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发)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和能源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计划对益海(连云港)粮油有限公司等3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节能监察内容
1、能源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人员配备和参加培训情况;
2、能源计量、统计和企业能耗情况;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
4、对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测。
二、节能监察实施
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计划。各县、区经信(发)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
三、节能监察要求
1、各被监察企业接到通知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市节能监察中心在接到监察计划后,应立即组织实施。
2、各被监察企业要重视节能监察工作,按照节能监察的要求,积极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监督检查,对拒绝、阻碍节能执法检查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各县、区经信(发)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节能监察中心要严格按照节能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将节能执法与节能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责任。
4、节能监察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安排。
附:2016年连云港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名单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连云港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2016年连云港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名单
序号 |
被监察企业名称 |
地区 |
1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市直(1) |
2 |
益海(连云港)粮油有限公司 |
开发区(4) |
3 |
连云港启创铝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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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晨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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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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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高新区(2) |
7 |
连云港味之素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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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
徐圩新区(2) |
9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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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 |
海州区(2) |
11 |
江苏东浦管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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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区(3) |
13 |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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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连云港亨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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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连云港东南标准件有限公司 |
赣榆区(3) |
16 |
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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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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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
东海县(3) |
19 |
连云港华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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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江苏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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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连云港亚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灌云县(4) |
22 |
江苏花果山鹅业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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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江苏春晓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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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连云港腾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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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灌南县(6) |
26 |
连云港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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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连云港紐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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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灌南伊斯特化工有限公司 |
|
29 |
连云港瑞威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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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灌南新冠酒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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