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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26-02-06 08:29 访问量:

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已全面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政策依据《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制定,旨在提升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覆盖对象为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在连云港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三类。能力评估方面,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其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需自行承担费用。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购买服务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可用于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项目。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则按机构养老服务费用扣除长期护理保险等补贴后自付金额的40%发放,每月同样累计不超过800元,覆盖长期服务和短期服务等类型。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向服务发生地民政部门申领。电子消费券按自然月发放,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购买养老服务。此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在本人或家属同意后,由亲属以及村、社区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