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小学,以及小学毕业生入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要遵循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即应具有所在施教范围户口,其户口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一致,具体要求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法及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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