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一、基本信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1550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省级、市级、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按照各自节能审查管理权限办理,全年办理。
五、办理材料
(一)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二)请示文(规范格式);
(三)节能报告;
(四)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写节能报告的,建设单位对节能报告的确认函。
六、办理流程
(一)受理(1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5工作日):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三)决定(1工作日):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关于XX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十、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51550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MB0123529Y4000104002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MB0123529Y4000104002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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