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擦亮眼 谨防“花样猫腻”
6月1日,家住海州区的冯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交了约10万元装修款后,装修公司却屡屡拖延施工,在基础水电做完后,装修公司竟然“人去楼空”;近日,金辉世界城小区的孙女士向装修公司支付了5万元装修款后,装修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廉价装修材料,被孙女士发现后,装修公司迟迟不愿整改。近期,本报热线接到不少业主反映在装修过程中遇到各类纠纷。装修旺季来临,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如何避免各类风险?连日来,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业主一:交了装修款 被拖延施工再“跑路”
家住海州区的冯先生去年在通灌路附近一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5年年底,他在对比了几家装修公司后,选择了一家名叫“曦鑫源装饰”的装修公司给新房装修。他介绍,当年12月份,在交了8万元的前期装修款后,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然而在施工半个月后,装修公司工人却撤走了。“我一直在外地工作,只能电话督促装修公司尽快协调工人推进施工,但后续几个月里,工人施工总是拖延,并且以各种理由要我支付剩下的尾款。”冯先生说,随后他又支付了2万元费用,施工这才开始推进。“今年4月间,负责我家施工的设计师突然通知我,他已经离职了,剩余施工由公司其他人负责,此时整个工程进展不到一半,施工成了半拉子工程,但我已经交了总装修款的90%,真是急人啊!”冯先生随后了解到该公司由于经营困难,已经关门,人员也联系不上。
6月1日,记者和冯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市区解放路附近的该装修公司一处办公地点。该办公地点已经被另一家家电销售公司使用。当天上午,记者辗转多人联系到了“曦鑫源装饰”的一位负责人朱先生。他介绍,公司经营不善已关门,冯先生家装修施工后续问题,他只能协调其他装修公司进场继续完成装修。记者询问,能否退还部分装修费用。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坚持退款,会尽力与其协商退款事宜。
业主二:低价吸引签单 以次充好
今年3月份,市民孙女士准备请人装修位于市区金辉世界城小区的新房。她介绍,新房约100平方米,计划装修完成后对外出租。“我对比了三家装修公司,最后选择报价只有6万元的一家装修公司。”孙女士说,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告诉她,装修公司刚成立不久,为了赢得顾客的口碑才推出“低价装修”优惠活动。虽然是简装房屋,她也是要求装修公司在地板和瓷砖等材料上,使用自己规定的品牌。“装修公司当面承诺会使用这些品牌,但要求我先交5万元装修款,完工后再交1万元尾款。”3月份,在签完合同后,装修公司如约进场施工。
然而,到了5月底,孙女士来到房屋查看装修效果时,发现地板和瓷砖并非自己要求的品牌。部分地板怀疑是“残次品”。“我发现装修材料以次充好的问题后,多次联系了装修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他一会说是材料商送错货导致出现问题,一会说过一段时间后会协调工人去更换地板,但一直拖延到现在未有工人上门。”孙女士说。6月3日,记者通过孙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王经理。他介绍,装修公司确实承诺过会使用业主孙女士要求的品牌地板,但在后续的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砸墙等额外的施工,由此产生了纠纷。“我们要求业主增加装修费用,但业主不愿意,所以我们只能选用非品牌装修材料。”王经理表示,会继续与孙女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提醒:签好合同 保留证据
如何避免装修纠纷?昨日,记者咨询了江苏业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高明。戴高明介绍,消费者与装修公司之间的装修纠纷并不少见。为避免后期装修纠纷,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擦亮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切勿选择“马路装修队”,以避免维权时无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装修报价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低价陷阱”。装修公司承诺优惠打折的,消费者要注意装修公司是否存在先删减装修项目给出低于正常应有的报价,形成“低预算”吸引客户签单,在施工时,再把删减的项目作为增项进行加价,形成“高决算”。
其次,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一定要尽可能详细。相关合同中,要明确装修的各项施工项目、工期、价款、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同时让装修公司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详细的装修清单。装修工程通常按照“分期付款”原则支付费用,也就是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期付款。消费者在验收时,要核对装修材料实物是否与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型号和规格等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最后,消费者要与装修公司随时沟通,若有问题,及时与装修公司反映,保存好沟通的信息,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便后期双方因矛盾产生诉讼时有据可依。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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