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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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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