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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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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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连云港市“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
时间: 2018-05-17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市渔业的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与渔业发展,出台了《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连政发〔2012〕63号)、《连云港市海州湾浅海海域百亿现代综合渔业园区规划(2013-2020)》(连政办发〔2013〕61号)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大力构建现代渔业体系,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成效显著,渔业规模、产业结构、产业特色和贡献率得到进一步扩展和提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推进渔业产业改革,渔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加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不断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渔业经济稳步发展,渔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7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213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3600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22.95%、86.84%和57.94%。

(二)加大渔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标准化池塘改造面积达到25万亩,占比达到70%以上;建成包括赣榆海州湾渔业园区、灌云渔业园区和东辛农场渔业园区在内的3个超5000亩的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新增千亩连片渔业基地30多个,万亩连片渔业基地9个;全面启动海洋捕捞渔船“木改钢、小改大”进程,完成标准化渔船改造4000艘,率先建成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体系;投入渔港建设资金3亿元,建设2座国家中心渔港(青口渔港、海头渔港),2座国家一级渔港(连岛渔港、高公岛港渔港),9座二三级地方重点渔港。

(三)推进良种化进程,水产种业建设稳步增长

   积极推进水产良种化进程,先后引进“台湾泥鳅”、坛紫菜“闽丰1号”、南美白对虾“中兴1号”“科海1号”、长牡蛎“海大1号”等一批新品种进行养殖推广,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2015年我市主要养殖种类不同规格的苗种产量:对虾122.98亿尾,河蟹10950kg,三疣梭子蟹3500万只,紫菜28万平方米,四大家鱼14.13亿尾,泥鳅1.2亿尾,水产种业建设稳步增长。

(四)合理规划海域开发,渔业资源环境保护持续加强。

合理规划海域开发,实现海水养殖网箱1000多个、深水抗风浪网箱近100个,打造健康养殖区55万亩;持续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投放各类礁体66000余个,形成人工鱼礁群20余座,建成海州湾浅海域150平方公里海洋牧场;市级以上财政投入 2200多万元,人工放流各类海珍品苗种超20亿尾(粒)。实施一批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累计落实海洋生态补偿金额3.6亿元。

(五)实施品牌特色战略,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

培育出“水中参”泥鳅、“神仙”紫菜、“东辛牌”南美白对虾等十几个渔业品牌,带动水产品年出口创汇突破1亿美元。做强渔业特色产业,形成泥鳅、海参、紫菜三大特色产业。提升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发展水产深加工和流通产业, “十二五”末全市规模以上水产加工企业26家,年水产品加工能力34.12万吨,建成水产品批发市场31个,年交易量超过40万吨,交易额近50亿元。

(六)强化安全监管,渔业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

全面落实伏季休渔制度,采取海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重点时段严格督查相结合的方针,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使用“绝户网”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渔船在休渔期偷捕的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二五”期间,组织抽检产地水产品样品1400余个,合格率达99.7%,获批认证无公害产品22个,获批无公害产地15个,面积13.7万亩。

(七)实施科技兴渔战略,渔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开展了国家虾产业技术体系等多项省部级科技项目研究。海水池塘高效清洁养殖技术研究与应用、深水抗风浪网箱、紫菜全浮流式养殖、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研究、泥鳅养殖、梭子蟹家系选育、刺参大规格苗种培育等多项成果获国家、省、市等20多项渔业科技类成果奖。大力实施地方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制定省、市级地方标准20余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30余项,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发展科技型渔业企业30余家,建成产、学、研示范基地42处,推广生态健康养殖面积40万亩。着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培训职业渔民2.1万人次,持证职业渔民比例达到21%。

(八)落实惠渔政策,渔民收入不断提高。

认真落实强渔惠渔政策,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类惠渔项目资金累计资金达到3亿元以上。认真核实全市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内陆渔船指标,做好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十二五”期间,累计为全市渔民发放油价补贴资金18.28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1%以上。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一是渔业政策环境为渔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工作时,提出了关于积极发展特色水产业的指示要求,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2014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出台《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连政发[2012]63号),《连云港市海州湾浅海海域百亿现代综合渔业园区规划(2013-2020)》等文件,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是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渔业发展拓宽了空间。中央确立实施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实施农业种养产业结构调整, 为渔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尤其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江苏沿海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势必加快先进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和渔业龙头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为渔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外部空间。同时随着渔业科技的进步,“ 互联网+”、“生态+” 等新业态的形成, 为渔业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为渔业多功能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生态文明建设客观上要求走资源节约、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之路。渔业的碳汇、净水、生态功能在改善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流域和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越发凸显。我市启动的人工鱼礁区、海洋牧场、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中国对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州湾海湾生态与自然遗迹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系列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程,为我市渔业多功能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四是渔业现有发展基础为现代渔业提供了强大支撑。经过多年发展,我市渔业产业经济规模稳步增长,产业发展基础日益坚实,在渔业基础建设、科技创新、产业运行、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市水产品加工、增殖渔业、休闲渔业等产业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渔业发展的外延不断拓展,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制约因素

