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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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连云港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时间: 2017-03-29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连云港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根据《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规划期为2016~2020年。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和我市 “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工作主题,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1.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好。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3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9.65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实现每年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创业培训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3.1万人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7.8万人;新建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40,市、县、区全部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失业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88%96.45%97.7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07万人和42.29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提高到105。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以上。实现解决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3.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人才资源总量70.6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9%,每万人口人才占有量为1359实施国家级引智项目85项,引进各类人才4.2万人发起成立东中西人才区域合作联盟,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4个、省级引智示范单位(基地)5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创新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奖实施办法》等“1+10”系列政策文件。

4.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实施《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招录公务员2425完成各类公务员培训9.2万人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运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保持99.8%以上。出台市区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安置军转干部512人,安置质量和社会满意度走在全省前列。人事考试安全率达100%

5.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开展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6%。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不断加强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6%,建成省级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7家,模范工业园区2

6.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市县乡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全建成,公共信息联网全覆盖。积极实施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建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总计发行250万张,实现人社应用功能64项。全面建设社保行工程,建成一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成功创建全省领先、苏北一流的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市级、赣榆区、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被评为省级五星级人力资源市场,江苏东方(连云港)人力资源市场获十佳优秀省级人力资源市场

“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经济增速放缓和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致使就业形势更趋复杂,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主要矛盾;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社会保险扩面空间不断收窄,供养负担日益加重,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形成巨大挑战;人才资源总量仍相对不足,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总体不强;人事制度改革仍需深化,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工资制度改革仍需完善;伴随着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潜在因素增多,劳动者集体维权意识增强,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纠纷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人社业务信息系统有待进一步整合。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施“一带一路”和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关键阶段,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作为担负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职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省党代会鲜明提出“两聚一高”,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民生共享战略,始终把民生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机统一起来,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新的活力,为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且我市地处国家和省多项重大战略叠加区,区域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的新内涵新特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更加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出发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的人才集聚中心和人才强市,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改革在促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创新在引领新常态中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和各项制度性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潜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3.坚持人才优先。确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作为人力资源工作的根本,强化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坚持统筹推进。从市情出发,统筹兼顾经济结构调整与维护社会稳定,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差异,加大对经济薄弱县区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事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75%,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4万人,开展职业培训100万人次。

2.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三五”末,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

3.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强市。“十三五”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6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8.5:46:45.5,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

4.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更加健全。

5.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更加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不断优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更加完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

6.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三五”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7.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十三五”时期,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卡覆盖90%以上常住人口,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连云港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 年

基数

2020年

目标

属性

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1.3]

[25]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2.1

<4

预期性

3.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

92

>92

预期性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63.93

75

预期性

5.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1.56]

[4]

预期性

6. 职业培训人数(万人次)

[125]

[100]

预期性

社会保险

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88

98

约束性

8.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45

98

约束性

9.失业保险参保率(%)

97.73

98

约束性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0.07

55

约束性

1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2.29

46

约束性

人才队伍建设

12.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70.69

108

预期性

13.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36

46

预期性

14.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7.5:45:47.5

8.5:46:45.5

预期性

1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2.38

15

预期性

16.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490 

600

预期性

劳动关系

17.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以上

≧98

预期性

1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51

≧70

预期性

1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

>96

预期性

2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公共

服务

21.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50.3

90

预期性

22.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率(%)

