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福惠泉5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 时间:2015-05-06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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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福惠泉5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灌云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申请灌云福惠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请示》(灌发改〔2015〕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根据《光伏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0号)精神,该项目5MW并网规模均享受2015年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灌云福惠泉5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类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项目编码:2015320700FG1029。

  项目单位:灌云福惠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灌云县南岗乡孙庄和陡沟村。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结合设施农业大棚棚顶实施,本期建设装机容量为5MWp,项目理论年均可发电量约625万KWh。

  根据国家光伏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5〕342号)要求,该项目5MW指标纳入我市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管理,项目备案后,建设序时进度未达到项目单位承诺进度,市发改委将对该项目所获得的建设指标予以收回。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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