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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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连云港市建设旅游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时间: 2018-09-14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旅游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也是实现生态富民的优选产业和绿色发展的关键产业。当前,随着我市高铁、新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制约我市旅游发展的外部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我市旅游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为有效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旅游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抢抓旅游发展机遇,主动适应旅游市场转变,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早迎接高铁经济,建设旅游强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政府主导、项目支撑、市场运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围绕“西游东渡、山海连云”城市旅游定位,念好“山海经”、唱响“四季歌”、挖掘“古文化”、做强“智慧游”、实施“一三五”,以资源特色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游客满意为宗旨,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速产业融合,打造核心旅游产品,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从2018年起,通过三年的开发和建设,加快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开创连云港旅游发展的新局面。
       总体目标:将连云港打造为国际知名的山海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江苏海洋休闲度假首选地,由旅游资源大市跃居旅游经济强市,实现由观光旅游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建成“一带一路”交汇点和“西游东渡”发源地国际旅游门户。
       预期指标:到2020年,5A级景区达到2-3个,4A级景区达到16个;全市游客接待量达到4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2%和15%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
       二、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根据连云港地理地形及资源分布特点,进一步完善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加快调整旅游产业结构,积极构建“一带、三轴”的旅游空间布局。
       ——城市观光休闲度假带。以云台山山脉为依托,串联花果山、孔望山、桃花涧、锦屏山、云龙涧、海上云台山等诸多景点,重点围绕西游文化开发,集中展现山海旅游特色,全面提升花果山景区,整合周边景区和资源,辐射带动全市旅游整体发展,启动海上云台山5A级景区创建,打造集旅游观光、都市休闲、娱乐体验、养生度假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观光休闲度假带”。
       ——海洋休闲度假产业轴。整合市域东部沿海旅游资源,从赣榆北部柘汪港区和海头镇起,沿海滨大道,经临洪河口湿地公园、连岛、埒子口、燕尾港,到南部的灌河入海口,以丰富的海洋、湿地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海洋旅游,通过开发建设和改造提升,培育海洋主题休闲度假集聚区,带动休闲渔业、海上运动、海岛休闲等相关产业,促进连云港市海洋旅游的整体发展。
       ——乡村田园特色风情轴。整合市域中部田园风光资源,从赣榆石桥、罗阳起,经市中心海州城区、月牙岛湿地、板浦、新坝、朝阳、灌云大伊山、伊甸园、潮河湾千亩水卉园、沂河淌百里生态画廊、伊芦山千亩梅园和枫园,至灌南二郎神、硕项湖,以乡村旅游、田园风光、特色采摘为主,创意开发乡村旅游资源,重点培育“赣榆田园生态旅游区”,打造苏北乡村休闲集聚区。
    ——山水休闲康养体验轴。整合市域西部山水生态资源,从赣榆北部黑林、厉庄起,经石梁河水库,至东海青松岭、温泉、马陵山,以山水风光、历史人文、温泉康养、度假养生为主,深度推进多产业融合,创新旅游产品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重点培育“东海晶都汤城旅游区”和“两灌山水人文旅游区”,打造全国水晶文创商贸第一城、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体验区、江苏温泉养生度假首选地。
       三、打造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根据连云港资源特色、区位特点,加快富集区域的旅游开发和项目建设,推动旅游资源向旅游项目、旅游项目向旅游产品转化,打造四季适宜、各具特色的五大系列旅游产品,培育旅游产业集聚区,构建旅游强市建设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一)“寻梦西游”系列旅游产品。发挥“一带一路”交汇点和“西游东渡”发源地综合优势,把西游文化作为连云港城市文化形象,把西游元素作为连云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西游文化旅游作为连云港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打造西游文化产业集聚区。
       1. 花果山西游文化提升。在现有花果山景区的基础上,通过环境景观的提升和体验活动的增加,全面升级改造现有的标识标牌,推动核心景区山民下迁,将原有民居按照食住行游购娱要求进行全产业链改造,建造一批精品主题民宿,推动大花果山景区由“半日登山游”向“两日度假游”转变。(责任单位:云台山景区,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2. 大花果山片区联动。推进大花果山总体策划和景区详细规划,建设西入口、南入口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度假酒店,建成环云台山大道,构建“一环五线”的景区内部交通体系,深度整合渔湾、孔雀沟、东磊等景区旅游资源,以西游文化为统领实现统一策划、开发、建设、管理和营销。(责任单位:云台山景区、高新区,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3. 西游文化产业园建设。建成西游主题乐园、西游小镇、西游文化演艺剧场、西游文化虚拟馆、西游文化创意等项目并投入运营,围绕西游主题,加强吃、住、行、游、购、娱产业要素的配置,推出主题旅游演艺节目并实现常态化演出,建设西游记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云台山景区,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4. 西游文化线路开发。挖掘“西游东渡”文化内涵,延伸产品和线路体系,优化花果山与赣榆徐福东渡、灌南二郎神、海洋海岛、东海水晶等相关景区景点的组合开发,策划推出“西游东渡”主题旅游,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旅游精品线路,带动全市旅游的整体发展。(责任单位:云台山景区、东海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旅游局)