86.1

100

约束性

23.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

85.7

100

约束性

注:1. [ ]表示五年累计数。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激发全民创业潜力,逐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完善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坚持产业升级和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联动推进。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定出台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办法,充分发挥扩大投入、拉动内需对劳动就业的积极效应。加大对新经济和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拓展劳动者就业和创业空间。坚持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公共财政向吸纳就业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现代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倾斜,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到“十三五”末,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的配套衔接,构建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建立政策监测评估机制。设立市级创业引导专项资金,鼓励各县(区)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力度,到“十三五”末,市级创业引导专项资金达到2000万元。注重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完善城乡一体、区域平衡的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政策公平与公正。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渠道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3.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工程。集成创业扶持政策,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重点扶持初次创业和创业初始阶段,推进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四大行动计划”,鼓励城乡劳动者投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开展示范性创业载体建设工作,完善水晶、美食、海鲜、文化、旅游、古玩、宠物、花卉等特色街区创业服务功能,评选系列特色创业街区。加快中小企业园、创业孵化中心等创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园区创新创业主阵地作用。以各县区农业孵化基地为基础,融入“互联网+”发展,建设6家现代化农业创业示范园。做大做强“创业咖啡馆”、“大学生村官创业学院”品牌,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创业孵化基地,新增3家省级创业载体和2个创业服务品牌。每年举办至少一次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优秀创业明星,营造大众创业社会氛围。

4.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调查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职业培训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提供500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实施结构调整中失岗失业人员专项就业帮扶计划,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待岗现象,帮助失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统筹抓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100%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落实和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政策。

5.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符合工匠精神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完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制定发布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种目录,建立以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均等的培训补贴。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分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转业转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和基本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等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新员工上岗培训比例不低于80%,每年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加强石化产业、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等职业培训载体建设,“十三五”时期,新增2个省级专项实训基地和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6.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社会和公共资源,建立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运用“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新模式,在更广阔领域实现就业供需对接,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打破城乡、区域和行业分割,消除各种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示范作用,到“十三五”末,灌云、灌南县建设为五星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区建设为四星级人力资源市场。推行职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建立连云港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体系。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健全就业监测统计体系,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失业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应急机制。

 

专栏1  促进就业创业项目

1.全民创业工程

推动“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成100人规模的创业导师队伍,每年扶持大学生、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7000人,每年评选一批创业示范基地、优秀创业明星、优秀创业项目。

2.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

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推动县区星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引导建立连云港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形成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格局。

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升工程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力争五年内新增25家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4.重点人群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

 

(二)推动社会保障可持续,构建全民覆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水平适度、稳定持续的社会保障网。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逐步统一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建设,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制度,深化商业保险合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开展总额控制基础上的按人头、病种(病组)、床日、定额、项目相结合的医保付费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增强失业保险稳岗位、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拓展工伤预防实施项目,有序扩大工伤康复范围,积极开展职业康复试点,实现工伤预防、康复、补偿协调发展。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政策规定和经办管理。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注重全覆盖和救重点相结合,充分发挥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在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中的托底作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功能互补,共同编密织好兜底保障网。落实国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求,提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水平。

2.加快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社会保险诚信体系。完善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办法,鼓励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推进新增失地农民刚性进保,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人群社会保障问题。全面实施“同舟计划”,积极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研究完善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强化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研究探索降低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可行性,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助保机制,帮扶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扶持中断缴费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3.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加快推动我市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措施,加强待遇支付稽核检查,建立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适度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办法,拓展其功能,减轻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制度,提高基金调剂防范风险能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和养老保险历史债务偿还机制,探索建立市级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资金来源由市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构成,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

4.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增长。稳步提高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比重,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5%左右。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5.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效能。推进经办管理服务资源整合,实施“互联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建设工程,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大力推进网上社会保障办事大厅建设,丰富完善网上办事项目、推广网厅一体化的服务新模式。全面实施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工程,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打造一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创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用好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畅通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道。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

专栏2  社会保障项目

1.全民参保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设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参保登记信息;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助保机制,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实施社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服务,建设网上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实现社会保险“一窗式”经办。

2.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建设工程

建成1个省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带动全市工伤康复发展,不断完善“人社部门主导政策、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工伤康复模式,逐步实现有康复需求并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人人享有工伤康复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程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各级卫计部门承担新农合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和相关数据、资料等整体划转和移交到相应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相关配套文件,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经办,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的经办管理服务。

 