一是渔业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峻。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涉水工程大量挤占渔业水域和滩涂资源,传统渔业空间受到挤压,养殖发展空间逐年萎缩。渔业资源衰退和水域环境恶化趋势加剧,部分重要渔业水域丧失渔业功能,尤其是我市临港、临海产业的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对我市海水养殖和近海渔业影响尤为突出。

二是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旧薄弱。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传统养殖池塘更新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渔船装备落后,渔港建设滞后,渔政设施、安全救助设施等依然薄弱,难以满足现代渔业发展需要;水生动物防疫、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渔业产业创新机制仍然滞后。渔业基础研究薄弱,机制的创新与应用滞后,渔业科技服务支撑水平有限;渔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程度较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产业链过短,制约着传统渔业产业优化升级;增殖渔业、休闲渔业、“互联网+渔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渔业信息化水平不高;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健全,渔业从业人员老龄化现象突出,文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不高,渔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偏少。

四是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仍需优化。渔业“散、小、乱”的状况仍旧存在,高端产品和新型商业业态不多,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仍需进一步优化,优势品种有效储备不足。渔业社会服务相对欠缺,水产品冷链物流、休闲渔业等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够充分,渔业二三产业总产值比较偏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水产品出口规模小, 出口产品附加值低。

第三节  总体要求

 “十三五”渔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协调发展水产养殖业、捕捞业、加工业、增殖业、休闲渔业五大产业,着力建设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开放的现代渔业之路,形成生态环境良好、技术装备先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渔民增收、渔区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为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绿色都市目标,着力发展新型高效、低碳、生态渔业,加快渔业经济转型升级,修复改善近海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海洋产业加快发展。优化捕捞空间布局,逐步压减近海和内陆捕捞产能,大力发展远洋渔业;调整产业结构,做强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培育休闲渔业,拓展渔业功能,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强良种繁育,保障质量安全,保护资源环境,提升信息服务,促进科技兴渔,强化依法治渔,加快步入生态环境良好、技术装备先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信息化水平高的现代渔业“3.0时代”。

专栏1  “3.0时代”

 1.0时代: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小农经济时代。生产过程依靠人力、畜力来完成,以使用手工工具、畜力农具为主;

2.0时代:是机械化生产为主、适度经营的“种养植大户”时代。在农(渔)业各部门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各种机械代替手工工具进行生产。

3.0时代:是以互联网和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的农(渔)业时代。微电子和软件在农(渔)业领域广泛应用,在加工流通、育种育苗、技术服务等多个方面实施程序化和互联网的参与。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坚持渔业发展,生态优先,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环境修复,建立水域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利用渔业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减少河道、水库和近海网箱养殖密度,鼓励发展大水面养殖和离岸养殖,严格控制并逐步压减近海和内陆捕捞产能,加快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渔业低碳循环发展,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科技驱动,创新发展原则。加大“科技兴渔”战略实施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在现代渔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坚持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装备武装传统渔业,构建现代渔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快培育各类现代新型渔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推动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驱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原则。加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调整渔业生产区域布局完善构建养殖、捕捞、加工和休闲渔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渔业”、特色休闲渔业等渔业新兴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对外开放、合作共赢原则。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鼓励本地企业探索海外水产养殖,研究制定远洋渔业相关扶持政策,有序推进远洋渔业做大做强,巩固和发展我市水产品出口贸易优势,切实加快渔业开放发展步伐。

坚持渔业惠民、共享发展原则。全面落实强渔惠渔政策,提高渔民生活水平,加强渔民培训和就业扶持,着力保障和改善渔民民生。加快渔业防灾减灾、水产品安全管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渔情统计监测和渔业大数据等渔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渔业公共服务能力,让现代渔业发展成果切实惠及全体渔民。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我市现代渔业建设深入推进,渔业生产区域布局更趋合理,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水产品产量和安全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渔民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渔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水生生物养护和修复能力明显增强,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渔业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渔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发展。

表 1  “十三五” 连云港市渔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水产品

安全

供给

水产品产量(万吨)

水产养殖总面积(万公顷)

其中:工厂化养殖面积(万立方米)

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

75.0

6.7

78.6

99.7%

76.0

7.0

80.0

99.7%

资源

养护

累计增殖放流种苗数(亿尾(颗))

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个)

新建人工鱼礁区(万立方米)

20.0

2

10.0

25.0

2

14.0

渔业

经济

渔业经济总产值(亿元)

渔业产值(亿元)

涉渔流通和服务业产值(亿元)

    其中:休闲渔业(亿元)

213.0

125.3

46.7

3.1

260.0

140.0

56.4

7.0

科技

人才

职业渔民人数(万人)

持证渔业劳动力比重(%)

2.1

21

3.5

35

渔船

管控

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艘)

功率总数(万千瓦)

