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明办、文广(文体)旅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旅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力”教育实践活动,弘扬“躬耕基层、服务百姓、艺献人民”群众文化精神,为实现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强大的公共文化力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决定联合开展“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月,分组织推荐和命名表彰两个阶段。
二、评选范围条件
面向全市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群众文化团队,评选扎根基层群众、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公共文化服务5年以上,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群文团队建设、群文作品创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为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出积极贡献的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
三、活动组织
成立“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有关服务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旅局社文处。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寻找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评筛选、公示投票、命名表彰”等5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5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通知,在新闻媒体发布活动公告,全面启动“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5月16日至5月31日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市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体旅(文体旅)局负责本县区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推荐申报3个候选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推荐申报2个候选人。市各部门、各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个候选人。
2.社会推荐。市各级各类社会文化组织和群众文化团队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直接推荐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请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直接报送或寄至:连云港市文广旅局社文处,邮编2220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Q邮箱:504376885@qq.com。联系人:王源远,电话:85681809。
(三)初评筛选(6月1日—6月10日)。组委会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候选人。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职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公示投票(6月11日—6月20日)。利用市文广旅局微信公众号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最美群众文化之星”“ 最美群众文化之星”提名奖各10名,报市组委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6月下旬)。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联合命名表彰当选“最美群众文化之星”“ 最美群众文化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省、市新闻媒体对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参与评选。
(二)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普遍建立评选“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专题宣传版块,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突出活动特色,凸显长效带动。将“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雷锋车”组、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港城叶欣仁等先进典型活动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连云港市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推荐申报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
连云港市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
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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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专 业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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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职 务) |
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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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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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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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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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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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委宣传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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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明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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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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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意见 |
年 月 日 |
市文广旅局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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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文广旅局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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