(三)推进人才供给侧改革,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的人才集聚中心和人才强市,坚持引进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努力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适应建设“我国沿海新型临港产业基地”和对接《中国制造2025连云港行动纲要》的需要,加强产业和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每年开展产业人才需求调查与预测,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石油化工、新型装备制造、冶金、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港口物流等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力度。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港城英才计划”、“名校优生集聚工程”、“凤还巢”计划、引进外国智力项目资助计划和产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与10所和我市产业结构结合度高的重点高校签订人才工作合作协议;引进高层次人才5000人,其中博士200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50人;新建国家、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6家,新引进外国专家250人次。发挥企业的引才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企业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机制,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创新,柔性引进各类高端人才。

2.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6万人次。推进省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和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计划,每年新增省产业人才高峰资助项目15个,举办不少于3期重点产业或行业优秀人才赴外学习培训班,5年累计组织150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化培训。实施国家及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培养高级工9700名,技师、高级技师300名,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技能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在连院校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推进技能人才国际化进程。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技能状元”大赛品牌效应,评选表彰“技能大奖”、“技能状元”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推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带动广大劳动者技能成才。

3.创新人才发展工作机制。改进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端人才开展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支持人才向基层和企业流动。积极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分层分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加强企业职称服务,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承接职业资格认定。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方式改革,引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加大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专利发明等在人才评价中的权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坚持重实绩、讲贡献,推进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探索试点工作。强化人才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加强人才合作交流共享机制,完善人才工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联系,建立健全地区间人才工作动态合作机制。用好省对苏北人才支持政策,建立人才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加快人才大数据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4.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拓展人才服务内容,开发人才服务产品,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集约化进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参与人才竞争与合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打造以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开发区物流广场等为主体的人才创业孵化的品牌基地,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单位(基地)建设,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制度,强化市级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每年解决1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确保为来连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提供舒适、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大人才和人才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专栏3  人才引培体系建设项目

1.港城英才计划

依托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科技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吸引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向主导产业集聚、向规模企业集聚、向研发平台集聚。实施“三百引才工程”,加快引进一批理念新、层级高、能力强的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到2020年,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不少于2000人。

2.产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

开展产业人才动态监测,加强产业人才预测预警;围绕推进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加大产业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实施产业人才培训计划;依托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人才载体功效,培育一批科教结合产业的人才创新基地;依托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的重大科研、工程等项目,在项目开发中培养产业人才;完善企业博士后工作制度,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和创新型人才集聚的重要基地。到2020年,新增产业人才2000人。

3.百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举办5期高级研修班,培养2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组织500名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0万人次。

4.引进外国智力工程

深入对接省“外专百人计划”,新建国家、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6家,新引进外国专家250人次,组织150名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化培训。

5.新型技能人才培育计划

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3家包括港口物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专业培训的公共实训基地。依托骨干企业、职业技术院校等,建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个。实施“千名企业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一批我市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带动各类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新增1500人。

6.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程

积极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推进开发区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筹建工作,培育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连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2-3期,培训人员500名,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考试。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推进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1.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我市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快构建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相关任务。完善分级分类考录制度,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制定面试考官管理、特殊职位招录等制度,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力度,有计划安排市级机关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到基层培养锻炼。创新公务员平时考核方式,强化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发挥监督激励作用。以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以及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表彰奖励向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构建先进模范人物休假疗养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培训体系,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大力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和“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末,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新提拔公务员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县处级公务员5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550学时,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脱产培训。

 

专栏4  公务员管理项目

1.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明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教育培养、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体制机制。

2.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

采取专题研修、网络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五个迈上新台阶”的总体要求,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不断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公务员队伍推动深化改革的能力,增强公务员勤政廉政的意识。

3.公务员双基培训工程

全面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每年为县(区)举办4场专题讲座。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

4.公务员对口培训工程

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南北公务员对口培训。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完善以“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为基本原则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将岗位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考核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研究试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管控机制,严格管控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分类、分行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持续保持在99.8%以上。制定《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健全符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积极探索分类分级考试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分类制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类别和结构比例标准,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3.加强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军转安置政策,推进符合市情特点的军转干部安置制度建设。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积分选岗、阳光安置”退役军官工作机制,研究创新推动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办法,制定鼓励军转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优惠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工作,加强军转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努力探索军事人才向地方党政人才、经济建设人才过渡的新路径,确保完成各项军转安置任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措施,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政策和待遇。