3763

27.9

3500

25

(四)区域布局

依托我市浅海域资源优势, 建设海州湾贝藻增养殖示范区;在东辛农场等区域建立虾鱼立体生态养殖示范点;在灌云、灌南等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和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区;以东海县核心,一是打造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示范区,二是建设金鱼和锦鲤为主的观赏鱼类繁育基地;在赣榆区推广泥鳅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并建立示范工程;以紫菜、鱿鱼等海产品为特色,打造柘汪、青口和高公岛海洋食品加工产业园区;以连岛、秦山岛为依托,以城区周边为重点,大力发展黄金海岸休闲渔业。

 

第二章 “十三五”渔业发展重点和任务

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以养为主的方针,在提高传统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努力拓展增殖渔业、休闲渔业、“互联网+渔业”等新兴产业,着力构建水产养殖业、增殖渔业、捕捞业、加工业和休闲渔业“五大产业体系”,为完善五大产业体系,保证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构建设施装备、科技创新、资源环保、渔业安全和渔政管理“五大支撑体系”作为产业体系的辅助。

第一节  完善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五大产业体系

(一)转型升级水产养殖业

加快推进生态化健康养殖。引导传统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升养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以海州湾海水生态养殖带、东辛农场鱼虾混养殖区、东海县循环渔业产业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主要包括推广池塘生态养殖、藕虾(小龙虾)混养、稻鱼(鳖)共生(轮作)等生态、安全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海洋贝、藻增养殖为核心的海洋碳汇渔业,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2 碳汇渔业

能够充分发挥碳汇功能,直接或间接吸收并储存水体中的二氧化碳,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而减缓水体酸度和气候变暖的渔业生产活动的泛称。凡不需投饵的渔业生产活动,都能形成生物碳汇,相应地亦可称之为碳汇渔业,如藻类养殖、贝类养殖、滤食性鱼类养殖、人工鱼礁、增殖放流以及捕捞渔业等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压减低效、高污染产能,大力发展节水减排、集约高效、种养结合、立体生态等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水产苗种培育设施改造,推广应用物联网、节水、节能等新型水产养殖技术,全面提高水产养殖设施化水平。支持离岸养殖工程装备研发和应用,探索发展深水网箱养殖业、离岸岛礁增殖渔业,积极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强化特色水产养殖业。充分发挥地方养殖品种特色和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对虾、三疣梭子蟹、紫菜、泥鳅等特色养殖产业,支持各地举办和参与各类渔业展销会、博览会,鼓励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协作,加强区域品牌整合,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装备先进、技术领先、产业化水平高的区域优势特色水产品养殖产业带,打造一批优势水产品知名品牌。

(二) 积极发展环境友好的增殖渔业

积极开展增殖放流。依据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状况和养护需求,合理确定增殖放流的功能定位,科学确定增殖放流时间、品种、规模和方式。持续开展以海州湾海域为主的海洋增殖放流工作和东海大水面增养殖,进一步落实渔业生态修复工作,完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提高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加强放流效果监测评估。

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继续推动海洋牧场建设,努力打造核心区域200平方公里、产值百亿元的现代高效海珍品养殖核心圈。继续加大人工鱼礁投放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增养殖礁、生态礁、资源保护礁和游钓休闲礁等多种类型人工鱼礁建设,在已建成的11座人工鱼礁群、150平方公里人工鱼礁调控渔场上,全面开展高端海珍品养殖开发,引领连云港市未来海洋渔业发展向深远海转移。

(三)统筹发展可持续的捕捞业

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效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实施“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和减船转产专项行动。开展远洋渔业发展政策研究,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远洋渔业发展的意见,加快远洋渔船及船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引导远洋渔业企业建造符合国际渔船标准、设施先进的远洋渔船和生产辅助船,推进远洋渔船装备现代化、设备技术先进化。积极培育外向综合型远洋渔业龙头企业,推进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拓展远洋渔业发展新空间。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渔业合作,推动建设海外渔业综合服务基地。

(四)发展先进的水产品加工流通业

以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水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支持水产加工物流基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化水产品流通体系。至2020年,建设成赣榆海头水产品加工贸易区、赣榆柘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赣榆石桥海洋食品加工园区、高公岛紫菜物流园及灌云水产品加工贸易区5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

以特色水产品加工(紫菜等)为突破,大力培育加工龙头企业,也加快培植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水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推行“水产品养殖基地+水产品加工+品牌+销售”渔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水产品加工带动渔业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链延伸。鼓励水产加工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水产品出口,扩大特色优势水产品出口规模和效益。

大胆探索市场交易方式创新,积极推动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方式,发展水产品加工结合“互联网+水产营销”等新型加工流通业态。鼓励企业购置冷链设施设备、建设低温保鲜设施,建立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展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提供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

