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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 时间:2022-11-08 11:15:07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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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二、 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理地点:连云区人民政府A111室(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五、 办理材料

登记证书正、副本、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资产清算报告、清算工作报告、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表。

六、 办理流程 

受理、预审、审核、审批

七、 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八、 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 审批结果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七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08&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

十三、 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08&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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