落实超常规举措,为推动重大临港产业项目如期投产达效提供保障。
4. 关于盛虹炼化项目承诺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炼化项目对生态环境部所有承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徐圩新区)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达到承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盛虹炼化环评批复要求及承诺事项进展,目前6个事项进展滞后。分别是:(1)碱业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淘汰关停。该企业正常生产,大气污染物指标二氧化硫500吨(用于盛虹项目339吨)、氮氧化物576吨(盛虹项目576吨)、烟粉尘41.8吨(盛虹项目24.2吨)尚未落实。(2)煤炭指标。对照省发改委要求,尚有126万吨煤炭指标待落实。(3)敏感目标搬迁。盛虹炼化项目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尚未全部搬迁。(4)徐圩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正在工艺设备安装,预计6月投入试运行。(5)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预计5月进行设备安装,6月投入试运行。(6)华能灌云热电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因化工园区停产整治未开展,企业承诺复产6个月内完成改造。需要指出的是,碱业公司关闭搬迁等承诺事项受到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省长江办等方面高度关注,建议市生态环境局继续调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承诺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5. 关于228国道石化基地段绕行问题,市交通局牵头跟踪推进,督促灌云县加快实施324省道改造提升,协调市开发区尽快开工建设中云段高架工程。徐圩新区年底前完成石化基地整体封闭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灌云县、市开发区、徐圩新区)
落实情况:推进滞后。228国道绕行方面,灌云县负责的324省道节点改造工程3月16日建成通车,228国道徐圩疏港大道—324省道段交通管制通告3月11日发布,管制期限至2026年3月16日。目前石化基地正在进行南、北主卡口土建及智能化设备施工,4月底实现整体封闭管理。228国道改线建设方面,灌云北段新建工程工可去年10月通过省发改委审查,正在进行用地、用海、环评、稳评等前置手续办理;242省道市开发区中云段高架工程无实质进展。
存在问题及建议:(1)242省道市开发区段需实施二期路面道路7.7公里,其中排淡河以北段2.7公里,投资概算6800万元,中云段高架工程5公里,概算8.7亿元。市开发区已启动排淡河桥设施完善工程,预计6月份开始招标,12月底完工。同时反映中云段高架工程因涉及藤花落遗址暂未推进。据了解,242省道2005年即列入省投资建设计划,至今未全面建成通车,今年继续纳入省交通厅年度考核,市开发区段二期路面直接影响通行安全和228国道改线整体推进。为此,综合考虑藤花落遗址保护、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及消除重载交通对沿线影响等因素,242省道中云段建设势在必行。建议市交通局会市文广旅局、市开发区管委会等立即研究论证,在全市公路网中统筹考虑并尽快开工建设。(2)228国道灌云北段新建工程约14公里,预计投资20亿元,项目相关前置手续完善后还需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用地报批等,涉及环节多,仅用地报批就需10-14个月时间。建议市交通局牵头,市资源局、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就相关手续办理、资金筹措及工程实施等专题研究,制订可行方案,确保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如期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