(五)鼓励发展特色休闲渔业

以沿海为重点,以连岛、秦山岛等海岛为依托,大力发展海上垂钓、出海体验、渔家乐、节庆文化、美食节等突出海洋渔业的黄金海岸休闲渔业示范区。依托海岛和海洋牧场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建设以休闲观光、海上垂钓、美食为重点的海岛生态休闲渔业示范区。至2020年,创建秦山岛、连岛、高公岛、开山岛、前三岛、海洋牧场等6个休闲渔业区,加强滨海湿地生态公园、香河生态示范园和城郊休闲渔业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渔村道路、游客停车场、游客集散管理中心、游客购物中心、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加强海上平台、海上观览船、航道航标等渔港配套设施建设,适应现代休闲渔业发展要求。积极推动休闲渔业服务资源整合,加强休闲渔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休闲渔业层次和服务水平。

第二节 构建实现渔业现代化的五大支撑体系

(一) 加快建设渔业设施装备体系

加强养殖设施装备建设。加快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循环水工厂化、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装备建设,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自动化,加快提高水产养殖业装备水平。按照规划合理、塘口规则、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开发的规模化池塘;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江苏省现代渔业精品园(东辛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灌云现代渔业产业园区、东海县曲阳乡现代渔业园区)创建为主线,幅射周边,进一步提升我市渔业设施标准和科技水平。

 加强渔船渔港设施装备建设。重点建设海头渔港、高公岛渔港和连岛中心渔港,维修改造中小渔港,基本形成大中小泊位相结合、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渔港体系。配套完善航标、港口监控等安全设施装备,发挥渔业安全动态监控平台作用,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渔船及装备升级换代。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构筑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渔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渔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渔业基础数据调查,强化渔情统计监测和渔业大数据应用,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推进数据和信息整合共享,建立融合养殖、科技、环境、生产安全、渔业资源的智慧渔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逐步推动渔情信息采集常态化,推进数据和信息整合共享,提高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渔业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渔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不断完善现代渔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

聚力渔业科技创新,实施渔业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我市现代渔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渔业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切实发挥各类渔业科技创新团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建设渔业产业创新联盟,形成渔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系,为我市现代渔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加快渔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建立起以市县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渔区经济合作组织为基础,渔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围绕资源生态养护、增养殖技术、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良种繁育、疫病防控与减量用药、渔业节水节能减排、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实施渔业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推进水产智能设备、物联网等各类新技术在渔业中的应用。

    推进渔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水产技术体系。通过强化县一级、充实乡镇级、延伸村与重点渔区,充实人员、强化手段、完善机制,建设与提升一批渔业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水产品质量监管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等公益性现代综合渔(农)技服务中心,为渔业从业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实现渔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基层水产技术体系, 强化公益性职能,激活人才流动机制。每个涉渔乡镇有一个以上的专职渔业技术人员、渔业村有一个专业渔技员。以新型职业渔民培育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各级渔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支持渔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创立新型渔民培训服务平台,培养新型渔民,提升从业者素质。

(三)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养护体系

全面强化休渔禁渔制度。坚持并不断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引导捕捞渔民向增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拓宽保护资金来源,形成可持续的渔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

加强保护区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评估,明确资源总量和可利用量。在海州湾设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增加藻类、贝类和滤食性鱼类养殖,适度增殖放流,构建科学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效果评价体系,提升渔业资源养护效益。

推进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发新型监测技术,建设预警监测评价、开发与应用服务技术平台。

(四)着力推进渔业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监管与指导,强化市、县两级水产品检测体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察体系,建立水产品产地准出(或产地证明)和可追溯制度,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满足本地区水产品质量检测的机构、能力和队伍,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水生生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与设备,形成疫病监控、预警、协调、应急处置和病害综合防治体系。落实水生动物官方兽医确认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试点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

加强渔业互助保险体系建设。拓宽渔业互助保险服务范围,扩大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以服务渔业和渔民为宗旨,以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区社会和谐及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动渔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升渔业全行业风险保障能力。

(五)大力强化现代渔政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渔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渔业水域滩涂规划和保护制度、水产种苗企业监管制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等,切实加强对渔业发展管理的制度保障。

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提升渔政海监执法基地、码头、船艇和指挥通讯系统等执法装备水平。积极参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陆域渔政执法事项移交工作,推进海洋综合执法改革和海上联合执法等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第三章 “十三五”渔业发展重点建设工程

第一节 水产良种化推进工程

(一) 实施水产良种基地建设工程

严格施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水产良种培育,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良种生产基地,新建原良种场、良种繁育场3个以上,水产良种化率达到78%以上。

(二)实施水产新品种(系)引进工程

加强水产新品种(系)引进驯化和地产品种(系)提纯复壮,引进鱼虾蟹贝藻类等新品种(系),改良地产品种(系),建设连云港重要水产生物种质资源数据库,构建水产种质资源信息平台。

(三)实施水产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立我市主要养殖品种的苗种规模化培育和养殖生产的技术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平台,培育一体化、产学研结合的水产种业龙头企业。推进柘汪海水鱼藻、海头海水虾蟹藻、东辛农场淡水鱼虾等繁育基地建设。

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设原良种场、良种繁育场3家、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20家,水产种质资源库2个,建设30个良种良法示范点,培育5家一体化、产学研结合的水产种业龙头企业。

