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时间:2024-04-26 15:44:51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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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传  真:0518-8626639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连云港瑞邦药业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16瑞邦污水站.pdf


连环表复〔2024〕4016号

2024.4.23

2

关于对江苏炭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5000吨生物质吸附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17炭耕.pdf


连环表复〔2024〕4017号

2024.4.23

3

关于对连云港盛泽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纯粉体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18盛泽石英粉.pdf


连环表复〔2024〕4018号

2024.4.23

4

关于对江苏海州湾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烃库区及配套管线项目的批复

4019中燃库区.pdf


连环表复〔2024〕4019号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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