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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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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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的通知
时间: 2017-11-13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市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推动我省护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江苏省“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了《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

 

2017年6月13日


 

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

 

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护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持续改进护理服务,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造“健康江苏”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国加入国际护士会、护理专业列入一级学科后的第一个五年。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精神,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江苏省“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完成《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通过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临床护理人力资源配备,加快专科护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护理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为:

(一)护士队伍不断壮大

截至“十二五”期末,我市注册护士总数达到9620人,较2010年增长54%;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0年的1.30提高到2015年的2.12;护士队伍学历层次显著提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76%,其中三级医院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1%,二级医院大专及以上学历占78.6%,达到《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要求,护士队伍学历层次从以中专为主转向以大专为主,本科、研究生多层次发展。

(二)专科护理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制定《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评估确认了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4所医院申报的急诊急救护理、糖尿病护理、肿瘤护理、产科护理、脑病中医康复护理、危重症护理、儿童危重症护理、心血管护理8个专科为连云港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到2015年底,全市培养市级专科护士75名,先后开设了糖尿病、伤口造口、母婴护理、PICC专科门诊,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护理,与临床医生互补,让患者享有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医院护理管理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护士条例》,严格护士准入制度,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2013年,成立了连云港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构建全市护理质量控制网络,先后制修订《连云港市护理质量管理专项检查评分标准》、《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考核标准》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护理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显成效

2010年初,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各县区卫计委、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加大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力度,建立后勤支持中心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5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267个,二、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达95%、100%,二级以上医院床护比≥1:0.4。我市1个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受到国家卫计委表彰,1个示范病房、5个先进病房和26名先进个人受到省卫计委表彰,同时市卫计委对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成效显著的1个示范医院、3个先进单位、2个示范病房、8个先进病房和1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得到患者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五)护理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截止“十二五”末,1人荣获全国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江苏省第一名、全国第八名。全市共有1所医院的护理班组荣获国家卫生计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6所医院的6个护理班组荣获江苏省卫生计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6名护士荣获江苏省卫生计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标兵称号。5名护士荣获连云港市卫生计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标兵称号,3名护士荣获连云港市卫生计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先进个人。3名护士荣获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为扩大对外交流,学习和借鉴境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十二五”期间,约有50余名二级以上医院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等护理管理人员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学习。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顺应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护理岗位管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拓展延伸护理服务范围,加强专科护理建设,健全护理保障措施,提高社区护理服务能力,稳步推动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安宁疗护、慢病管理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专业、全程、满意的护理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根据《江苏省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情,制定《连云港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县区卫计委(局),市直医疗单位按此规划纲要制订具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

(二)深化改革,突出重点

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优化护士队伍配置,提高整体素质,深化护理岗位管理,改革护理服务模式,加强护理内涵建设等问题。

(三)完善机制,科学管理

贯彻实施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和工作标准,强化护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护理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提高护理管理科学化水平,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促进护士职业生涯发展。

四、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市护士队伍数量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全面落实保障护士权益和待遇。坚持以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丰富护理内涵,拓展服务领域为重点,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和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加快护理健康业发展,提高医护患满意度,不断深化护理学科内涵建设,提高护士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市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护士依法执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有效率达到100%,护士实现岗同酬同待遇;2017年三级医院护士同工同酬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

2、到2020年底,三级综合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7,其他三级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6,二级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5,二、三级医院病区平均患护比达到1:0.4,各专科护士人力配比符合省厅要求,一线护士比力争达到95%。

3、二级以上医院实现护理垂直管理体制,护理部在全院护士管理的人事、分配、考核等方面具有建议或决策权,确保运作顺畅、政令通达、管理高效,以实施护理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根本上调动临床护士队伍积极性。

4、到2020年底,全市优质护理覆盖率达100%。护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全市护理工作中广泛应用。

5、到2020年底,创建省级护理重点专科1-2个,市级护理重点专科10-15个。

6、大力开展市级护士专业化培训,市级专科护士增加5-8个临床专业,并增加市级培训基地若干。

7、到2020年底,100%二级以上医院护士长取得市级以上岗位培训证书;100%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正、副)主任取得省级岗位培训证书。

8、到2020年底,三级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率100%,二级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率80%,一级及以下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率60%。