       (二)“海洋旅游”系列旅游产品。整合陆域和近岸海域、沿海湿地、海岛、渔村等资源,推进滨海旅游资源点线面融合,提升我市海洋旅游品质。
       1. 连岛5A级景区。建成连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实施连岛景区综合提升、连岛海滨旅游风情小镇等重大工程,加快环岛游艇、海上观光、休闲运动、连岛中心渔港等旅游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游艇码头,实现低空飞行、水上表演等常态化运作,打造江苏海岛旅游第一品牌。(责任单位:连云区,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城建控股集团、市港口控股集团、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事局)
       2. 赣榆海州湾海洋旅游度假区。整合海州湾旅游度假区、秦山岛等区域,围绕“海岛、海鲜”两大核心资源,充分挖掘“渔港、渔村、沙滩、湿地”特色资源,实施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海洋科技城、海头赶海小镇等重大项目,完善秦山岛等海岛旅游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赣榆区,配合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
       3. 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依托森林、海洋和湿地三大资源集中汇集的优势,建成滨海商贸服务区、综合旅游接待区和特色滨水区三大功能片区,重点推动连云新城蓝色海湾生态工程、临洪河口湿地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以连云新城为核心的连云港海滨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形成“青山、碧海、泻湖、湿地”于一体的城市形象。开通海上旅游客运,大力发展邮轮游艇旅游。(责任单位:连云区、市开发区、市城建控股集团、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港口局)
       (三)“晶都汤城”系列旅游产品。利用东海特殊地质条件和水晶、温泉富集的资源优势,加强水晶挖掘、制作等方面体验性项目策划,与周边湿地观光、乡村旅游、中草药种植与加工深度、养生养老等融合发展,推进跨界融合,积极发展水晶观光、温泉康养旅游,大力开发休闲康体旅游、购物旅游项目。
       1. 温泉康体养生旅游产品。推动温泉康养度假旅游综合体、青松岭森林温泉疗养、温泉生态旅游观光特色小镇、双店鲜花小镇、“康缘”养生庄园等项目建设。以5A级旅游景区标准打造温泉景区,加快实施温泉乐园、养生养老社区、运动员康复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儿童和老人为中心的家庭型游客休闲度假和养生旅游目的地,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现有旅游产品的提档升级。推动青松岭森林公园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东海县、康缘集团,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2. 水晶文创购物旅游产品。整合水晶城、水晶博物馆、西双湖旅游景区等资源,以水晶城为核心全方位建设东海水晶特色小镇,加快东海水晶特色小镇、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和配套完善,大力发展购物旅游,推动水晶文化旅游区申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全国水晶文创商贸第一城。(责任单位:东海县,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四)“田园人文”系列旅游产品。利用赣榆、灌云、灌南等地的良好的农业基础,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度假产品,推动旅游小镇、主题庄园等新兴业态发展,提档升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更好地发挥旅游在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1. 旅游风情小镇。集中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宋庄丝路小镇、班庄温泉小镇、青松岭康养小镇、伊甸园小镇、宿城云雾小镇、高公岛渔家风情小镇、江苏樱桃小镇、园博园、赣榆黑林国家农业公园等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全市一产向三产的转化。(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城建局、市农委)
       2. 旅游商品培育。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十百千”行动计划,加大特色鲜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特色食品、中草药保健品、白酒和水晶工艺等旅游商品开发力度, 推动连云港紫菜、厉庄樱桃、花果山风鹅、灌云豆丹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深加工和旅游开发推广,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旅游文创园区和生产基地、旅游商品创意企业,强化柳编、锻铜、黑陶、贝雕、版画、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场制作和销售,实现旅游景区吸引力提升、旅游商品经济效益增加、传统文化技艺传承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
      (五)“古城古镇”系列旅游产品。依托历史文化遗存、历史名人传说、历史技术传承等资源,深入挖掘我市深厚的“古文化”,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遗存及周边资源,挖掘古街区资源、孔子文化、宗教文化等内涵,以修旧如旧原则整饬和修复历史风貌,推动市区内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1. 历史人文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保护性开发,着力推动孔望山5A提升、海州古城、锦屏山综合开发、南城历史文化古镇等项目建设,加大海清寺、海宁禅寺、石佛寺、法起寺、悟道庵、龙洞庵、延福观等宗教场所的旅游包装和线路策划,挖掘徐福文化,打造徐福文化园、徐福文化博物馆,吸引日韩等国际游客。(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局)
