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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 时间:2022-11-08 11:12:33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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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二、 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理地点:连云区人民政府A111室(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春秋冬季:8:30-12:00,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有关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五、 办理材料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修改后的章程、《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章程修订说明

六、 办理流程 

受理、预审、审核、审批

七、 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八、 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 审批结果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通知书》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该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链接地址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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