第二节 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工程

(一)实施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程

选择养殖规模较大,养殖设施较好,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经济管理完善的养殖场或合作社,创建市级以上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地);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发展循环水养殖,推动我市渔业向园区化、规模化、生态化、质量安全化、管理制度化方向发展。重点建设赣榆区海州湾现代渔业园区、连云区紫菜产业园等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渔业示范园区。

(二)实施工业化养殖示范工程

推广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加快构建系统工程模块化、养鱼功能区集约化、养水功能区生态化、系统生产与运营智能化的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体系,在灌云、东海、东辛农场等合适地区新建池塘工业化养殖基地;发展工厂化集约节能养殖,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节能、降碳、节水等环保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应用率,引入养殖用水净化循环系统、智能温控系统等高新环保节能设备,加强循环水利用,推广封闭式循环养殖等模式,把重点园区建成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支持和探索离岸抗风浪养殖装备和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的研发。

专栏3  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

“十三五”期间,按照生态化、设施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模块化建设、养鱼功能区集约化养殖、养水功能区生态化营造、工业化生态养殖池塘智能化管理。在全市建立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1万平方米以上,渔业重点县(市、区)均建立示范点,建立系列化、标准化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建设与运营技术体系,初步形成节能环保、安全优质、品牌市场于一体的新型业态。

(三)实施生态养殖示范工程

实施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鼓励池塘护坡、池塘养殖原水、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及生态沟、净化湿地、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环境设施改造提升。实施养殖品种、技术、模式更新,推动传统养殖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和降低养殖污染,推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推广应用低碳高效生态养殖模式,建设净水渔业。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养殖模式,在灌云、海州试验推广藕田-小龙虾套养,在灌南试验推广稻田-河蟹套养,在东海试验推广稻田-乌鳢套养,在赣榆试验推广稻田-泥鳅套养,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粮渔双赢”。

专栏4 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按照“池埂整齐、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环境美化”的建设要求,用5年时间对全市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全部进行标准化改造。通过池塘标准化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改善场容场貌,建成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全面提升江苏现代渔业发展水平。

 

专栏5 稻渔综合种养

根据生态循环农业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技术、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稻田实施工程化改造,构建稻渔共生互促系统,并通过规模化开发、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作,能在水稻稳产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稻田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提升稻田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改善稻田生态环境,是一种具有稳粮、促渔、增效、提质、生态等多方面功能的现代生态循环农(渔)业发展新模式。

 

(四)实施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示范工程

合理控制并逐渐淘汰附加值低、污染重的品种和模式,引进优质、高产、多抗的名特优品种,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效益。稳定常规优质大宗水产品种和地方品种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养殖基地。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品牌渔业,继续扩大紫菜、梭子蟹、海参等优势特色品种影响力,重点发展对虾、牡蛎、海参、鲍鱼等名特优品种。支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协作,加强地方区域性品牌整合和宣传,提高产品品牌效应,开展地理标志认证,建设区域性特色品牌。

建设目标:到2020年,完成2万亩以上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立标准化水产养殖节能保温大棚应用示范1000亩、工厂化养殖场10家,建立离岸养殖示范基地1个。建设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区10个以上,建设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个以上,建设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示范点2个以上。建设区域性特色品牌5个以上。完成建设现代渔业产业园区5个以上。

 

第三节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

积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工作,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修复。推进秦山岛海洋牧场等核心示范区建设。完成柘汪港海水养殖网箱清退、海州湾渔场生态修复等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增殖水域生态容量、本底调查研究,定期发布质量状况信息,科学规划增殖放流时间品种、规模和方式。以海州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梁河水库等江河湖库水域为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建设目标:到2020年,重点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5处,年新建人工鱼礁区5000亩,投放各类人工鱼礁总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空),建设贝藻场1000亩以上,年增殖放流地域性优质水产苗种5亿尾(粒),跟踪评估增殖放流效果。

第四节 休闲渔业增值工程

(一)加大休闲观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各县区渔业、渔村、渔民为依托,选择渔业休闲设施齐全,渔业文化内涵深厚,渔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通讯方便,卫生安全系统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有序的渔业生产生活区域,在区县设置休闲渔业庄园,体验渔耕生活、感受渔村文化、品尝渔家美食。

(二)建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创建一批以海洋博物馆、海洋文化馆、渔耕文化博览园等为主的海洋科普宣传基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渔业民俗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鲜明黄海区域特色的休闲渔业特色品牌。以连岛中国国际旅游岛目的地建设为契机,融合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进行综合开发,形成大沙湾中端娱乐沙滩、苏马湾高端私密海湾、在海一方市民海滨公园、西墅都市休闲区及高档度假村、秦山岛-竹岛主题度假岛与外海休闲的“海岸——海岛——近海——远海”旅游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海洋旅游的内涵与品质。

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设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处、省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处,建设海淡水人工垂钓区20处,海上旅游观览功能区1个,建设集旅游观光、渔业休闲为一体的主题性湿地公园2个,建造海上休闲渔船20艘。建设渔业相关博物馆2个,渔业科教培训基地1个。建立海岛生态旅游示范基地1~2个,建立以运动休闲型渔业小镇、文化休闲型渔业小镇、娱乐休闲型渔业小镇为核心的特色渔业示范村镇2~3个,建设都市休闲渔业产业集群2处。

