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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 时间:2023-03-27 17:21:55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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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制规工作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立法制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立法制规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设立新一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利义务

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确定的参与立法制规工作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直接参与立法制规活动的重要载体,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获颁《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铭牌;

(二)获取市政府年度立法制规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信息;

(三)应邀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讲座、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四)应邀参加立法制规座谈会、听证会以及调研评估、咨询论证、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立法制规宣传等活动;

(五)收集所在区域、所属行业领域的立法制规需求,提出立法制规项目建议;

(六)对年度政府立法制规工作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征求意见的立法制规项目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八)针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效果,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九)做好市司法局商请办理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纪守法,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基础较好;

(三)关注所在区域、行业领域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联系点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法律知识,能够将立法制规动态和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及时反映所在地区和行业对立法制规方面的意见和呼声,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立法制规调研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场所、设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三、申报方式

全市范围内,凡有意参与立法活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商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均可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申报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见附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报送至连云港市司法局立法处。

四、选设方法

市司法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申报单位的条件和工作需要进行综合遴选,确定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黄兵,联系电话:85318629

电子邮箱:lygsfzbxx@163.com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5号楼329室。


附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docx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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