(五)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围绕实现“更满意的收入”,以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加大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力助推居民收入增长,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城乡居民。

1.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提高技术工人、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每年发布我市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信息,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指导力度,形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措施,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快查快处、部门联动、支付保障、信用监管“五大机制”,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工资单独列支、银行定期代发工资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探索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逐步实现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地区平衡调控,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落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总量规范管理,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完善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健全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探索制定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政策,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专栏5  工资规范项目

1.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规范行动

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开通农民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功能,完善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制度。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加强用工指导服务,定期开展企业劳资人员等培训,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建立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

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推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深入贯彻《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深入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全面推广简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加大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大行业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力度,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建立三方机制,到“十三五”末,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三方机制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促进三方机制实体化运作。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立专业性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优化仲裁案件审理流程,实施类案要素式庭审改革。健全各类争议绿色通道,探索建立重大集体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和仲裁快速处理机制。强化裁审衔接,实施仲裁信息系统与法院案件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联席会议等载体作用,通过定期发布指导案例等方式与人民法院联动统一法律适用口径,促进案件仲裁终结。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整合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严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制度,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开展对劳务派遣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将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统一指挥功能,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制度,不断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通过联动执法、联合约谈等方式提高监管合力。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健全行政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专栏6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1.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行动计划

坚持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积极培育选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典型,2020年全市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的65%以上,打造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示范园区(含街道、乡镇等)5家以上。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完善调解服务指挥统一调度工作机制,建立调解服务绿色通道,拓宽和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探索建立大中型企业调解员联系机制,提高平台运行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

3.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调度平台提升项目

开展两网化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快联动平台与基层网格的融合,实现两网化管理提档升级,全面打造集“统一受理、分级处置、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信息化平台。

 

(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顺应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移加快的趋势,以基础设施、基层平台和基本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和完善基层平台建设规范和建设标准,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力度,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参照设立的园区(农场、林场)建成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社区和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鼓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与当地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建设。推进市县考试基地建设,提升人事考试服务能力。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工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2.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统筹提升城乡、区域、群体等各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体系,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监督。打破现有各经办业务由不同机构、不同窗口分散办理状况,建成综合服务大厅。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初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加强窗口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大厅内所有共性业务在集中窗口统一受理,促进服务模式由“一站式”向“一窗式”转变。

3.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以一体化为目标,实现向大服务、大数据、大平台的转型升级,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实现与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全面开通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项目,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手一卡”,“一卡通用”。加快金保二期工程建设,实现对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及其服务机构、服务人群、服务功能的全面覆盖。按照大集中、一体化的要求,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重点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与税务、工商、公安、经信、统计、金融机构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的机制,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监测分析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12333、移动应用和自助一体机等电子服务渠道,拓展网上服务事项范围。

 

专栏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通过强化硬件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流程、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平台建设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平台运转保障机制,整体实现提档升级。

2.人事考试标准化建设

按照开放性、先进性、兼容性、通用性的要求,新建新海实验中学延安校区、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江苏财经职业学院3个标准化考点,新增标准化考场180个;新建市人社局考试机房2个计算机考点,新增考试用计算机200台。全部配备摄像监控和广播系统、信号屏蔽仪器和总监控室。

3.“金保工程”二期(“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重点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完善全市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各类业务及其服务机构、服务人群、服务功能的全面覆盖;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在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发卡全覆盖的同时,更加注重跨业务跨领域的拓展应用;推广网厅一体化的服务新模式,实现现场服务、网络服务、语音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服务和基层服务“六位一体”,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保障体系,制定连云港“法治人社”建设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严格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政府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分担机制,继续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支持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实施。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开展审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大力提升系统作风效能。科学合理选调配置工作人员,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

(四)强化责任落实本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其他指标和各项任务也要定期检查、落实到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体系。

(五)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解读,加强舆情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组织实施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分析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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