第五节 水产品加工流通升级工程

(一)实施水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工程

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水产品加工工艺、装备水平,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水产保健食品、水产休闲食品精深加工生产,建立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推动我市水产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水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建设工程

加快柘汪海产品加工、海头水产品贸易冷链物流基地,高公岛水产物流园基地等建设,推进水产加工产业集聚。培育大型水产加工龙头骨干企业,推进我市水产品加工业的升级转型与市场拓展。

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成包括海头水产品加工贸易区、柘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石桥海洋食品加工园区、高公岛紫菜物流园和灌云水产品加工贸易区在内的5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建立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2个,形成2个水产加工与流通产业集聚区。

第六节 渔业安全保障工程

(一)水产品质量追溯建设工程

推进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县两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检疫。继续健全市县两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水产品养殖基地和重点渔业乡镇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站。

(二)实施水产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水产标准化建设,制定、修订产业地方标准,以紫莱、梭子蟹、泥鳅等区域优势特色水产品为重点,建立主导品种“一品一标”标准化模式;鼓励企业建立生产标准,督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渔业生产“五项制度”、“三项记录”要求。

专栏6 五项制度 三项记录

健康养殖的“五项制度”是: 1、生产日志制度。2、科学用药制度。3、水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监控制度。 4、水域环境监控制度。 5、产品标签制度。“三项记录”:1、养殖生产过程记录;2、药品采购使用记录;3、产品销售记录。

 

(三)实施水生生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

与专业院校合作,培养一支具有相应资质的防疫检疫专职队伍,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建立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预警、应急控制机制,加大对泥鳅、南美白对虾、河蟹、梭子蟹、银鲫等养殖品种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力度,并在重点养殖区设立水生动物病害监测报告点。

(四)实施渔业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市级执法保障基地、违规渔船羁押设施、码头扩建等工程,提升执法保障功能和区域渔政执法能力。加强安全执法装备建设,建立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

建设目标:到2020年,制定(含修订)各级渔业地方标准10项,建设水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家。15个产品通过“三品”认证,产地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9.7%以上。设立水生动物病害监测报告点10个。

 

第七节 渔业科技创新工程

(一)实施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在渔业重点乡镇建立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围绕主导水产品品种建设现代渔业技术体系,形成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参与构建渔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1-2个渔业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基地等单位,围绕我市水产主导品种建设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形成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个。研发健康养殖新模式、增养殖设施与装备、流行病快速检测技术、养殖病害预警信息平台、鱼类养殖疫苗等。

(二)实施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创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建立渔业科技入户长效机制,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区。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建立渔业科技入户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务实高效的渔业科技服务活动,支持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渔业实用技术和渔民转产转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渔民培训,针对南美白对虾健康养殖、鱼虾混养等不同主题,每年组织2~3次现场交流会。

(三)实施重大渔业科技攻关工程

开展陆海接力关键技术、海淡水名特优品种(系)改良、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海水网箱养殖鱼类配合饲料、水产养殖物联网技术、温室南美白对虾多茬高效养殖、离岸养殖平台工程装备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体系和检测技术、水产养殖病害远程诊断技术等科技攻关,发挥科技在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专栏7 陆海接力

陆基工厂化养殖与海基网箱相互交替养殖的一种方式,冬季养殖鱼类在工厂化车间保温,其它季节在海上进行网箱养殖,它汇聚了工厂化全天候养殖和网箱养殖速度快、病害少,鱼类品质优、综合效益高的特点,是一种集陆基工厂化养殖和海上深水网箱各自优势于一身的高效养殖模式。由连云港众利水产养殖公司投资运行。目前,基地二期工程基本完成,现拥有深水抗风浪网箱40余个,高标准繁育养殖一体化工厂化车间1万平方。整个基地建设完成后,可年可生产名贵鱼类苗种50万尾,海参苗种200万头,商品鱼100吨,海参7-10吨。

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区10处,农村渔(农)业科技服务超市分店30个,创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点1000家以上,开展职业渔民培训14000人次以上,实施一批重大渔业科技攻关项目。

第八节 渔港及避风锚地建设工程

实施一批渔港及避风锚地建设项目,有计划开展中小型渔港维修改造,配套完善渔港监控动态管理系统、AIS基站、渔用航标、堤头灯、浮标等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市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建设目标:至2020年,新建1个国家中心渔港(连岛渔港、)和1个国家一级渔港(高公岛渔港);建成海头、青口、连岛、高公岛等4个渔港经济区,努力打造兼有渔船停靠供给、水产品加工贸易及休闲游览功能的大型渔港综合经济区1处。理顺渔港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渔港管理和维护,明晰渔港设施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渔港及其设施保护制度。

