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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44号)

  • 时间:2022-06-25 23:55:44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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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常态运行。各类业态和市场主体全面常态运行,提倡公共场所查验行程卡,不得设置人员流量限制。提倡扫大圣码(场所码)进入公共场所,但不得以未扫码限制进入。全面开放各类文化旅游场所,满足市民、游客文化旅游需求。

二、畅通人流物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等,直接予以放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达居住地社区、单位、宾馆饭店等测温、验行程卡无异常后,可自由流动。

三、严格落实“九不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毫不松懈抓好口岸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重点人群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工作。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等涉疫风险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省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公众要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省防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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