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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真金白银”守护港城碧水蓝天

  • 时间:2023-09-23 10:31:23
  •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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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生态环保支出作为政府预算的重点支持方向,通过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推动环保项目落地建设见效,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今年以来,市财政先后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433万、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236万、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43万、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00万、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62万,共计1.12亿统筹用于环保项目建设。

在市级财政重点保障的基础上,市财政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央、省财政支持投入方向,认真做好生态环保项目组织入库工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今年,我市出台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扩大资金支持范围,从而适应当前专项资金管理的形势与要求,更好服务当下的环保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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