       2. 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加快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童子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策划和包装,在海州古城、民主路老街、连云老街、盐河巷及重点景区进行日常性演出,丰富街区商业业态,增加休闲度假功能。(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
       3. 地方特色旅游产品。深入挖掘两灌在魔术文化、美食美酒、神话传说等方面的特色资源,实施灌南魔幻东方、灌云伊甸园小镇等项目,丰富全市旅游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旅游局)
       四、打造全域旅游、智慧旅游发展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导向,深化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加强城市设计和旅游功能设施配套,提前对接和布局“高铁时代”、“智慧时代”。
       (一)优化交通道路和沿线景观。加快城市交通道路建设,以云台山脉为核,城区边界为环,城市组团及三县县城、重点镇为节点,将港城大道、环云台山大道、徐新公路、机场路等主要通道建设成为森林景观大道,提升市区至重点景区、乡村旅游区的道路和沿途景观,构筑见林透气的绿色屏障。(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建局)
       (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城市组团快连和交通改善,构建市、县两级旅游集散体系,实现游客服务中心、票务预订中心、游客客运中心、旅游纪念品展销中心和旅游品牌推广中心一体化建设。深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完善公交景区站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交通和小交通的衔接、市区与县乡的衔接、重点景区与新兴景区的衔接,开通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的季节性旅游公交,积极发展沿海、沿山、城市风景道旅游观光巴士,完善自驾租车服务,在海滨大道等城市观光带沿线设立骑行驿站。(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
       (三)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按照全域旅游标准,推动“厕所革命”从旅游景区走向城市和乡村,全面推进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加油站、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公园等区域旅游厕所建设,推动景观厕所建设,确保新建3A以上厕所全部配备“第三卫生间”,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体验。(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爱卫办)
       (四)加快“智慧旅游”发展。进一步完善市级旅游大数据和应急指挥中心,优化客流统计分析系统及智能监控系统,推动东海、灌云、连云、赣榆等县区建立县级智慧旅游平台,加快旅游与交通、公安等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网络预定、客流预警、安全监管等网络化运行。建设推广智慧厕所、智慧停车、智慧导游等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微信功能,实现年票续费、自助导航、信息查询等功能一体化。(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区、功能板块,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五)注重服务品质提升。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加强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充分利用本地高校和职业教育资源,强化旅游专业人才、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考核认证。重视旅游品牌培育,积极引导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文明、有序、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区、功能板块,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安排部署旅游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旅游业发展的激励约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旅游局)
       (二)创新体制机制。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大产业统筹和组织协调力度,构建“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工作格局。组建市级旅游公司,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旅游市场主体。强化旅游市场环境秩序监管,在花果山、连岛、宿城、东海水晶城等景区分别派驻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管、旅游物价、旅游城管、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诉调中心等组织。全市多部门联合的旅游市场和环境整治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理顺横向、纵向贯通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和投诉查处机制。(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中级法院、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完善旅游项目融资机制和奖励机制,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引进大型旅游集团和专业化公司参与我市旅游经营管理,推动国有景区实现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建立现代旅游市场经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债资金、PPP项目和国家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市场开拓,进一步夯实省内市场,加强在山东半岛城市群、长三角以及中原城市群的市场影响力,辐射京津冀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巩固日本、韩国及港澳台市场,积极扩大在欧美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各县区、功能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