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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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实施“三千”技改工程 推动工业高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 2018-06-13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组织实施“三千”技改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国家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导向,落实省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新要求,注重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提质增效与扩大规模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相结合,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引导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推动工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2018—2020年,引导1000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组织实施10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至2020年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0%,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智能化。智能制造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省级示范智能车间达到20个,实施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200个,工业机器人销售(应用)300台。智能化项目投资占技改投资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在苏北地区位居前列,在全省居中等以上水平。

—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市级绿色工厂8家,打造市级绿色产品2个。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明显下降,支撑2020年单位GDP能耗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5%。

—质量效益。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工业增值税年均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0%,工业研发投入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主要创新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方向

(一)智能制造。推动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供应链优化等开展技术改造,储备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培育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以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绿色制造。提高能源管控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鼓励企业强化用能环节的过程控制、重点用能装备的改造升级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提升,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清洁生产。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固废资源高值化利用,培育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产业链、绿色园区,打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高端制造。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关键零部件等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海洋工程、大型矿机和特种车等专用装备,加快研发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先进制造业的比重。加快创新资源优化布局,围绕原创化学药、高性能纤维、新型硅材料等,建设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重点创新平台,推动制造业高端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精品制造。大力实施“三品”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对标升级,实施一批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产品整体水平的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转型,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特色制造。围绕特色产业优化空间布局,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鼓励企业围绕特色产业建设上、下游配套项目,引导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在差异化市场中赢得主动。引导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协作配套能力,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各类特色产业产品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商务局、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领军制造。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性创新研究,引导标杆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迅速壮大规模,培育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细分市场的产品创新,抢占先机,打造一批行业排头兵。(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重点领域

(一)提升传统产业。以价值链攀升为导向,推动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建材等行业滚动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工艺流程和产品功能升级。以高端、智能、绿色为目标,对重点钢铁企业进行系统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特种钢、精品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按照环保安全、工艺设备、投入产出、品质品牌四个“世界一流”标准,推动智能制造全面应用,引导化工行业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建设重点产业链。加快实施石化产业链下游项目,推动现有企业扩能扩产,同时加快配套重点项目建设和改造,打造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围绕新材料产业链,以硅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为重点,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做大做强产业链。围绕装备制造、风电、电子信息等产业,实施一批配套关键零部件项目,促进产业链延伸拓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培育大型骨干企业。以快速壮大企业规模为目标,着力培育千亿、百亿级骨干企业,在石化、医药等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壮大生产规模,到2020年全市产值过百亿元企业达12家,并形成一大批10亿级规模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壮大核心优势领域。围绕新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打造省级以上创新中心2个、工程研究中心10个、重点实验室1个,开展先进高端产品技术的深度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家、江苏名牌产品15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0件。围绕培育单打冠军,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细分市场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开发专精特新产品100个、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围绕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信息产业支撑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方向,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推广,培育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企业30家。引导高精尖技术和产品在国防、民用领域的相互融合和渗透,重点引导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军民融合重点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重组盘活存量资源。引导优势企业对闲置厂房、生产设施和土地进行收购,实施腾笼换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围绕供应链进行重组、整合、改造,实现技术装备、工艺标准、生产协作、物流配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一体化和优化升级。落实“263”专项行动要求,推动化工企业重组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七)打造特色发展基地。推动装备制造、硅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产业优化、功能完善的新型现代产业园区。围绕软件和互联网产业细分领域,推进 “云上软件园”、“虚拟软件园”建设,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地。强化对园区的改造提升,加快“网+云+端”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光纤网、移动通信网,推动工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园区、绿色园区,打造千亿级、500亿级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政资金扶持。落实市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化市、县区财政资金支持结构,强化对技改项目的优先扶持,支持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有关资金,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银行业扩大技改项目贷款投放规模,实体经济贷款规模占总贷款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引导各类政府基金及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发展,到2020年全市各类产业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完善市融资服务机构功能,成立融资担保风险基金,为企业提供担保、过桥等服务。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发行股票、知识产权质押、票据、债券等融资模式实施技术改造。培育上市企业,力争到2020年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落实减负强企措施。贯彻国家、省有关降成本政策精神,加强对各种收费行为的规范整治,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引导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力争每年为企业减负2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国税局、物价局、发改委,连云港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技术人才服务。落实“花果山英才计划”,为企业引进亟需的人才创造条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机构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环境保护、能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技术咨询和诊断。联合高校以多种形式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到2020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教育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市经信委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市经信委定期对各部门、各县区工作进行情况汇总、问题梳理、跟踪协调。

