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网 发布日期:2020-04-07 10:03 访问量:
近日,我市印发《连云港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到2021年,我市基本建成以家庭为核心、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化为辅助,医养融合发展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嵌入式养老机构、乡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助餐点等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和失独独居老年人,2020年底前,由乡镇(街道)民政办、社区工作者、村(居)干部或网格员、近邻或亲属与老人签订关爱服务协议。将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基本生活服务。2020年底前,市区及各县区主城区实现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2021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按照“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要求,出台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形成以乡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为服务枢纽,以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服务网点,以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助餐点、老年助浴点等为服务补充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2021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100%。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培育或引进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形成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和品牌养老企业嵌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基本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假期替换、喘息服务等专项服务。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发展。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创新空巢老人应急救助模式,2020年底前,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空巢、独居、失智以及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一键通”、信息手环、定位手机、紧急呼叫器、红外线报警器等智能服务工具。2020年底前,实现困难空巢老人应急救助服务城市社区全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全市全覆盖。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激励政策,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继续推行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2021年全年培养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00名,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占比不低于85%。以创建为老服务“时间银行”“以老助老”等现有志愿者服务品牌为抓手,探索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的范畴。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自身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明确、适合在家庭条件下检查治疗护理,或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等情形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家庭医疗、居家护理等上门服务。
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农村老年集中居住区建设,制定出台农村老年集中居住区建设和拓展服务内容的奖补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护理能力建设,推进乡镇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根据服务覆盖范围,为每个农村敬老院配备1至2名专业服务人员,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向周边农村延伸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