第九节 “智慧渔业”信息化工程

开展全市渔业信息普查工作,形成连云港市渔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连云港市渔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水产养殖生产中的应用,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建设养殖物联网应用系统,实施水质环境在线监测、自动增氧、智能投喂、智能巡塘、疾病自动预警等精准化作业。支持在东辛农场等连片养殖区建立物联网示范区,为物联网技术在渔业上的应用打下有力的基础。

推动水产养殖、捕捞、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运作高效的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培育养殖、捕捞、加工、休闲渔业电子商务主体,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市级水产交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

进一步完善海域动态监控体系、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及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网,重点推进县级海域海岛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整合信息采集、加工、整理、报送和分析使用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全市海洋与渔业管理信息化、一体化。

建设目标:到2020年,完成连云港市渔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现代渔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园区10个、养殖场20个,新增水产品线上交易商户100家。

第十节 渔业人才质量提升工程

全方位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江苏海洋大学,在政策、人事、干部交流与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江苏海洋大学创建提供海洋平台资源。

用5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渔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系统的培训,使基层渔业管理与执法队伍达到业务精、知识新的目的。

梳理全市各县区基层渔业岗位、人员配备和业务经费的不合理现状,实施基层人才、岗位、业务经费优化工程,完善人财物的合理配置,通过补齐短板、调优结构、充实队伍,提高渔业管理与执法的效率。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坚持规划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和约束性,把现代渔业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现代渔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加强对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综合评价体系。对规划中的重大工程和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重大项目跟踪评估制度。协调水产、农业、水利、国土、财政、供电等部门,保障各项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创新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做好服务,依法解决渔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问题,维护好公平正义和渔区社会稳定,打造和谐、安康的新渔区,有序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引领

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渔民民生保障、行业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依据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渔业产业科学发展;加强渔业项目前期工作,健全项目储各库,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年度项目滚动机制,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机制体制创新

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捕捞权登记制度。完善水域滩涂利用规划, 建立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制度, 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建立和完善水域滩涂流转机制, 促进水域滩涂合理有序流转, 发展渔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鼓励渔民以入股、租赁、合伙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经营或组建渔业企业, 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渔业龙头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

建立有利于现代渔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高效渔业、远洋渔业、休闲渔业等财政扶持力度。加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对渔港建设、渔船标准化改造、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渔业执法装备、渔业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等进行扶持。建立和完善渔业补贴政策和制度,推动渔业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水产良种及渔业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资源增殖放流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完善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加大对渔业的保险补贴,加快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渔业保险。充分发挥渔业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降低渔业养殖风险,促进养殖户增收,加快建立完善渔业生产风险防范保障机制。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绩效考评

    细化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 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区县考核评价机制, 确保规划有效执行落实。建立健全前期评估、中期评估与后期评估相衔接、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配套、政府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规范完善的规划评估体系, 提高规划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附表1:连云港市“十三五”现代渔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工程推进落实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规模、目标

备注

1

水产良种化推进工程



1.1

水产良种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原良种场、良种繁育场3家、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20


1.2

水产新品种引进工程

1) 开展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海参、紫菜、泥鳅等优势主导养殖品种和新品种引进;

2) 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2个;

3) 完成连云港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建设


2

水产高效生态养殖工程



2.1

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

1)完成2万亩以上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个以上。

2)鼓励新型稻鱼共生(轮作)、藕虾混养连片设施改造等。


2.1

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程

加强现代渔业园区设施渔业装备升级,重点建赣榆区海州湾现代渔业园区、灌云现代渔业园区等综合园区等项目,完成建设现代渔业产业园区5个以上


2.2

工业化养殖示范项目

1)建立工厂化养殖场10家、标准化水产养殖节能保温大棚应用示范1000亩;

2)支持离岸抗风浪养殖装备和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广全浮流紫菜养殖2000亩以上。


2.3

淡水池塘标准化改造和鱼虾生态养殖示范工程

1)拓展池塘改造范围,综合考虑池塘护坡、池塘养殖原水、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及生态沟、净化湿地等相关环境设施改造提升;鼓励新型稻鱼共生(轮作)养殖连片设施改造等;完成3万亩以上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推广淡水鱼类与南美白对虾混养模式4万亩以上

2)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生态高效的现代化池塘养殖示范基地、鱼贝藻生态养殖示范区、藕田套养小龙虾生态养殖示范区、新型稻田养殖示范区等各类高效生态渔业示范区;以灌云县为中心,到2020年发展藕虾混养面积达3万亩以上;

3)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

4)建设以连云港区和赣榆区海水池塘连片养殖生态净化和集约化工厂养殖海水循环利用等为核心的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示范点


2.4

名特优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工程

1) 实施紫菜、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海参、贝藻养殖、泥鳅等特色产业提升计划;

2) 支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协作,加强地方区域性品牌整合和宣传,提高产品品牌效应,支持开展地理标志认证,完成“连云港紫菜”等中国地理标志认证。


3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



3.1

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1) 实施海州湾生态修复等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年新建人工鱼礁区5000亩,投放各类人工鱼礁总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空)