(二)加快项目推进。建立完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实行技改项目动态化管理,项目进展信息实时在线填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县区要制定工作计划和项目推进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夯实产业投资基础支撑。

(三)优化服务保障。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及时将各类政策传达到企业,提高企业利用国家政策和把握政策导向的能力。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在项目审批评估、难题办理等方面加强指导、提高效率。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三千”技改工程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工业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附件:1.  “三千”技改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2.  “三千”技改工程各县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三千”技改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完成进度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一、宏观指标

1

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0%、12%

市经信委、发改委

2

引导1000家企业技术改造

300家

300家,累计600家

400家,累计1000家

市经信委

3

实施1000个重点技改造项目

300个

300个,累计600个

400个,累计1000个

市经信委

4

累计完成技改投资1000亿元

300亿元

300亿元,累计600亿元

400亿元,累计1000亿元

市经信委

二、分类指标

1

智能制造

省级智能车间达14个;实施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60个、工业机器人销售(应用)100台

省级智能车间达17个;累计实施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120个、工业机器人销售(应用)达200台

省级智能车间达20个;累计实施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200个、工业机器人销售(应用)达300台

市经信委

智能制造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智能化改造投资占工业技改投资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2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5%

市经信委、发改委

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市级绿色工厂8家,打造市级绿色产品2个

市经信委

3

质量效益

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0%

市经信委

工业增值税年均增长20%以上

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

到2020年工业研发投入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

市科技局

4

培育大型骨干企业

产值过百亿企业达6家

产值过百亿企业达8家

产值过百亿企业达12家

市发改委、经信委

5

推动产业深度融合

培育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企业10家

累计培育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企业20家

累计培育省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企业30家

市经信委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项目4个

累计实施军民融合重点项目7个

累计实施军民融合重点项目10个

市发改委

6

壮大核心优势领域

打造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3家

累计打造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6家

累计打造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家

市科技局

培育江苏名牌产品5个

累计培育江苏名牌产品10个

累计培育江苏名牌产品15个

市质监局

中国驰名商标达18件

中国驰名商标达19件

中国驰名商标达20件

市工商局

开发专精特新产品30个、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

累计开发专精特新产品60个、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60家

累计打造省级以上创新中心2个、开发专精特新产品100个、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

市经信委

打造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3个

累计打造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6个

累计打造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10个

市发改委

三、政策支持

1

金融支持

实体经济贷款规模占总贷款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

到2020年全市各类产业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市金融办

上市企业达到7家

上市企业达到8家

上市企业达到10家


2

降低成本

每年为企业减负额20亿元

市经信委、国税局、发改委、物价局,连云港地税局

3

技术人才服务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达600人,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达1000人,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

市人才办、人社局










  

 

 

 

附件2

 

“三千”技改工程各县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亿元

 


 

              县区

     

           年份       

指标

东海县

灌云县

灌南县

赣榆区

海州区

连云区

市开发区

徐圩新区

高新区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0

技术改造投资

65

130

220

50

100

170

50

100

170

70

140

230

30

60

100

4

9

15

60

120

200

30

60

100

2

4

6

实施技改企业数

59

123

197

43

91

150

43

91

150

56

117

189

36

75

124

5

11

19

49

101

167

4

8

13

5

11

19

实施技改项目数

59

123

197

43

91

150

43

91

150

56

117

189

36

75

124

5

11

19

49

101

167

4

8

13

5

11

19

完成重点技改项目数

38

84

136

30

66

113

30

66

113

37

83

135

24

54

90

3

7

12

33

79

131

2

4

7

3

7

13

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

6

13

22

7

15

25

10

21

35

8

17

30

4

9

15

1

3

6

12

27

45

5

12

20

0

1

2

工业机器人销售(应用)

7

15

25

4

9

15

4

9

15

8

17

30

2

5

10

1

2

5

11

24

40

2

5

10

40

9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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