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十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补助示范项目公示
根据《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财规[2013]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各区住建、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了第十一批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补助示范项目。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单位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存在的问题、详细原因、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等,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联系人:董 斌,联系电话:0518-81085702)。
2016年12月19日
连云港市第十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补助
示范项目公示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筑类型 |
示范面积(㎡) |
可再生能源技术 |
1 |
永安新村13#楼 |
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
住宅 |
16340 |
太阳能光热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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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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