2) 实施青口港海水养殖网箱清退工程。


3.2

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工程

1) 实施秦山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2) 建设贝藻场1000亩以上。


3.3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程

以海州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梁河水库等水域为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增值放流,恢复渔业资源,年放流水产苗种5亿尾(粒)以上。


4

休闲渔业增值工程



4.1

休闲观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1) 建设集休闲渔业游客管理(中心含专用码头、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观光游船管理等功能齐备的休闲渔业集散服务综合平台;支持连云区黄窝村“连云港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建设;

2) 实施网箱养殖、贝类养殖、藻类养殖等海上养殖设施及养殖海区景观化改造;

3) 加快湿地功能区开发,建设集旅游观光、生态净化为一体的主题性湿地公园;重点支持临洪河口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预计规划保护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确定集滨海湿地、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身的城市中央湿地公园的核心理念。城市中央湿地公园将成为一个集生态、生活、科研于一体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4.2

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

1) 1)建设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处、省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处,建设海淡水人工垂钓区20处,海上旅游观览功能区1个;2)建设以海洋博物馆、海洋文化馆、渔耕文化博览园等为主要形式的渔业相关博物馆2个、渔业科教培训基地1个,打造全国性知名休闲渔业品牌1-2个。


5

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升级工程



5.1

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工程

开发低值鱼类和水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水产品加工工艺、装备水平,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水产保健食品、水产休闲食品精深加工生产,开发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产加工品,建立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2


5.2

水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建设工程

建成海头水产品加工贸易区、柘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石桥海洋食品加工园区、高公岛紫菜物流园和灌云水产品加工贸易区5个水产品加工贸易区,建立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1-2个,形成2-3个水产加工与流通产业集聚区。


6

渔业安全保障工程



6.1

水产品质量追溯建设工程

1)以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依托,以对虾、梭子蟹、大菱鲆、泥鳅等品种为试点,试行实施水产品的出厂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投入品管理,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2)建设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扩大渔业无公害产地覆盖面。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9.7%


6.2

水产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1) 以区域优势特色水产品为重点,支持制定(含修订)推广各级渔业地方行业标准10项,;

2) 建设水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家。

 


6.3

水生生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市县(区)两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和重大疫病预防指挥中心,培养一支具有相应资质的防疫检疫专职队伍;

2)建立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预警、应急控制机制;

3)加大对3-5种发生频率较高的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力度,并在重点养殖区设立水生动物病害监测报告点10个以上。


6.4

渔业资源与生产安全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加大区县渔政分站建设;

2)建立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系统1套。


7

渔业科技创新工程



7.1

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支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基地等单位,围绕我市水产主导品种建设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形成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个。


7.2

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建立渔业科技入户长效机制,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区10处,农村渔(农)业科技服务超市分店30个,创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点1000家以上;开展职业渔民培训14000人次以上;

2) 开展形式多样、务实高效的渔业科技服务活动,支持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渔业实用技术和渔民转产转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渔民培训,针对南美白对虾健康养殖、鱼虾混养等不同主题,每年组织2~3次现场交流会。


7.3

重大渔业科技攻关项目

开展离岸养殖平台工程装备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体系和检测技术、水产养殖病害远程诊断技术、贝藻混养殖及其产业化技术、南美白对虾二茬高效养殖、海淡水名特优水产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海水网箱养殖鱼类配合饲料、水产养殖物联网技术、远洋渔业装备国产化研制等科技攻关,发挥科技在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8

渔港及避风锚地建设工程

1)新建1个国家中心渔港(连岛渔港、)和1个国家一级渔港(高公岛渔港);建成海头、青口、连岛、高公岛等4个渔港经济区,,努力打造兼有渔船停靠供给、水产品加工贸易及休闲游览功能的大型渔港综合经济区1处。

2)理顺渔港建设管理体制,强化渔港管理和维护,明晰渔港设施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渔港及其设施保护制度


9

智慧渔业信息化工程



9.1

连云港市渔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开展全市渔业信息普查工作,形成连云港市渔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连云港市渔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1个。


9.2

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工程

支持在东辛农场等连片养殖区建立物联网示范区,建立现代渔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园区10个、养殖场20个。


9.3

渔业电子商务工程

 

推动水产养殖、捕捞、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新增水产品线上交易商户100家


9.3

推动数字海洋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海域动态监控体系、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及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网,重点推进县级海域海岛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整合信息采集、加工、整理、报送和分析使用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全市海洋渔业管理信息化、一体化。


10

渔业人才质量提升工程



10.1

全方位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江苏海洋大学

从政策、人事、干部交流与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等各方面全面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办江苏海洋大学。


10.2

渔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知识业务更新与培训工程

5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渔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系统的培训,使基层渔业管理与执法队伍达到业务精、知识新的目的。


10.3

基层人才、岗位、业务经费优化工程

梳理全市各县区基层渔业岗位、人员配备和业务经费的不合理现状,实施基层人才、岗位、业务经费优化工程,完善人财物的合理配置,通过补齐短板、调优结构、充实队伍,充分发挥渔业管理与执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