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15-07-09 08:07 访问量:
根据《连云港市201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海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遵循的原则
凡流入我区需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遵循“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具备的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报名时,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报名:
1.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2.居住地所在社区证明;
3.监护人的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4.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
5.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
6.幼儿园家园联系卡。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报名:
1.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2.居住地所在社区证明;
3.监护人的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4.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
5.小学毕业证书;
6.素质报告手册。
三、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享有的待遇
凡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即免交学杂费,借读费,免费领取教科书、作业本。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报名时间与地点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与地点:
1.申请城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15日的工作日时间,到指定地点(新浦公园院内原新浦区少年宫)登记。
2.申请乡镇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报名时间与地点:
1.申请城区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15日的工作日时间,到海州区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初中的布局状况、办学能力等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乡镇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