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6〕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投融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202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具体措施。
民营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渠道窄等问题,实现民营企业融资扩面、降本、增效,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支撑,结合实际制定《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6个部分、20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推动金融服务机构扩面增量,加快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服务优化创新等三项措施增加民营企业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提出:发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点作用,开展公共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发挥好人民银行“信贷通”平台作用,探索构建民营企业金融诉求分级分类处置闭环管理机制等措施,推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服务网络,持续增强融资对接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二)着力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丰富适合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推动优质民营企业多元化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等三项措施,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推广“民营信用贷”等信用融资产品,开展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四贷联动”等服务模式创新,不断丰富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专项信贷产品;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展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三)持续加强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通过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风险分担和资源撬动作用,持续做大做强融资担保机构等三项措施,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融资的覆盖面,提高融资可得性。在落实好各级财政金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充分发挥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引导和撬动银行业机构持续增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市级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增信补偿作用,扩大产品业务规模,做大做优政银合作产品;组建担保集团,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整合。
(四)切实发挥金融服务机制的效用。根据当前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点和堵点,提出通过建立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和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协调、帮扶和纾困力度,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防范民营企业金融债务风险。
(五)优化提升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环境。通过加强评价引导和结果运用,督促完善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四项措施,持续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具体提出:发挥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考评导向作用,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大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点建设,推进金融生态县创建,加强经济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建设等措施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六)形成推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提出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央地联动协同,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等三项措施,构建央地“政策协同、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工作实际,体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细化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明确具体工作举措。二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聚焦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的难点堵点、迫切需求、核心关切,切实把这些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起草《若干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方面进行破题解题,力求提供充裕多元、优质高效、价格合理、安全稳健的金融服务。三是总结固化工作经验。近年来,我市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不少经验做法,《若干措施》在总结论证的基础上作了固化提升。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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