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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环保局负责审批哪些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时间:2017-08-24 12:00:42
  • 来源: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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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负责除环保部下放至省环保厅审批事项(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含多氯联苯与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以外的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期满换证审批事项。

县区级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期满换证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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