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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4-05-21 09:37:58
  • 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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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现就《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江苏水运发达,连云港内河水运作为水运江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地区经济总量、产业总量不断攀升,产业联系更加紧密,交通物流运输愈加频繁。当前,宿连三级航道正在加快建设,明年将投入使用,我市的海河联运将快速上量。同时,连云港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内河水运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提高。内河水上运输繁忙,风险隐患也将增加,为保障内河水运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制定一部适合连云港市内河水运实际情况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非常必要。

(二)起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开展起草工作。

二、《应急预案》起草过程

为保证《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我局通过座谈会、函调、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对全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的制定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

2024年3月7日,召开《应急预案》编制座谈会,成立专项负责小组,讨论形成《应急预案》编制初步意见。

2024年3月22日,对《应急预案》初稿进行研究商榷,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4年3月26日,组织对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和征求意见函调工作,为《应急预案》中职责的明确提供参考意见。

2024年4月8日,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进行了汇总和综合,市发改、公安、财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均已采纳,并形成意见上报。4月11日,提请市政府审议印发。

三、《应急预案》基本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八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和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部、搜寻救助力量等内容。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主要包括预警信息来源、预警信息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防御响应等内容。

(四)内河水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上报。主要包括事件分级和信息报告等内容。

(五)内河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主要包括分级响应和内河遇险报警、内河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遇险信息的处置、指挥与控制、应急处置、医疗救援、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遇险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搜寻救助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内河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与终止、信息发布等内容。

(六)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保险和搜救效果的总结评估等内容。

(七)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应急准备、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和宣传、培训与演练。

(八)附则。主要包括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特别状态下的水上搜寻救助、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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