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
一、基本信息
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创新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盛世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05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区级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认定时间根据省认定通知要求为准
咨询方式:0518-8623856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六)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五、办理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六、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区级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认定时间根据省认定通知要求为准,区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推荐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审核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认定。
七、办理时限
18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文件发布
十、法律依据
【规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2016年第34号令) 第二十七条 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参考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81号) 省经信委的职责包括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623856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1218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y.jszwfw.gov.cn/jszwfw/qlqd/deptlist.do?webId=80&type=&deptId=11320707014276534Y#fw_jump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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