9、到2020年底,三级医院完成省级护理科研项目及新技术、新项目1~2个。二级综合医院每年完成1~2项市级以上新技术、新项目。

10、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率达到100%,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院每个临床病区开展中医护理技术不少于2项。

11、逐步健全老年服务体系,建立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服务链,逐步形成健全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五、重点任务

(一)以法规政策为支撑,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士队伍法制教育,增强护士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护士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培训、考核、晋升和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

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医院内部护理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精简、高效”原则,建立完善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争取到“十三五”末,在公立医院完善责权统一、职责明确、精简高效、领导有力的护理管理体制,实现符合临床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管理,完善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设置护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以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使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更加注重临床护理实践,完善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二)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继续壮大护理队伍

1、增加医院护士配备。到2020年底,三级综合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8,其他三级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7,二级医院总患护比达到1:0.6,二、三级医院病区平均患护比达到1:0.6,各专科护士人力配比符合省厅要求,全院一线护士占总护士数95%。

2、优化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加本科层次以上护士比例,拟定高层次、高学历护理人员培养方案,鼓励在职研究生学习,积极争取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引进。大力培养与培训护理专业人才,落实护士配备相关标准,加强基层护士人力配备,提高护士队伍服务能力,在不断增加护理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应合理利用护理人力资源,努力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多举措稳定一线护士队伍,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深化护士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以“优质护理”为抓手,提高医院临床护理质量

继续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各级各类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完善护理服务标准、规范,健全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体系,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护理服务。加快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效率,鼓励医院实施对出院患者的回访和延续护理服务。

(四)以专科发展为引领,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

1、建立和完善专科护士岗位培训制度。按卫生部统一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大力扩大市级护士专业化培训规模,进一步完善专科护士培训与使用制度,加强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和要求,到“十三五”末,市级专科护士增加5-8个临床专业,并增加市级培训基地若干。

2、增加专科护理门诊建设。增加母婴保健、术后康复等专科护理门诊,满足不同人群健康需求,扩大专科护士服务水平与能力,提升专业内涵与地位。

3、开展专科护理标准化示范病区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推进专科护理标准化、规范化,三级医院建立专科护理标准化示范病区,并在标准化病房基础上探索建立省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同时推进护理、患者临床路径管理。

(五)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完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按照《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十三五”期间将逐步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长期护理、康复促进、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服务的能力。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努力增强长期护理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努力探索居家的长期护理服务。建立区域养老康复护理机构,促进护理健康业的发展模式,探索成立护理院等护理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医”、“养”无缝隙链接

(六)以护理教育为基础,推动护理事业稳步发展

进一步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护理教育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加大高等护理教育的招生比例。根据实际服务需求,加大在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等薄弱领域上的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护理实践能力。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学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增加助产护理、护理员培训,探索建立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资质和职责,制定护理员培训大纲,切实增加护理员数量,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七)以中医护理为特色,促进中医护理可持续发展

提高中医护理水平,发挥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注重中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加大中医专科护士培养力度,提高中医专科护士比例,加强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八)以护理科研为指导,加强护理专业科学化建设

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专业技术经验,加强我市护理科研能力建设,不断探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通过建立激励政策,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高护理科研水平,推动护理事业的发展。

(九)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促进护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医疗服务发展的需求,促进了无线移动技术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促进护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改革护理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护理自身管理的特点,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通过新技术、新设备的引入,推动我市护理事业的科学化、合理化发展。

六、规划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出台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能推动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为护理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工作条件;各医疗机构领导重视和各部门密切配合,是推进护理工作的基础。一把手院长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护理工作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想办法协调各部门支持临床护理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专题查房,听取意见并落实有关工作;同时,要千方百计提高护士待遇,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工作积极性,让护士安心临床工作,尽心尽力护理患者。

(二)理清思路,积极参与

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是落实工作的关键。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实施责任护士对患者包干的责任制护理,并在此基础上落实护理职责、深化护理内涵、延伸护理服务。要充分调动广大临床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其充分认识护理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到护理事业建设发展中来,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发挥护理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护理管理者要潜心研究和探索临床护理模式的改革,加深思想认识,理解改革实质,理清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稳步推进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划》要求,细化各项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要把工作热情转化为科学的态度,遵照探索实践、不断总结、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护理改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2017年底,市卫计委将对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护士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理解护士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扶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