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一、
基本信息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二、
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连云区人民政府A111室(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春秋冬季:8:30-12:00,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有关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五、
办理材料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修改后的章程、《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章程修订说明
六、
办理流程
受理、预审、审核、审批
七、
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八、
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
审批结果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通知书》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23088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该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链接地址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01425823XG4000111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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