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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19 12:00 访问量:

连国资〔20184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就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出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连云港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

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3000亿元,年均增长15%;净资产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23%;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22%;利润突破10亿元,年均增长23%;负债率年均减少1.8个百分点,压降到65%以下;技改投入年均增长5%;新增5-8户上市公司;培育资产过1000亿企业1-2户,过300亿企业2户,主业优势突出、具有同行业较强竞争力的企业3-4户,逐步实现对市级经营性资产监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市场化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和实体化经营。以上市为主要路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二)提高核心竞争力。坚持效益优先,推动国有企业资源集聚整合及优化配置,做强做大资产规模,做优做精经营主业,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强化风险管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措施

今后三年,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在工作上要做到三推动、三着力、四突出

(一)推动企业聚焦主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总体部署,修编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重新核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并严格控制在3个以内,有条件的压缩在12个。加大企业主业投入,使各主业间形成产业链或互补,避免出现多头、重复投资,资源浪费。严控推高负债率和非主业投资项目,引进第三方论证制度,强化备案管理。

(二)推动企业压缩层级,强化扁平化管理。推动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到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有条件的企业力争控制在两级以内。2018年优化压减五级、六级企业,2019年优化压减四级企业,2020年集中力量优化压减部分三级企业。到2020年,将企业管理层级及法人户数控制在合理区间。

(三)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以转让存量、引进增量为主要方式,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支持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组建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本地三新一高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支持人力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每年完成不少于10户企业混改工作

(四)着力抓好企业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围绕盐化工、高新纤维、现代农业、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制定上市计划,谋划上市路径。对国有企业优质资产、优势板块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上市进程。2020年,实现5-8户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新三板挂牌上市,每个企业集团拥有1户以上的上市公司。推动碱业公司整体股份制改革,力争在主板上市。发挥港口股份公司上市优势,进一步注入优质资源,做强港口产业,力争港口资产证券化率提高15个百分比。

(五)着力抓好瘦身健体,推动企业轻装上阵。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完成18户驻连央企、省企及市属国有企业,26153户供水、38121户供电、5163户供热(供气)、32160户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任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分类基础上,探索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途径和方式,实行分类考核,推动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六)着力抓好僵尸企业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源。通过公开挂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等方式,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加快内部资源向主业和重要企业集聚,整合盘活存量资源。到2019年,实现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完毕。到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所属四类企业(指停业、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第三层级以下的企业)、三类参股投资(指连续三年无收益、账面价值100万以下、第三层级以下的参股投资)数量在2017年底的基础上减少80%以上。

(七)突出债务风险控制,降低企业负债率。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提高项目贷款比重,扩大发债等直接融资规模,到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直融比重达到40%;加大与央企、省企及股权性基金合作,不断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变现低效、无效资产,所得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严控无项目资本金来源,推高企业负债率项目投资;对承担的政府公益性项目通过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规范企业资金拆借行为,强化对外担保管控,谨防或有负债风险。到2020年,企业负债率控制在合理空间,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环境。

(八)突出规范法人治理,构建有效制衡机制。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晰各决策主体边界,构建有效制衡机制通过委派外部董事,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化水平,探索外部董事占董事会人员多数的制度设计加强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在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决策过程监督和程序性把关作用,提高监督效果。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

(九)突出遗留问题解决,助推企业高质发展。按照国企改革重组顶层设计要求,加快相关资产、资源整合步伐,不以任何借口,让改革未到位事项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港控、金海、金控、城控、交控、农发等企业重组过程中资产注入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加强调研,出台科学合理方案,通过采取有效方式,推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工作,逐步实现经营性监管全覆盖。

(十)突出去机关化改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企业机构设置、科学配备管理人员职数、严控员工招录,将人才和资源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推动集团去机关化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围绕价值创造,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对管理人员选拔、员工选聘、收入分配等机制进行重构,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真正做到职位能高能低、薪酬能多能少、员工能进能出。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做好分级授权, 强化集团在用人、财务、投资等关键环节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