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将至,有不少毕业生被人事档案相关问题难住。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人事档案关乎考公考研、职称评定、入职政审、退休办理等重要事项,是毕业生的“人生履历凭证”。为此,市人社部门整理了毕业生档案相关高频热点问答,建议毕业生仔细看看。
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毕业后,毕业生的档案将去向何处?其中,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如果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如果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学校已将毕业生的档案转至我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当事人可通过实名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即可自助查询档案保管情况。“每年7月至9月为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因此在签收后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录入档案,请耐心等待。”
档案托管是否需要交费?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市人社部门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针对连云港籍留学归国毕业生如何建立档案,按照规定,当事人前往户口所属的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档案。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国内高中学籍档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党团材料等办理。连云港籍非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和非脱产类)高校毕业生如何建立档案,应前往户口所属的县(区)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档案,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高中以上学历的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材料、党团材料等办理。
此外,高校毕业生继续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在自己手上,该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按规定,流动人员不可以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