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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协同审查新机制 企业办事更省心

来源:连网 发布日期:2026-08-16 09:03 访问量: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协同审查机 制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通过流程优化、部门联动,解决工程审批来回跑腿、反复沟通难题,持续为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浇水施肥”,让企业办事更省心、项目落地更顺畅。

新出台的协同审查机制,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附件均属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可用于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作为各审图机构审查施工图的依据。同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不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提交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

此外,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涉及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建筑空间位置、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立面形式等规划管理内容的,与原报审方案不一致的,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与修改后的施工图 一并提交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涉及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还应同步办理相应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变更手续。

机制的红利同样精准滴灌到城市更新领域。根据《通知》,对城市更新特别是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相关部门应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范围的建设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即可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等事项。

前期,为降低建设项目开工等待时间,提升规划审批服务效能,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筑 工程验线 “告知承诺”模式,将原来在发件前的现场测量验核环节后置,最大限度实现验线事项的“申请即发件、发件即开工”。 建设单位通过江苏政务网或全市范围内相关规划审批窗口提交验线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形式审查(核对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信息准确性),且建设单位签订《验线告知承诺书》后,窗口当场出具加盖项目所在属地规划审批部门公章的《验线合 格书》。后续建设单位按相关承诺配合规划审批部门和相关测绘单位做好建筑工程基底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