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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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江苏省连云港港连云区 |
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后云台山,上水库位于后云台山苏文顶北东侧,万丈岩下、大南沟上部两支沟汇合处下游约100m处,下水库位于后云台山虎口岭南侧,白果树村与黄崖村之间冲沟内。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装机满发利用小时数5h,设计年发电量12.96亿kWh,年抽水耗电量17.28亿kWh,设计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080h。项目工程主要包括主体枢纽永久工程、主体枢纽临时工程、公用设施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854784万元,其中环保工程中投资额约11588.31万元,建设总周期约96个月。 |
1.生态 对项目占地范围内分布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和大籽猕猴桃,以及分布的极危、易危及具有保护价值的植物,采取就近异地移植、加强管理养护等保护措施。项目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应尽量保留原有的公益林组成,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按要求做好林地占补平衡,通过加强植物监测甄别、异地移栽、生态修复、优化景观设计等措施,降低工程对植被的影响。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通过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和振动,尽量减少施工强度和范围,设置警示牌或拦网,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加强生态监测,建立监测体系等措施,减少项目对野生生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土地平整、复耕、植被恢复等措施,减缓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砂石加工系统废水采用“高效(旋流)污水净化法”处理,达到《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 10491-2021)要求后回用于砂石加工系统本身;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气浮”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车辆冲洗;地下洞室、施工支洞、道路隧洞废水采用“机械加速混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绿化和场地、道路清扫;上水库主体工程标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绿化和场地、道路清扫;下水库施工区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C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墟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业主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C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墟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厂房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厂房四周截污排水沟收集,在排入集水井前通过油污分离器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地面洒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实现施工工地喷淋、洒水、清扫抑尘等措施“全覆盖”。项目砂石料加工区域采取彩钢板全封闭措施,砂石料加工过程中采用湿法加工,进料口采用半封闭(三侧面、一顶面封闭)结构, 原料筒仓顶部设置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开挖、爆破过程中采用带除尘器的钻机、控制单次爆破药量、使用水封式爆破防尘措施、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堆料场、中转料场应采取硬质施工围挡,通过加强喷淋、洒水降尘、遮挡覆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产生。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浓度限值。 4.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预裂或光面爆破中导爆索的用量、砂石加工和混凝土拌合系统采取全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和4类标准。 5.固废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旧钢材、钢管、包装袋、木材等回收利用处置,库底清理产生的弃土、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运至临近弃渣场后由连云区人民政府进行处置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中相关要求。 6.土壤及地下水 对项目施工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并运往表土堆存场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进入地面,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做好污染治理设施防渗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渗水,采用抽排水措施进行处理;运营期,输水隧洞以及各施工支洞进行封堵,地下水渗漏点采用浇灌的衬砌混凝土进行封堵,地下厂房可能存在渗水,采用水泵抽排方式通过勘探平洞排至下水库库内。上水库趾板沟底段采取增加防渗帷幕排数和帷幕深度等措施减少库水渗漏的产生。 7. 环境风险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及时制定或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确保发生事故时对环境影响可控,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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